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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篇 ...

  •   一、劳斯和莱斯都是花样男子

      已经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年了,总之是一个纷杂而昏黄的年份,像是饭桌上衬着的陈年报纸,印着油汪汪的碗印,烟火气十足。那一年洪朝丰和宝咏琴的包养艳事天天诉于报端,那一年爆出吴绮莉珠胎暗结,那一年九龙西酷刑案震惊全港,那一年还在流行“世界末日说”……总而言之,这世上的爱恨情仇,其实大抵都可以归罪于那一年,那一日,若是稍稍错位,便不会引起这浮世中众多缠绵悱恻的传说和血肉模糊的醒世寓言。

      然后,那一年,许攸文结识了庆丰,就在这样沸沸不定的人世中。

      留学到香港?许攸文一听这说法便觉可笑,也不是没钱,既然都是漂洋过海,那何不远些?不过,他拗不过他母亲,去香港,不过是因为他的姨妈在那里,母亲放心些。

      入学三日,许攸文便觉透不过气,太平盛世,都是自己人难为自己人,同样是一个国度,但简直就是两边人种,明面上不说,私下里壁垒分明,大陆崽叫得欢畅。

      许攸文托着腮,他是有意的,每日里上课便坐最后,以维持自己的微薄自尊,反正腰缠万贯,只要是不开口,总会有乐子可寻——他迷上了在课后看篮球队训练,那时候,他在北京也打打的,经常一行人穿了老头衫和球鞋,在机关大院里挂起篮框,就地就能来一场。不过,他多也是看,身体不好,细腰可比妓人小蛮。

      那时候的青春是飞扬的,脸也是棱角分明,许是穿得花花绿绿,一瞥就能认出谁是谁去,不像校队这些人,放眼望去,一般胖瘦,只有高矮不同,尤如田里的萝卜,只要是披了黄皮,都是胡萝卜,容不得人分清。

      那一日,许攸文握着达明一派的CD,直到漫天飞红,球队散了,他便跟着走了。

      “喂!”隐隐约约似是有人喊,不过他没回头,因为听得不真切。

      接着,一条胳膊搭上来,突兀地拉掉了耳机,“喊你听不到么?”说的是国语,像是咬了自己的舌头,咝咝直漏气。

      许攸文抿抿唇,他本就沉默,到了香港,更是变成了没嘴的葫芦。

      “你是从北京来的?”

      许攸文点点头,借着夕阳的那一点光亮,打量了面前的“胡萝卜”:大汗淋漓的,应是没洗澡就跑了出来,高也极高,一米九?最难得的是一点也不粗壮,热情中透着些清雅,很俊逸。

      “我叫庆丰,你叫什么?”

      “Eason。”他姨妈起的,彼时,那个Eason不成小荷,未露尖角。

      “哦~”他拉了长长的音调,道:“中文名呢?”

      “许攸文。”

      “许——”剩下两个字他读不来,出了口也是徒惹人发笑,终了只得唤他做Eason。许攸文有些失望,对于这个名,总感觉是别人的,跟他毫无半点瓜葛。

      “我见你日日在球馆看人打球,下次要不要一起来?”庆丰问。

      “不了。”他恨不得将自己涂上保护色让人瞧不见,人多处断断不愿去,正是因为孤单才沉默,正是因为自卑才骄傲,他怕把别人的客气当成热情,到头来反招是非不屑。

      “那多孤单……”他叹了一句,尔后同他并肩走着,忽然又转到路口买了两听可乐,递给他,笑道:“我同你一班的。”

      是么?他不记得见过他,许是自己带了怯意,看谁也不敢正视,久了就变成无视。

      “明日见。”他不等他表达愕然,率先跑了。许攸文抬目远眺,那带了汗的黑发在蒙蒙黄昏中似宝石般闪着夺目芳华,耀了他的眼。

      自那一日起,他们形影不离,空寂的那半边书桌似是从此有了归属。

      二、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如果生命可以用时段划分,他大抵算是接他入世的人,从懵懵懂懂战战兢兢到落落大方毫不怯生。

