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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谁 ...

  •   因为他这么说了,我就以无所事事的态度坐在起居室里翻看电视,最后选中了一个午前饮食节目,教授一款中帛特色料理,用玫红色的酱料涂抹鸡腿肉块之后焖蒸,片刻后淋汁切片食用。厨师被介绍为雷诺特专业厨师学校的讲师,那是我心目中的圣地,只招收有基础的厨师进修学习,我希望三十岁之前能够考上——如果我还有三十岁的话。
      从前我并不会这么想,但现在却觉得未来一片荆棘险滩,那种感觉从未有过。
      我想,就算只有一点点,我也许还是成长了的。
      丢下我坐在起居室里,龙爷自己便也离开房间。虽然好奇,我却觉得擅自在他的家中东看西看那就太不礼貌了,所以只好坐在椅子上发呆。幸好电视节目结束不久龙爷便喊我去吃饭,厨房在走廊斜对角的小门进去——就是之前唐克斯离开后去的那个房间——很干净宽敞的厨房,里侧是一个回字形料理台,餐桌摆在靠近窗口的位置,通往后院的门也在这里,可以一眼望到挂在树杈之间的吊床,外面的街道和公园也隐约可见。
      龙爷示意我在餐桌前坐下,他正把餐具摆上桌子。
      我看了一下,三套餐具颜色各自不同,甚至连形态都相异。别说成套,恐怕都不是一个国家的产物。比如说,摆在我对面的刀叉手柄上就雕刻着新加坡鱼尾狮的图案;而右手侧的餐碗则是典型的日本式漆器,黑色的外表细细勾了几笔樱花。
      与之相比,食物本身可以朴素得多了。用来盛鱼的珀斯蓝长碟里平均码放了炸鱼和薯条,三明治甚至还没有除去外面贴的标签和保鲜字样。见我看着食物发呆,唐克斯颇不耐烦地白了我一眼。
      “看什么,不吃拉倒。”
      龙爷忙里偷闲地拍拍他,“我吃,我吃。”
      唐克斯对他翻了个白眼,愤愤地坐下来抓了一块三明治往嘴巴里塞。
      我犹豫半晌,还是站了起来:“要不,我做点什么?”
      龙爷立刻点头应允。唐克斯虽没说话,却也不见反对的样子。
      打开冰箱才知道自己话说得太早了。虽然是漂亮的双开门西门子冰箱,但里面却差不多是空的,我能找到的只有半根法国长棍面包、一个洋葱、一个卷心菜以及一盒已经放坏了的半成品牛排,显然他们都没注意到保质期已经过了很久。我偷偷叹息,抬起头来发现唐克斯正托着腮看我,一边看一边很无聊地往嘴里塞薯条,吓得我赶紧低下头去。
      这样的材料就算是刚刚电视上那位雷诺特的教授也要觉得头疼。我把牛排扔进垃圾箱,索性把所有东西都切成细条,倒油在锅里烧热,再全部丢进去爆炒了一回。
      面包炒卷心菜。这也算是个创举。
      端上桌他们两个都露出点不可思议的表情,唐克斯更是一脸的不忍卒睹,赌气似的把三明治盘子拉到自己眼前,碰都不肯碰一下碟子里的菜。龙爷倒是伸出筷子捅了捅耷拉在盘子边上的面包丝,小心翼翼地衔了一口塞进嘴里,嚼了嚼,咂巴了一下滋味便咽了下去。
      “怎么样?”我有点紧张。
      “不错。”他冲我微微一笑,“你会成功的,汤米。”
      我脸差点又红了,整个面颊都热热的。以前他也常常这么说,我决心学习厨艺而放弃上学的时候、第一次给他尝试我做的巧克力蛋糕的时候,还有很多很多次送上晚餐的时候……
      “我准备开一家西点店,就在您留给我的那间店面。”
      他往盘子里拨了一些菜,“为什么不是餐厅呢?”
