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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在四十四号站牌下 ...


  •   四十四号站牌,向右转,第三条路口。
      今天的阳光太盛,我眯着眼看写在纸上的地址,后悔没戴墨镜出门。

      我从没见过少爷动情的样子,所以我不知道少爷是不是真的爱上他。

      少爷姓凌名策,家世煊赫。我自幼同他在一起,做他仆从,兼任打手和保镖。
      有一个早晨他把名叫良的青年带回家。良黑瘦精悍,脊背笔直,身姿挺拔,不似平凡人。
      少爷进门便得救似的坐倒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的展开手脚,配那一身脸颊破旧的地摊货,活像十八条街外的地痞流氓。
      一旁仆人早已递上茶水,他大口大口灌进嘴里。
      我端着马克杯走下楼,刚磨好的咖啡香气浓郁。少爷形容这种提神饮料味如涮锅水,说得好像他真的尝过涮锅水的味道。
      我在他对面站定,问他,“怎么穿成这样,不似你以往品味。”
      少爷喜欢花哨鲜艳的衣装,最钟爱印有热带鲜花的沙滩裤,走到哪里都像惹眼的花蝴蝶,永远万众瞩目,教人过目不忘。
      少爷瞪我,“你该庆幸我裸身醉倒香区的照片没登上今日头版!”
      原来少爷昨夜在酒吧意乱情迷,被一性感热辣的火红女郎灌醉,对方搜刮尽少爷全身油膏之后,随手将全\裸的少爷扔在香区角落。
      “可怜我的江诗丹顿。”少爷捂住胸口,心如刀割。
      我冷眼看他装模作样,一掷千金的少爷,怎么会真的在乎一只百十万的手表?
      “幸亏这位少侠出手相助,否则你家少爷我必定身败名裂,声誉扫地。”少爷指着他带回来的青年。
      “你在本市早已声名狼藉。”
      人人知凌家大少风流纨绔,流连花丛,哪还有什么声誉可言。
      少爷骂我,“潘,你真刻薄。”
      “我只是向来诚实。”我反驳。
      少爷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将少爷带回来的青年上下打量一番。他穿一件无袖的黑色帽衫,蓝色牛仔裤,从进门便沉默站在一旁,不卑不亢的,虽未说一字,他的人却似一把开刃的长刀,叫人无法忽视。
      “阿良在垃圾堆旁发现我,他借我衣服,送我回家。”
      少爷笑眯眯的看着那青年,像一头狩猎中的狼。
      色狼。
      我抬起一条眉毛看着少爷,竟不知他何时对同性起了兴趣。虽然本市盛传凌大少老少通吃男女无忌,但我还真的从未见他对男人出手。
      真是稀奇。
      但我猜,风月场上无敌手的少爷这次会碰壁。

      香区是本市一切肮脏龌龊堆聚之处,罪恶滋生之地,住在里面的多是三教九流,无业游民。染发纹身的小混混当街比拼西瓜刀众人早已司空见惯,便是半夜猛然响起一阵砰砰枪响,一干居民连半点惊慌都欠奉。
      从香区出来的人,少爷未必能玩得动。
      我看了一眼站在那里的良,他冷静肃穆似一座冰雕。

      “我要走了。”这是良开口说得第一句话。
      “等等等等,我叫潘送你。”少爷急忙道。
      良撇了少爷一眼。
      “外面是私家路,你打不到车。”少爷再添一句。
      可惜对方毫不领情,“我可以步行走去搭公车。”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恩人。你等我一会,我和你一起。”说完也不待良回答,少爷就急匆匆的奔上楼去。
      客厅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对他做个手势,“请坐。”
      他摇头拒绝,“我一会儿离开。”
      我只好随他去,并不强求。反正替少爷留下他又不是我的义务,这种事留少爷一人去头疼好了。
      “还不知道你贵姓。”我随口问他。
      “你叫我阿良便可。”他回答得滴水不漏。“那阿良先生何处高就?”
      “替人打工而已。”他仍旧语焉不详。
      本市有大大小小十多个势力,□□大佬遍地都是,天知道他替谁打工。
      我笑笑,看出他并不愿意多说,于是识趣不再继续打探。
      他是只警觉的野兽,少爷驯服不了他。我端着咖啡想。
      我见他抬头看楼上,当是他等得不耐烦,便对他说,“少爷做事一向任性,请你原谅他。”
      闻言,他收回目光,对我沉默半晌,最后竟说,“他只是真性情。”
      我愕然。
      少爷长了二十多年,只听过女人怨他风流多情,男人骂他骄矜轻狂,连他父母也恨他玩世不恭,不知进取,竟有人认为他是真性情。
      我不禁将先前的想法推翻,少爷很可能继续他传奇的情史。眼前这个男人对他有好感。

