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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熟悉 ...

  •   霓虹将远处的主城区切割成细碎小块,深黑色飞梭悬停在树下。

      列蒙挺括的军装袖口沾染孔雀草上的露水,他不甚在意地将它们拂去,抬腿跨进飞梭中。

      驾驶座上,他的副官兼好友洛熠正百无聊赖地翘着二郎腿哼小曲,姿态相当放松,见列蒙回来,他勉强地端正了肩背,恭敬问道:

      “殿下,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出什么事吧?”

      列蒙轻微点了一下头,即使在私人空间里,他依旧正襟危坐,脊背绷得笔直,如同一只随时可能扑杀出去的狮子。

      点头是出问题了还是没出?

      将飞梭调整到自动驾驶模式后,洛熠回头,双手扒拉着座椅,先前那点正经不翼而飞:

      “嘿,殿下,我虽然有告诉过您懒得应付社交的时候只需要‘点头微笑say hello’,但你也不能拿这招对付我吧?”

      况且洛熠教他的三板斧,列蒙就只学会了点头。

      列蒙用他那双藏着锋利刀刃的眼睛凝视洛熠,见洛熠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避开目光,只好不情不愿地吐出一个字:

      “没。”

      “那就好。”

      洛熠松了一口气,随口控诉,

      “你是不知道,我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好青年,堂堂帝国上校,就因为多次给你处理舆论,现在已经开始掉头发了。说起来咱们也算一起长大的同龄人,你的头发就还很茂密……”

      列蒙在洛熠滔滔不绝的念叨声里开始闭目养神。

      飞梭穿行在孔雀庄园回翡泉宫的路上,明明没有拥堵,时间却在绵密的话音中无限延长。

      终于,在列蒙隐秘的期待里,洛熠的光脑滴滴作响,打断了可能会持续一路的废话。

      “洛池?那小子找我能有什么正事?”

      他嘀咕着打开洛池的留言,从头到尾浏览一遍后,猛地抬头,眼里闪烁古怪光芒:

      “殿下,你是不是又做什么奇怪的事了?”

      “。”

      洛熠向来不在乎列蒙的冷场,自顾自地说:

      “比如在阿莫拉少校的晚宴上,您没头没尾地询问我弟弟同学的名字,问完后又一句话不说,转身走了。这估计能把人家小孩吓得够呛,还以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对得罪你了。您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的身份不简单,可能是间谍,卧底,抑或潜藏在帝都的犯罪分子?”

      帝都所有公民都知道列蒙高傲冷酷,难以相处。
      只有洛熠知道列蒙不是什么性情古怪的人,当然他也不像外表一样目中无人。

      相反,列蒙拥有着野兽般惊人的直觉与敏锐的洞察力,只是习惯了单刀直入的行为模式且过分沉默寡言,从不去解释自己的行为,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好相处的传闻。
      过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列蒙从不胡来,相信他总是对的。

      列蒙摇头,简略而谨慎地道:“他像一个人。”

      “谁还不像个人了……好了,我不开玩笑,他像谁能让除了去军部工作以外万事不上心的您直接上前问名字?”

      洛熠脑中闪过上流社会里各种恩怨情仇、家产争夺的八卦,眼神闪亮,如同一头迎着钢叉冲向新瓜的猹。

      “……”

      “您怎么不说话,难道不相信我守口如瓶的品格?我为帝国流过血卖过命,掉过头发生过病,只是想满足一下自己微小的好奇心,连这都不可以吗!”

      识别飞梭身份后,翡泉宫正门无声开启,一抹深黑穿过剔透如蓝绿翡翠的大小湖泊与茂密林荫,驶向有着尖锐穹顶的宫殿深处。

      列蒙依旧没有说话。
      他不是故意不回答洛熠。

      那个少年的样貌确实与他熟悉的某个人相似,但具体是谁,他暂时没想起来。

      *

      “劳驾问问某人,列蒙认识他?”

      “麻烦回复那谁,如果他没有出卖我,列蒙就不认识。”

      凌晨时分,帝都下起一场阵雨,银白闪电撕裂夜空,歌舞声息,人群散尽后,别墅里恢复冷清。

      老天像一位急着下班的社畜,时间越晚雨落得就越敷衍:先前还将雨珠捏得滚圆再一颗颗投放人间,然后滴滴分明的雨珠变成一根根粗制滥造的雨线,一排排雨帘,最后干脆将雨连盆倒灌。

      磁悬浮列车无法直通位于垃圾星的薄雾街,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有教养的主人邀请客人留宿一晚合情合理。

      时桢靠在沙发上,修长灵活的五指把玩着一把银质餐刀,褪去伪装的笑容后,他的侧脸轮廓显现出几分平时注意不到的锋利。

      伊尔加泽靠在沙发扶手另一侧,离时桢最远的地方,唇畔带着散漫的微笑,除了先前几句“间接交流”,他们之间并无话可说。

      阿莫拉坐在玻璃茶几对面的沙发上,栗色眼眸静静凝望着窗外的骤雨,察觉到两人之间气氛的紧绷,出言打破僵局:

      “组织交代的任务要紧。时桢,按照组织的安排,这次刺杀由你主导,我和伊尔加泽会尽力配合,那么,你想好该怎么进行这场暗杀了吗?”