      “西点店是我的梦想,我要做出成绩来,然后去雷诺特。”
      “希望那些钱足够你用的。”
      “我想足够了。我不会开很大……我希望一点一点来。”
      就像以前一样,他同我谈论我的梦想,就好像以前从未听我说过一样专注,提一些问题,还有一些建议,譬如他建议我用紫色而不是我本想用的樱桃红做包装盒,他觉得那样更典雅。唐克斯并不插话,但我看得出他至少也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最后他终于尝了一口我做的菜,大概还是不太喜欢吧,他一个人消灭了整盘炸鱼和薯条,光是番茄酱就倒了三次。
      午后的阳光自树叶的缝隙洒落在餐桌上,一片柔和的金色,有种恍惚的温暖。
      一瞬间,我仿佛以为,我们这样坐在桌边,是那样的其乐融融。
      最终,唐克斯推开盘子,掸了掸双手上的食物碎屑。他明亮的眼睛盯着我,在阳光下那双眼睛更接近金黄色,那是我从未在别人眼中看到过的颜色,真奇怪,他的眼睛那样奇怪。
      又那样令人恐惧。
      一瞬间我明白,那些其乐融融不过是假象,至少在他眼里,我是不受欢迎的不速之客。
      他似乎还是想说什么,却又介意着龙爷的反应,因此没有开口,只是无意识地拨弄着自己的嘴唇,用掂量、审视又带点狐疑的表情盯着我。
      “我想……”
      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要说什么呢?就算我再三保证不会泄露他们的事,他也不见得会相信我吧。但我还能怎么办呢?
      打断我的是门铃响起的声音。
      他们互相交换着视线,其中流露的东西比我能够猜测的还要多得多。最终是龙爷先开口:
      “汤米,你与什么人有约么?”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问话的意思,连忙摇头。
      他也不追问,只是又看了唐克斯一眼。
      唐克斯站起身。“我去开门。”他说着离开厨房,但似乎没有直接去开门。因为门铃声又响了一阵,大约一分钟之后才停下来。
      然后是漫长的寂静。
      我竖起耳朵,却听不到外面有任何动静。我想龙爷也为此感到不安,但他没有出声。
      走廊里人影一晃。
      “洛伽诺!”龙爷猛地站起身,吓了我一跳。
      就仿佛是应和了他的这一声呼唤,唐克斯几乎是倒退着的,像在躲避什么似的退了进来。
      他手里有枪,枪口却垂向地面。他没有扣住扳机,但握枪的手却攥得紧紧的,绷起青筋。
      那股紧张也感染了我。我紧盯着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站了起来。
      然后我听见了一个有些许熟悉,却又十分陌生的声音笑着说: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唐克斯?”
      唐克斯仿佛被迎面打了一拳似的整个人都绷紧了。有一刻我几乎以为他会像急于残杀猎物的猛兽一样扑上去,扑向那个躲在我看不到的走廊阴影里发出声音的怪物,但他最终只是战栗了一下,转开视线,不再看着那个角落,也没有看我,或者龙爷。
      “巫师。你好。”像是在对着空气打招呼。
      “嗯,好久不见,变色龙。”
      有人走进来。
      我猛然想起我在哪里听到过他的声音,不过是几个小时之前而已!
      我差点也要打起寒战来,步入我视线的那张脸就像所有孩子一样圆润纯真。几个小时之前他在街上拦住我,问我是否需要他的帮助,他笑得晶莹剔透,我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孩子。
      而此时他的脸孔仍然是那样新雪般白皙得近乎透明,可声音和语调截然不同,没有丝毫孩子气的天真烂漫。孩子一样尖锐的声音发出成熟男人一样的笑声,是多么可怖的情形!
