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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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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难得不用更文,陆一凡带秦筝出去和朋友喝酒聚餐。
饭桌上一个朋友喝得酒酣耳热,嘲笑陆一凡:“你那个《大漠孤烟》改编的网剧我看了,天哪,太烂了哈哈哈哈哈哈,拍的那是什么啊,把你的书改的乱七八糟......”
秦筝如遭雷击,愣在原地。他抬头望着陆一凡。
陆一凡赶忙撞那朋友,用眼神示意他们闭嘴。
一时间,饭桌上噤若寒蝉,安静得可怕。
陆一凡立刻转移话题:“我前两天泡妞被唐洁发现,我就把唐洁甩了......”
他的狐朋狗友们哄然大笑:“你还是这么混蛋啊。”
“是啊。”秦筝也跟着他们笑。而后他咬着牙,一字一句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我们认识了五年,你还是这么混蛋。”
在火锅蒸腾的烟雾中他们对望,秦筝脸上带着笑,眼神却是一种绝望的平静。
他最后看了陆一凡一眼,蹭的站起来。所有人都看着他。
他红着眼睛对他说:“我当初就不该信你。”
“小筝......”
世界一切都变成模糊,秦筝在众人的哗然声中离去。身后陆一凡叫他的声音渐渐虚无。
家门口还摆放着圣诞树,灯已经不亮了,是几天前他们庆祝圣诞的产物。
他记得那天晚上他们一起看了部电影,叫《中国合伙人》。当时陆一凡义正词严地跟他说:“朋友还是不要一块搞事业。”
他反问陆一凡:“我们算朋友吗?”
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他跟陆一凡的关系算什么。朋友?他没有过朋友,陆一凡也不是他唯一一个朋友。他看不上陆一凡,他知道,他也看不上他。朋友都是相互欣赏的,两个互不喜欢的人,怎么可能是朋友。
虽然陆一凡经常叫他弟弟,他也没有把他当哥看过。如果他有一个这样的人渣哥哥,早就离他远远的。
是利益关系吧。如果他写不出东西,他在陆一凡那就狗屁都不是。
如果陆一凡没有名,在他眼里也狗屁都不是。
什么同富贵,共患难,都是他幻想的。
他只把他当摇钱树。
这样想的时候,秦筝惊讶地发现自己眼角竟然滑下了一滴泪。
陆一凡飞奔回家,拼命拦住收拾东西的秦筝。
“小筝,你听我说,我把版权卖了是我的错,但是换来的钱是我们共有的!保时捷,还有这间房子,你的电脑,手机,吃穿用度不都要花钱?不然你以为这些是怎么来的?”
秦筝淡漠地看着他:“你不把我们的承诺当回事,我也不会遵守承诺。”
他说着就拿出手机打电话,陆一凡一把抢过来:“你干什么?!”
“给你的编辑打电话。”秦筝嘴角带着报复的笑意,“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作家绿洲找枪手,写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人代笔,会怎么样?”
陆一凡脸上血色尽失,他不可置信地盯着秦筝,仿佛第一天认识他。
秦筝夺手机,陆一凡死命抓着,争执中手机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陆一凡试图压制他:“我们的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如果泄密要付一百万的违约金,你有这么多钱吗?”
“你觉得我没有吗?”秦筝神情轻蔑,“我不像你,花钱大手大脚。这些钱我都存着。”
秦筝拎着东西离开,陆一凡抓住他:“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揭发我现在没有任何好处,你也要负法律责任,即使以后想东山再起,也要从零开始。”
秦筝甩开他的手:“那就同归于尽。”
“明明可以双赢的事,为什么要搞得鱼死网破?!”陆一凡拦在他面前,“我带你住豪宅,开跑车,给你换电脑换手机,这么多年我一直把你当弟弟看待。我说过,你只用写,其他的交给我,荣华富贵有我一份,也有你一份——我对我自己女朋友都没这么好过。结果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别自我感动了。”秦筝冷笑,“你恶不恶心啊。我告诉你你把我当什么。你把我当摇钱树,赚钱工具,在你这种人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是,你阳春白雪,多高尚啊。”陆一凡哈哈大笑,“没了我的钱,你能做什么?没有我的名气,你什么都不是。”
秦筝胸口剧烈起伏着,他怒视着陆一凡,额上青筋爆出:“你的意思是我没你不行?必须要依附你才能生存是吗?”
“难道不是吗?”陆一凡打量他上下,“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的?”
