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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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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blood!”
“Double kill!”
“Triple kill!”
游戏音效响了几声,宣告着战队即将到来的胜利。
顾明扬拿完一血,就潇洒离场了。
相比排位胜负,他更想八卦自家兄弟和女神的日常。
毕竟,游戏他了解,八卦,他了解了也要了解。
俗话说得好,不爱八卦的小开不是好司机。
此时此刻,没有八卦的他仿佛丧失了灵魂。
尽管知道很有可能,不,是百分之百会被对面的某人一顿胖揍,但他还是不改本性,心痒难耐地向于子归拨出了视频通话。
“大兄弟,你终于肯接电话了。”
这边电话一接通,顾明扬就兴奋地从皮沙发材质的座椅上蹦起来,摇头晃脑地贴近显示屏幕。
“唉唉,你别挡着呀,我女神呢————”
顾明扬在视频那头左摇右晃,疯狂走位。
“走开,别闹。”
那边,于子归警告性地敲了两下视频的摄像头,示意好兄弟不要造次,最好是在年前乖乖地绷紧他的皮。
“呦,不错呀,小兄弟,有长进了嘛,知道护妻了,看来,还是得我女神出马,包出包降,包降包赢……”
难得的,于子归这次没阻止顾明扬,由着他说了一路。
絮叨了半天,顾明扬才聊回正题:“对了,你今晚有空没?”
“干嘛?”于子归一手摩挲着报纸,一边替猪肝顺毛,端得是一副人到中年的退休老干部作派。悠哉得很。
“就是,咱们宿舍以前那兄弟阿强,知道不?”
“嗯,记得。”
于子归惜字如金。
顾明扬深知他的性格,也没介意,自顾自地往下讲。
“毕业的时候,他说他要出去闯闯,然后就和我们各走各的了,刚巧这两年,他在洲湖发展得挺好,就想趁这次,把兄弟几个招到一起,一块儿聚一聚。”
于子归听完,安安静静地道出一句:“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不是弟弟我说你啊,老于,这你可就不厚道了………”
“我要陪家眷,没空。”
于子归拦截他的话,利落且干脆。
顾明扬听了,双手抱胸,不屑道:“嗬,你老婆就你老婆,还家眷,给你能耐的。”
“行,不去就不去。”他也不勉强。
“我打电话来主要就是给你说这个事,顺带看一下我女神。既然你没什么事儿,那就挂了,拜。”
“等———”算了。
这小子挂电话比兔子还快。
于子归叹了口气,把猪肝抱进猫窝里。
还是他自己再打一个吧。
告诉顾明扬他改变主意了。
★狗头军师男团★
…………
依旧清远居。
倒也不是他们特意选的这位置,只是阿强盘下的新居正巧在这附近而已。
几个人约好在这儿碰头,到楼上泡杯茶就下来搓一顿。
三十好几的一群男人,倒也不失童心。
一见面,就像好几十年前在球场碰头那样,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的。
“来,让大爷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小明,这是阿强,这是………”
“是谁来着?”
“得了吧,猴子,就你这记性,高中的时候连三角函数都算不明白,还指着你能记人名?”
“这是大壮!你同桌大壮!”
未喝先醉的几个男人们闹哄哄地上了楼,好不热闹。
开了门,一个面容和善的女人笑吟吟地站在门口,倒是把自来熟的顾大少给整不会了。
“这是?”顾明扬挠了挠头,有些疑惑地看着面前一身常服的女人。
“这是你嫂子,阿珍。”
“原来是嫂子,失敬失敬。”
“那什么,阿珍,你就先别忙活了,我和他们出去聚一聚,你在家好好歇着,记得啊,别再起来收拾了。”
阿珍点了点头,笑得憨厚。
很快,跟阿珍道完别,一帮人就吵吵闹闹地下了楼。
“哥,把嫂子带出来一块聚一聚呗,反正咱也有人带家眷。”
说完这句话,小明意有所指地瞧了一眼于子归。
后者沉默。
说话间,酒水就端了上来。
于子归抬眼一看————好家伙,一桌子全是烈酒。
不过无所谓,他又不喝。
酒上来后,阿强倒了一杯,灌下去,等辛辣的劲儿过了,才开口。
“唉,你嫂子啊,这不是过年了嘛,打扫的时候把脚给崴着了,我让她别收拾了,改天请人来打扫,她不听,非要自己动手,我说不然等我这阵儿生意忙完了再把东西清一清,她又不肯,你嫂子这人啊,忙惯了,闲不下来。没办法,由着她去呗………”
“那不是嫂子人勤快嘛,哥你也别说了,再说下去,兄弟几个打光棍的,可就要灌你了…………”
“别光顾着逮强哥啊,来,看看这儿看看这儿,这儿也有一个带家眷的————”
“差不多得了,老于什么样儿,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吃你的去吧,你小子,不怕我明天跟你姑姑告状………”
顾明扬坐在桌那头,扬拳要揍小明。
三杯酒下肚,他觉得不过瘾,又蹑手蹑脚地靠近小明,咔嚓一声拿东西塞住了他的嘴。
有了顾明扬这个暖场子的好调剂,众人也抛弃了刚在一起的些许拘束,一下子闹开了。
“Ohohoh————!”
说到兴奋处,几个爷们不分你我,挤在一起,一阵两阵,谈笑声此起彼伏的,对着一桌没吃净的酒菜起哄。
到了最后,一个两个,脸喝得红钢钢的,还不忘初心地对着全场惟一一个滴酒不沾的MVP ———— 于子归,继续调侃。
……
………
……………
他现在能走吗?
土遁也行。
突然很想念那个笨笨的家伙。
于子归索然无味地吃着菜,欲逃不得。
★粉红小直男★
对于于子归喜欢给她安排粉红色居家用品这件事,徐菀之百思不得其解。
她甚至为此问过于子归,结果得出来的官方答案竟然是————粉红色好看。
所以在一个礼拜后的出行里,于子归不出所料地给她准备了一个粉红色的行李箱,还贴心地配了一件粉红色的外套。
这一度让徐菀之想把他从临江别苑里撅出去。
她是喜欢红色,不是喜欢他认为她喜欢的红色。
就好比她是恋爱脑,虽然恋爱,但是有脑。
关键是对方一点儿也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反而兴冲冲地盘点接下来的行程,无视徐菀之各种委婉的明示暗示。
徐菀之很无奈,十分地无奈。
无奈又无奈之下,她只好泄愤般地在准备的日历上再划掉一笔,然后把于子归送的清一色粉红套装全部锁进柜子里。
舒服了。
转头一看桌子上的台历。
一百六十一天。
还有161天。
她就得离开了。
这一瞬间,徐菀之的心情就像坐跳楼机一样,突然地起飞,又,突然地失落。
★飞机旅行★
…………
穿行在无垠的蓝白之中,蓝粉如烟般四散弥漫,向上,仿佛自己拥有了整片天空,而时间,也在白色的流动中变得温柔,深刻而隽永。
还有两个小时。
下一站就快到了。
而她,想歇一歇。
————徐菀之拿帽子遮住自己的脸,仰躺在机舱座椅里,在梦和天空交叠的迷迷蒙蒙中,想明白了很多道理。
就,顺其自然,就可以了。
其实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想出一个结果。
比如,在她的梦里,于子归为什么,会跑去
————睡、猫、窝。
(ps:下一part有新的关键人物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