      少爷很快从楼上换衣下来,一身色彩鲜丽晃瞎人眼,只差眼睛耳朵都长出花朵来。连阿良一直淡定平静的脸上也忍不住起了一丝波澜,他大概想不到少爷品味如此之差。
      少爷见阿良仍站着,没有丝毫要留下的意思,不禁大失所望。他哀怨的望我,我视若无睹,对着两人说,“我去开车。”

      阿良在四十四号站牌处下车。
      “里面车不能进去。”他说。
      我向那边望过去,街道狭窄,到处堆积杂物,亦有流浪人员当街露宿,果然不能进。
      于是我点点头,道,“那我们就送到这里了。”
      阿良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香区杂乱的街上中。
      少爷还在车外,两条胳膊放在车顶,架住一颗脑袋,就这样趴着目送阿良走远,那副笑眯眯的模样,恨不得将两只眼珠黏在人家身上。
      我从车子中钻出来,拿手在他面前摇晃,“人都不见,还不回神。”
      少爷丝毫不受我干扰,两眼仍直直盯住前方,做梦似的喃喃,“但是,潘,美人的遗韵仍留在街巷之间。”
      我朝天翻白眼。
      “若再不走,很快有□□从区内冲出,先将你我痛揍,再将车子报废,”我威胁他,“此间居民既暴力又仇富。”
      “你武艺高强,会保护我。”少爷有恃无恐,不为所动。
      “但车子如有损坏,老爷会追究。”我冷冷提醒他。
      少爷闻言果然色变,他最怕自家老头,老爷一皱眉,他便赶紧噤声,浑身几根浪骨全部抖上三抖。
      可惜老爷忙于海外生意,常年不在家,否则必然管教的少爷叫苦连天。
      少爷只得收身。
      他坐进后面,一脸不高兴,“走走走,潘,你越来越讨厌。”
      “那是你的错觉。”
      我发动车子,驶离香区。

      少爷打定主意追求阿良。
      人家甚至不肯将全名告诉他,天知道他哪里来的热情与信心,追求一个男人。
      却辛苦了我,要做他司机,送他两地来往。
      我抱紧胳膊十分不满的对他说,“你又不是没有驾照,为何总叫我为你驱车?”
      “我若开车,路上怎么与阿良调情?”少爷说的天经地义。
      调情?我挑起一边眉毛,他管那叫调情?
      从来都是少爷自问自答自娱自乐,阿良向来话少,顶多以单音节附和,也亏得少爷能继续下去而热情不减。
      若换做以往,他早已知难而退,不再纠缠。

      所以我才会猜少爷动了真心。、

      但我丝毫不看好他两人。
      身份,背景,家世,成长环境相差这么多的两个人是很难走到一起的。他们可以相爱,但不能长久相守,除非一方为另一方放弃自己原有生活。

      少爷第一次约阿良出来吃饭,特地选了幽雅的西餐厅。两人在暧昧灯光下对坐,桌间玻璃杯中摆着一朵娇艳玫瑰。
      可惜阿良穿一身褪色休闲服,与周围格格不入。
      银白色刀具成一排摆在餐盘左右两边,一样是一样,井然有序。阿良看半天,用右手拿起叉子将整块牛排叉起,神情自若。
      少爷几乎将眼珠子瞪出来,还好随即用尴尬微笑掩饰惊诧表情。
      我在他们不远处的桌子上以手扶额,早就劝少爷找家中式餐厅,阿良怎么会懂法国鬼子那套既无聊又繁琐的餐桌礼仪。

      有了这次教训,少爷立刻学聪明,以后约会只吃中餐。

      我很难理解阿良为什么会接受少爷的邀请。
      我以为他这样的人是生在黑暗之中,冷血无情,他的心早该在夜深人静之中渐渐冷却沉寂。
      他怎会愿意与少爷交游。
      于是我这样问阿良。
      他静静望着我,平淡的说,“我亦向往光明。”
      呵,我突然明白电影里,行走于黑暗的杀手会爱上眼眸明亮的普通少女。

      虽然二人有天渊之别,但他们于彼此相处起来丝毫不生硬拘谨,反倒如多年旧友,默契又自然。
      这世上果真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如我便不能忍受与少爷长久独处,或许阿良是个特别的人。

      少爷对我说,“潘,你太过狭隘,□□为何不能谈恋爱?”
      “意大利黑手党便性\欲低迷,”我对他说,“他们对女人需求较常人少之又少。”
      少爷毫不在乎,强词夺理道,“那是因为他们需要的是男人!”
      “潘,你不知道,即使他不说话,我只与他眼神相视便觉内心充盈,幸福洋溢。你永远不会知道那种感觉,仿佛只要他在我身旁,我在无所求。”少爷一脸梦幻表情。
      我转身离开,不再理这沉浸七彩少女梦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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