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铁论?刑德》:“盗伤与杀同罪,所以累其心而责其意也。”
古代的盗不仅指偷窃,还包括以抢劫、恐吓、威胁等手段,取得别人财物。
对于盗伤罪能不能赎死,作者没有找到具体文献。
但是在汉代的赎刑中,杀人罪若是故意,则被判为死刑;若是过失,则被判赎死的罪行。
盗伤与杀同罪,所以作者参考了杀人罪的赎刑,区别了故意和过失。
如果是秦代的赎刑,则还要区分犯罪者的身份地位。
(2)关于变色唇脂,是用了酸碱指示剂的原理。
古人不知道这个原理,但是天然酸碱指示剂却有很多。比如苏木,遇碱性溶液会变樱红色或玫瑰红色。
还有飞燕草、天竺葵、百里香等多了去了,均含有遇酸碱变色的化学物质。
(3)古代民刑不分,官吏审案用的是有罪推定的原则,与现在的“疑罪从无”没法比。
最近川前总统没被判QJ罪,但是被判承担500万美元的民事赔偿。
这是用的啥原则,咱也不懂。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假罪成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