      “五个月零十天。你输了。”
      他对唐克斯笑着说。
      唐克斯没有听见似的不做反应。他却并不介意,转向龙爷。“克拉肯•卓?”他伸出手,“我听唐克斯提过你。我是丹•斯威兹,叫我丹。”他似乎瞥了我一眼,“和唐克斯一样,我隶属黑街,你感兴趣的话,我是黑塔。”他笑眯眯地说。
      龙爷有些犹豫地握了握他伸到眼前的小小的手掌。无论从身高、体格、还是容貌来看,丹•斯威兹都十足是个八九岁的孩子,和我之前看到他的时候一样,他穿一条海军蓝的小短裤,衬衫是白色的,扎着一条斜纹小领带,颜色与裤子正相配。脚下一双亮皮小靴子,他甚至没有刻意去模仿成年人穿着的模样,靴子上配着金属色的星星和月亮饰品。
      他转过身,踩着舞蹈般的脚步向我走来:“你好,汤姆•李。”
      我吓了一跳。“你认识我?”我问。
      他却又不看我了,跳上最靠近他的一把椅子坐下来,两只脚还在椅子下来回摇晃。
      “说真的唐克斯,你这次做得真不错。”
      唐克斯转过身面对他,看起来表情已经毫无异样。“还是被你找到了。”
      “当一个人放弃手机、信用卡、护照甚至驾照——顺便说,唐克斯我真的想知道你是怎么从纽约到这里来的——我本该找不到你,我承认,你做得很彻底,本来可以安然躲过这六个月的。”他笑嘻嘻地看了龙爷一眼,“唐克斯和我打了个赌,如果他可以躲过我六个月,就不会再受我的控制——当然也就意味着不再受黑街的控制。克拉肯爵士,你明白么?”
      龙爷耸了耸肩,“这是他的问题。”
      “是的,当然。”丹•斯威兹迅速回答,“上帝眷顾我,给我送来一位小朋友。”
      他转向我,“汤米,小男孩,这次全靠你。”
      每个人都看着我。那让我万分不安,以至于忽略了被一个看起来像孩子一样的家伙叫做“小男孩”的尴尬和不适。我低头看他,他坐在椅子上,身高不过到我的小腹,却那么坦然自若。
      “你在说什么,丹?”
      比我先开口发问的是唐克斯,他远远站在流理台外侧的一角,靠在墙壁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声音有些干涩。他虽是在问丹•斯威兹,目光却直瞪着我。
      我想要辩解,却无从启齿。
      丹•斯威兹笑嘻嘻地看了看他。“有个小男孩叫罗伯特•斯冰塞,他出生在一个富硕的美国家庭,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比起他漂亮活泼的姐妹,这男孩显得沉闷又害羞。他只有一项爱好,他的电脑。一个天才的年轻人,他的小作品让数个大型电脑公司欣喜若狂,不过他并不缺钱,更从未意识到钱的重要性,那些代码都是开源的。”
      他顿了一下,得意洋洋地扫过我们不明所以的脸,放低了声音。
      “在网络上,他给自己起了另一个名字:埃恩•伊梅特。”
      我耳边一片轰隆作响,忍不住“啊”的叫了出来。
      “他说过不会告诉别人的,你把他怎么样了?”
      “我把他?”丹•斯威兹嘻嘻笑出声来,“我是个可怜的残废,能把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怎么样?就算他是个整天坐在家里缺乏运动的十七岁年轻人。”他耸了耸小小的肩膀,“我们的天才少年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他妈妈认为电脑正在损害他的健康,一个月之前带他去了澳大利亚,阳光、细沙、最美的海湾。他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去了,没带他的电脑。
      “也没有通知他网络上的朋友们。”
      “那他现在……?”
      “大概正躺在沙滩椅上享受蜜色肌肤的美人送到嘴边的冷饮呢。”
      我目瞪口呆。
      “这么说,那两个可怜的小家伙是被你耍了吧,丹?”