      不过,也只是对着他。

      时日长了,同游共息,许攸文最爱的还是看庆丰打球,只不过是端水递巾的活,他干得甘之若饴,只为那一半点的安心,离了他,只觉得四下都是火炉,走投无路。

      他费尽心思,还是不敢踏进他们的领地去。不过,女生是除外的。自古姐儿爱俏,不论出身,英雄也好,贩夫也罢,长得好些自然有人愿看。许攸文便是这样,尖尖小小的脸,苍苍白白的唇,足以勾起母爱。可他又偏生消受不起这等艳福。她们奔放热烈,像是一朵朵带刺的玫瑰,但自古书里美女的象征俱是菊兰荷梅,独不见玫瑰。

      他是旧式的人,思着床前的白月光,恋不了新世界的那撇红。

      “喂,Eason,你可有喜欢的人?”

      “没有。”他答得干净利落。

      庆丰叹一声,与他并排躺在草坪上,“我也没有。”

      “怎么会?追你的女孩那么多。”

      “没劲啦!”庆丰轻轻地道:“没劲啦!”仿佛真的是没劲,没劲到了连说句话都是没劲。

      最后,许攸文换了话题,讲起北京的往事来,庆丰一惊一乍,多么不同的世界!说到兴起,许攸文拉他起来,拉开了院子里票友的架势,庆丰有样学样,笑成一团。

      “你这样是抖不出嗓门的。”

      “那怎么抖?”

      “这样……叉腰,提气。”

      “呃?提气?”他不解,许攸文说得心无旁骛,一双手自背后撑在了他腰上,着庆丰不停的呼气吸气,庆丰怕痒,转过头去呵他,许攸文憋不住,笑出声来,庆丰愈发得意,挠得上瘾。

      其实,只不过是个玩笑,如果没有那束刺目的光亮。

      “谁?”一声暴喝。两人速速停了手,回过头来,衣衫凌乱,面上泛红,再定睛一看,是学校社团巡夜的人,一双眼中全是讶然之色,还带着隐隐厌恶。

      许攸文整整衣服,径自走了,陌生人前,他就是有这样不理不问的底气,纵然心中是怕的。庆丰见他一走,也便起来跟着去,却不想被人拉住,絮絮叨叨起来。

      许攸文听不大懂,远远看着,不多时见庆丰跑来了,似是怕他担心,庆丰道:“只是随便问问名字,无妨。”

      却不想,那谣言一泻,清者再无自清之法。

      三、男子和男子怎能亲密如此

      许攸文不知道自己的名声竟然这样差。他来港不过一年,同班上同学交流少得可怜,沉默便是最大的罪过,何况他又是那么“目中无人”。背后里,看不惯的人比比皆是,偶有胆大的,还当面唾骂。

      只因他是大陆崽,又穷又红才应是他的代表,却不想现下却恃财而骄,只可惜花花世界容不下他,应是人容不下人吧,落魄贵族向来看不起暴发户的。

      许攸文忍了,多半是因为不想庆丰夹在中间为难,免得一同遭了忌。

      “喂喂,你听说了吗?庆丰以前是读男校的。”

      “男校又怎么了?”

      “嘁,怪不得同那个人那么好。”

      “咦?真的吗?他真的是基佬?”