秦筝一把扯断脖子上的项链,把手表拆了扔在地上。他瞪着陆一凡的双眼渐渐发红:“你根本就没看得起我。”他把外衣扔到他身上,后退一步脱下鞋子。
“你想利用我就用,用完了就扔。”
他把手机卡拔出,手机扔到地上,屏摔得粉碎。
“你以为谁稀罕你给我的东西。”他声音哽咽,“你给我买的所有东西,连同你给我的名誉,统统还给你。我们两不相欠。”
陆一凡一把拉住他:“小筝。”
秦筝猛地挣开他:“我不是没你不行!”
“不是你没我不行。”慌乱中,陆一凡脱口而出,“是我没你不行。”
“滚开!”
秦筝只穿着一件衬衫,赤着脚在陆一凡的视野中越走越远。
“是,我是个混蛋,我眼里只有钱,可那只是想让我们生活得好点。”陆一凡在他身后说,“我坏事做尽,对不起所有人,但唯独没有对不起你,秦筝。”
昏暗的灯光下,陆一凡颓然站在原地,秦筝看不到他什么表情。
“我说过,我们的关系就像《白夜行》。你知道桐原亮司什么结局。”
“我不想再做桐原亮司了。”
秦筝再也没有回头。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做错了。其实对错对我来讲没什么意义,因为我觉得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对错。
但也许我是真的做错了吧,不然你也不会头也不回的离开。我做的最大错事不是违背我们的誓约,而是错把你看作我的同路人。
我一直以为你会变得和我一样,所以我看不上你在乎的所有东西,所以我用金钱和名利去挽留你,所以我从不怕失去你。最后我才发现我错了,我从来没理解过你。你说的是对的,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价值观完全不同。
我为我的浅薄无知和狂妄自大向你道歉。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再祈求你的原谅。”
陆一凡踌躇半晌,还是删除要发给秦筝的短信。
【楚天谣看着南歌,这个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姑娘,他们有太多美好的过往。
他是如此信任她——哪怕此刻,她的剑已刺穿他胸膛。
“你从来就没爱过我。你不过是利用我扫除障碍,得到秘籍。”
“对不起。”
他重重倒在雪地上。大雪纷纷而下,掩埋他的尸体。
他一生斩尽妖魔鬼怪,却难逃自己的心魔。】
秦筝敲下最后一个键,还是删除《心魔》的最终结局。
他还没来得及发给陆一凡。
他们的交集就像这个删除键。到此为止,永不再续。
他最终还是没让陆一凡身败名裂。也许是为了自保?或是因为那可怜的情分。
他和陆一凡,算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但他们一开始,也并不志同道合。
他想起临走时,陆一凡那句可怜的“不是你离不开我,而是我离不开你”。
真是令人作呕的关系。互相厌恶,互相嫌弃,却彼此需要,无可替代。
最难以启齿的是,他们之间竟然偶尔还会有其他人都没有的,奇怪的默契。
默契?也许是错觉吧。
没他的才华支撑,陆一凡也渐渐沉寂下来。网络文学本来就是快餐,更新换代很快。不断有新的潜力新作霸榜,金榜作家换得就如同陆一凡换女朋友那样快。
听说绿洲已经封笔,他现象级的火热也成为昙花一现。
秦筝没再关注过陆一凡的任何消息。当初那段时光就掩埋在岁月中,然后在人生里慢慢消隐于无。
他们创造的盛世,一去不复返。
很多年后秦筝结婚生子,有稳定的工作,过着平淡而无趣的生活。
也开始柴米油盐酱醋茶,和钱斤斤计较。
他偶尔还是会想起跟陆一凡一起生活的时候。他经常说他“像个活在乌托邦里的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最终也不可避免落入俗世。
他们看不上对方,却好像成为了和对方一样的人。
那天是个雪天,具体星期几他也忘了。刚下班回家就收到匿名快递。
那是一本《白夜行》。
他心脏突然快速跳动了几下。除了陆一凡,没有人知道他喜欢看《白夜行》。
书中掉出一朵干枯玫瑰的标本,那是他之前当作书签夹在书里的。
书很崭新,似乎他走后就没人翻动过。只有扉页摘抄了一首诗——
我看见一朵被遗忘在书本里的小花,
它早已干枯,失掉了芳香;
就在这时,
我的心灵里充满了一个奇怪的幻想:
它开在哪儿?什么时候?是哪一个春天?
它开得很久吗?是谁摘下来的,
是陌生的或者还是熟识的人的手?
为什么又会被放到这儿来?
是为了纪念温存的相会,
或者是为了纪念命中注定的离别,
还是为了纪念孤独的漫步,
在田野的僻静处,在森林之荫?
他是否还活着,他也还活着吗?
他们现在栖身的一角又在哪儿?
或者他们也都早已枯萎,
就正像这朵无人知晓的小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