      “说是耍了太过分了,唐克斯。”他发出孩子一样清透的笑声,我浑身战栗,只想捂住耳朵。在一旁的座位上,龙爷默默地听着,始终没有开口,只是眉头却越锁越紧。
      “听说过‘尼禄之手’么?”丹•斯威兹问我。
      我摇头,他似乎有点遗憾,但是很快又振作起来继续说:“不是指那个暴君的尼禄哦,是尼禄•沃尔夫,最伟大的安乐椅神探。‘尼禄之手’是现在很流行的侦探辅助工具,制作人嘛……咳……”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是你么?”我试探着接话。
      他却不回答,带着那种小孩子刚刚得到想要的圣诞礼物一样的满足表情转开脸。
      “‘尼禄之手’是一个非常实用的人类档案库,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人,只要他们的档案存在于政府数据库,同时也就成为‘尼禄之手’存储的一部分内容,这个计划本来是政府安全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不过因为消耗与获得不成正比而被放弃——美国政府就是这样看起来财大气粗的老葛朗台。”他停下来舔了舔嘴唇,“‘尼禄之手’是一个简单的前台搜索程序,它与数据库的连接是保密的,而它本身则流行在网络上,越来越多的私家侦探、甚至有些不太在意程序和规则的政府官员都在使用。——我渴了,唐克斯,我可以喝水么?”
      他充满期待地看着唐克斯。
      “冰箱里有啤酒。”
      “我不喝那种不健康的东西。有没有胡萝卜汁或者番茄汁这样的东西?”
      唐克斯翻了个白眼,“我这里不是咖啡屋。”
      “那矿泉水总该有吧?”丹•斯威兹不依不饶地问。唐克斯又翻了个白眼,彻底地扭开脸不看他。斯威兹撅着嘴巴瞪了他一会儿,终于怏怏地爬下椅子,跑到冰箱前打开门向里看,紧接着对着空无一物的冰箱大声叹息。“真可怕,唐克斯,你真的住在这里么?”
      他怀疑地轮流打量了龙爷和唐克斯,最后视线落在我身上。“我要喝水!”他抱怨地说。
      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发现的时候我已经任劳任怨地去橱柜里找了一只八角形的彩色琉璃杯装了半杯水递给他。他用双手捧着喝了一阵,满足地叹口气,又把杯子交回到我手里。
      “我在外面等了几个小时,真是热死了。”
      我不知所措地捧着杯子,惊讶地看着他又跑回刚才的座位。他的所作所为既像个孩子又份外成熟,充满我难以抗拒的控制力,那是完全矛盾的两种力量,但他似乎就是知道怎么靠孩子气的外表和声音去蒙骗,控制别人。他得意洋洋地抬起小小的脸孔,微微一笑。
      似乎是看不过我傻乎乎的举着水杯站在那里,唐克斯终于走过来,从我手里抢过杯子,丢进洗碗槽。那一声重响吓了我一跳,几乎以为杯子都摔了个粉碎。
      “长话短说,丹,别唠叨些没用的。”
      “我只是怕你们不明白。”丹•斯威兹抬高声音抗议。
      “闭嘴。”
      丹•斯威兹鼓起腮帮,“好吧。”他好像丧失兴趣了似的叹口气,加快了语调,“简单的说,我发现有人在调查你,唐克斯。这并不寻常,特别是当你已经‘死了’之后。”
      “你无所不知,哈?”