      “你不知道?说是被巡夜的撞见了,都传开了。”好夸张的声音,许攸文推门的手伸了回来,默默退了两步,然后头也不回匆匆地走了。

      流言,他上了心,越听越多,越听越烦,他听得到听得懂,未必庆丰就不知道?不说,只是怕横生尴尬。

      这般也好,他装聋作哑,他就佯做不知,就这么一个朋友,许攸文也不想就此生分,只不过,他究竟是人,有心自然会有心结。玩到忘形处,庆丰再搭他的肩,他便不着痕迹地退开了,言语稍作亲昵,他亦悄无声息地转了话题。总之,他自作聪明,以为他做得够高明,可是还是被看透了,不知不觉中,庆丰的眉眼间有些无措,可他不比他,他活得坦荡荡,不畏人言。

      八月末,狼烟又起。庆丰是本港人,升了校亦有旧交,院中丑闻谣言愈演愈烈,终一日被无耻小人传进了庆丰家人耳朵里去。

      庆丰的大姐,那个被当作校花一般万人敬仰的美人儿,指着他大骂:“家中就你一个男儿,你为了钱跟那大陆崽厮混什么?现在累得爸妈出去都被人指指点点。”

      一时间,庆丰茫然垂手,友情又有什么错?非得因为众口而就被铄了金么?他骤然转脸,逼仄阴暗的小厅中有两张苍老悲郁的脸。

      敌不过了,世上万般情感,最重的还是“孝”,他无所谓,但家人有所谓。

      只是那一刻,他不甘,亦恨,踌躇的是怎么去面对他?那张终年忧郁的面上才挂了些笑容,现在就要被他亲手砸碎了。最好,还是被他恨吧?免得一块痛。

      “哎,你好烦呐,不要问我啦!”

      “有约了。”

      “不要去看我训练啦!人都说我们太亲密!我又不是为了钱……”口气不耐烦,终是说了出来,看着许攸文沉沉的眼皮,庆丰心中也酸涩。

      他那般纤细敏感,岂是不懂?于是,不再同他说话,形同陌路,那半边书桌,孤寂依旧。

      他沉默了三年,早早修够了学,回去了。

      自此,庆丰再未见过他,总觉得自己背叛了他。可是,许攸文又是那么彻底,一点消息都没留下,他又觉得是他背叛了自己。

      好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烂账!幸得他还青春,还有时间去忘记。

      四、底牌终揭开

      许攸文一直在想年少时的境遇是否会令人穷尽一生去感叹修补,正如他。花花世界中读了那么些年书,最后明明是可以讲一口流利的粤语,可他却偏不说,每每都是国语相向,似乎是在报复谁。

      自毕业,他一直住在香港,每个月有十天在北京处理生意,倒不是流恋,只是生在钟鸣鼎食之家,人生一切都唾手可得,唯有信任得不到。

      在遭了背叛的地方活着,痛也比平日痛些,用痛去证明生命,似乎更是鲜活些。

      他孤单了,再找不到可以栖身抓拉的树枝,一路就这么跌下去。

      2005年,《劳斯·莱斯》得了金曲奖,遍地都在播。那么突兀,挽着薛蔷逛街的时候,竟然还是被他看到了他。

      白衬衣,光彩依旧,兴不起打招呼的念头,远远看着就够,怕走上去再被他一手推开。

      “咦?怎么了?”薛蔷问。

      许攸文尚未作答,只见从商场里跑出一个男孩来,十八九岁的样子,眉眼间有淡淡的忧伤,像极了当年的自己,他兴高采烈地握住了庆丰的手,一同走了。

      阳光太过刺眼。

      “薛蔷,分手吧!”许攸文自言自语,尤获新生,倒是吓得身旁的小美人眼噙泪珠。

      谁说血污狼藉的伤口要背负一生?不过是个误会,换个词藻亦可形容为破坏美,虽然加了定语,但终归是美。

      许攸文勾起唇慢慢笑了,这一刻,他满足了,毕竟庆丰不是背叛了他,他是出于无奈的。

      你看那只手,不是握得很紧么?

      街边喇叭里,猛然传出一句唱词来,声如裂帛: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著爱……

      他是他的密友,记忆里反了色,颠倒了是非黑白,就算是物是人非,但万事不休,就算达明终生不再聚首,但达明一派也够永世不朽。

      那一刻,心魔尽去,人生应当还是要好好尽享,只为自己,无关他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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