      “唐克斯,这是我的工作,你明白的。”斯威兹委屈地回答,“就像我知道你高中二年级时候被怀疑偷了你姨父的手枪;在特警中心因为斗殴被关禁闭一样,我不得不。”他耸起小小的肩膀,“我不能因为提奥•特雷墨里是你父母的朋友就忽略我的职责,这是不对的。”
      他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到我几乎也觉得唐克斯讽刺的语气有些过分了。如果不是看到他眼中闪烁的小小的狡诈的火苗,我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为维护他而和唐克斯争辩起来。
      “继续说。”
      唐克斯挑起一侧眉头,是右边。就在今天他不止一次用这样挑着眉、金黄色的眼珠滑向眼角、仿佛根本不屑于正眼去看一下站在他面前的人的表情面对我了,他的眼神太容易变得冰冷了。不过被他瞪着的斯威兹看起来并不在意,他摊开手掌,试图模仿唐克斯充满讽刺的英式风格,却不大成功。我无法断定他来自何处,他的肤色很白,头发和眼睛却是深色的,圆圆的杏眼看起来既纯真又甜美,他仿佛有拉丁裔的血统,有一副高耸上翘的窄鼻梁。
      “搜索人来自伦敦,你们可能已经听说了。丹尼尔•博斯,和一个著名的侦探同姓。”
      我失声叫出来。
      斯威兹看向我,嘴角浮起一丝满怀着重大秘密的微笑。“没错,丹尼尔•博斯,他有个绰号叫‘满月’,我想是因为他特别胖的关系。别这么惊讶,”他对我说,“我不但知道他,知道埃恩•伊梅特,知道安吉利娜•斯塔尔,我知道你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
      “简单的说,我安排了一切,而你带我找到他们。”
      我只觉得身体从里到外一片冰冷。在这样温暖的午后,我冷得连脚趾都麻痹不堪了。
      “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
      “很简单啊,是你把唐克斯的下落与克拉肯爵士联系到一起的,就是这样。”他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瞟着龙爷,“如果唐克斯只是躲在某个乡下小镇里呆足六个月,我就没什么机会了。但想要帮另一个人隐藏行踪,可以留下的痕迹就像夜晚的探照灯一样明显。
      “我对你们说的事情都是真的哦,那些银行账户的故事,还有关于塞布尔公司的。不过那是熟悉内情和数台超级电脑同时运算的结果,我不能告诉你更多细节,因为你既不明白也不会想知道,你不会的吧?丹尼尔•博斯在写给他虚幻空间的小朋友的信里抱怨过:‘我最好的朋友禁止我谈论技术问题,他不喜欢电脑,他竟然不喜欢她们——谁会不喜欢?!’他显得相当激动,我猜你们一定有过争执,那是两年前的一封信,但小斯冰塞以一个细心的网络行者的好脾性把它们都保留下来,你注意到了么,他用‘她们’才形容电脑,我喜欢他。”
      他轻咳了一声,似乎有点懊恼自己说的太多。
      “所以,我是个傻瓜,对么?”
      我瞪着他,如果可能我真想用自己的手拧断他的脖子,哪怕他看起来像个小孩!
      他不是,不是任何类型的孩子,他简直比我见过的所有加起来都要可怕。
      “你是个好孩子。”他微微一笑,似乎是察觉了我的想法,那个笑容凝固了一刻,变成一个有点怪异的鬼脸,“锲而不舍、勇往直前,我本来以为你不会追查下去的。”
      我不明白,“你不希望我查?”
      “当然。”他合起手掌,抵住自己的下颌,“不管怎么说,这是我们之间的问题。”
      而你只是个普通人。
      他没有这么说,但我明白。
      对他、对唐克斯、甚至对龙爷而言,我都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糕点师傅。
      我看到龙爷和唐克斯彼此交换着我看不懂的眼神,他们一个坐一个站着,彼此相隔整个房间的距离,却仿佛能够看到对方心底。一个眼神之后唐克斯悄悄离开房间,龙爷目送他离开,微微垂下眼,午后的阳光从一侧打在他脸上,我看不懂他的表情,他仿佛根本没有表情。
      “斯威兹先生,你的意思是说汤米不知道那场车祸,是你造成的,对吧?”
      龙爷轻柔地问,他的声音太过柔和,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在说什么。
      “我喜欢你,克拉肯爵士。”丹•斯威兹对他眨了眨眼,半真半假地说,“搜索特定的内容会触发程序内部的自检系统,比如这一次他们搜索的关键字包括‘洛伽诺•唐克斯’、‘R•唐克斯’‘R•M•唐克斯’等等,系统会在搜索开始的同时给我一封信息,附带查询者的真实地址。不过话说回来,通常我是不会对这类搜索做什么反应的,同名同姓的太普通,淹没在几千份类似的个人履历中任何人看起来都没那么特别,你明白么?”
      “除了这次?”
      丹•斯威兹咯咯笑出声来。
      “没错,除了这次。”
      “这样我就明白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等到汤米出现之后,你才来找我们?”
      “我给了他一个地址。”
      龙爷挑了挑眉,他这样的表情全没有唐克斯那么咄咄逼人,而只是专注和耐心。
      “你看了会笑话我的,一份很粗糙的假档案,我没时间把那些文件编得完美无缺。不过丹尼尔请‘埃恩’——当然,‘埃恩’的身份后面这一次是我——再次搜索得到了同样的内容,所以他没有疑心。这份档案里唯一有用的信息,就只有唐克斯老家的地址罢了。”他点点头,好像在为自己确认这一点,“如果他追查,可能会一无所获。他更可能放弃,我原本有九成把握他会放弃的。”他又看了我一眼。
      “可是他不但没有,还找来了我意想不到的线索。”
      龙爷点点头,“洛的表妹。”
      “唐克斯虽然嘴硬,对他妹妹倒是一片好心。”丹•斯威兹用浑然无所谓的声音说,“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如此可怕。所有精致的计谋从另一个角度看都是破绽百出,是吧?”
      龙爷只是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丹•斯威兹继续说:“所以我决定让小朋友来见你一面,如果不了却他的心愿,谁也不知道他会继续做什么事。”他转过头,对我露出一个孩子般的甜美笑容,“你满意了么?”
      我无从答话。我满意么?不,绝不!但我又什么可不满的呢?
      我找到了他、他们,所有我记挂于心、让我寝食不安的事情,可是我为什么还是如此困扰?
      我张了张嘴,试图发出声音。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喉咙里好像被什么柔软和粘稠的东西堵住了。我发出一阵咳嗽,直咳到弯下腰去,眼角湿润。模糊的视线里我看到唐克斯像只偷食的瘦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进房间,肩膀上挂着背囊。那个背囊很大,一直垂到他的臀部,里面塞得满满当当。
      看着他,我更加说不出话来了。
      丹•斯威兹显然并不想要我回答什么。他跳下椅子,作势掸了掸膝头没有一丝皱褶的短裤。“那么我要告辞了。”他直起身,大步走到唐克斯面前,向他伸出一只小手:
      “我们回家吧。”
      有一段时间,唐克斯对他伸出的手毫无反应。他金色的视线望向我——也许是坐在我旁边的龙爷,我不确定——良久之后才默默地滑落,落在丹•斯威兹伸出的手上。他慢慢伸出手,仿佛这个动作重逾千斤,最后指尖轻轻拍在丹•斯威兹的掌心。
      金发仿佛甩开一阵辉光,他转身而去。
      “再见,洛。”龙爷的声音仿佛还带着些许笑意,“虽然你是个怕热又黏人的伙伴。”
      唐克斯停了一下,转过头来哼了一声。
      “我也觉得不会半夜被踢醒是件很幸福的事。”
      他大步离开。
      丹•斯威兹用很好笑的神情望了龙爷一眼,叫着“等我一下”,蹦跳着跑走了。
      他跑开的样子仍然像个孩子,落下的脚步却敲得我胸口嘭嘭作响。
      我低着头看自己在地板上的倒影。不知道该拿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龙爷。
      不需要任何告诉我,我也知道我做错了。错得离谱。
      龙爷突然轻轻笑了一声,“要不要住下来?你看,这里只有我一个了。”他看起来没有一点要责怪我的意思。但就算他不说我也明白,是我搞砸了一切,是我害唐克斯被抓住。
      害他们分开。
      安吉利娜告诉我,他们在一起。我一直不敢去想这代表什么,或者即使是想,也无法想象。你不明白。安吉利娜曾经那么急迫地想要告诉我这一点,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听,什么都听不进去,除了自己逞英雄的幻想,我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
      我搞砸了一切。
      我猛地摇头,尴尬得要死。我哪里还有勇气留下来面对这一切。
      “我要回去了,我要回美国去。”
      他好像很理解似的点点头。“好吧,我送你去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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