      时桢从衣兜里摸出那枚伪装成星币的空间纽,精神力探入,里面存放的东西在玻璃茶几上暴露无遗。

      那是一把枪,一把漆黑外壳搭配金属花纹的狙击枪。
      枪长1110毫米,配备高精度倍镜,自动瞄准器,特殊消.音器,以及能自动测算风速湿度气温的目镜。
      枪身线条流畅,静静躺在桌面上,吞噬所有试图靠近它的精神力,黑洞洞的枪口散发出冰冷而危险的气息,像雨林沼泽里吐着信子的蟒蛇,非常符合帝国人推崇的暴力美学。

      “居然是‘刚格利尔’狙击枪,看来组织为了这次任务真的下血本了。”

      阿莫拉眸光闪烁,手指轻轻覆上枪身,在注意到底部“gungnir”的特殊铭文后惊呼出声。

      刚格利尔,以神话传说里一旦瞄准便必然命中目标的命运之枪为名么?

      时桢轻轻嗤了一声,稍稍抬眼,发现伊尔加泽同样抱着手臂,目光不屑。

      “两个没见过世面的杀手啊。”

      阿莫拉扶了扶额头,表情严肃地解释,

      “刚格利尔是星历1524年由联邦研制的战略武器,专为克制精神力而研发。但由于造枪的材料过于稀有,整个星际有且仅有一把,被称为‘原型’。但这把原型枪在十六年前从联邦失踪,而由此衍生的刚格利尔系列枪械都是它的仿制品。”

      “尽管如此,那些仿制品也不容小觑。一个月前,联邦狙击手许朔从2712米远的距离穿越a级精神力屏障,破甲狙杀黑狼星盗团团长,突破星际最远距离狙击机甲记录。这个消息在星网也是轰动一时的,新闻你们看了吗?”

      时桢点头,他当然知道这个消息。
      因为被誉为‘联邦新星’和‘最强新人’的许朔曾一度是他的暗杀目标,恰好他也是擅长远距离狙杀的狙击手,更能理解同行的可怕与强大。

      就连他也摸不准如果两人仅以枪械对决,究竟谁能把谁成功提现。

      听阿莫拉说起这件事后,他若有所思地问:

      “许朔当时用的就是这把枪的仿品?”

      “刚格利尔系列k704号。如果这把枪是真品,配上威力强大的特殊子弹,别说a级精神力屏障,就连s级也不是不能试试。”

      阿莫拉说着打开弹匣,里面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她有些傻眼:

      “是空枪?”

      “不是空枪。”

      伊尔加泽回答。暗红卫衣的帽子罩在他脑袋上,阴影与碎发遮住他灿金的眼眸,让人仅能看清他瘦削的下巴与唇角讥诮的微笑。

      “嗒,嗒,嗒……”

      他不怎么走心地用右手上下抛动着一个金属弹匣,时高时低,姿势时桢很熟悉。
      伊尔加泽不论抛水果还是玩炸弹都是这个德行。他向来是个勤于作死的神经病。

      “由于枪械使用的子弹是特殊的408稀金破甲弹,价格不菲,一共也只有三枚,为了防止某人在刺杀之前私自将它们卖掉导致任务失败,组织将子弹交给我保管。”

      “这把枪由某人保管,这周以后各大军校会安排前往荒星的实践训练,他可以在荒星上提前熟悉它的构造甚至用普通子弹练习,以免在执行任务那一天一枪射偏,当场暴毙。”

      “当然,前提是他能活到执行任务那天。”

      伊尔加泽看着阿莫拉说。

      “放心好了,哪怕是死,我也会憋着一口气,咬破手指供出那谁的名字再咽气。”

      时桢也对阿莫拉说。

      “幼稚。”

      阿莫拉没有理会两人,转身上楼。

      风从开着一条小缝的窗户钻进客厅,水晶吊灯连同它投下的影子一起摇摇晃晃,两个少年盘踞沙发两侧,一个摆弄枪械,一个浏览光脑,仿佛对方完全不存在一般。

      他们就是如此厌恶彼此。

      从第一次正式搭档起,排斥就双向流通,永无止息。

      简单地研究完刚格利尔的构造后,时桢转身上楼,前往阿莫拉为他准备的客房休息。

      柔软的床铺,智能的控温系统,没有邻居的吵架声,也不必时刻保持警觉,在这样冲刷天地的暴雨里,周围所有事物都不再有声息,时桢靠在床上,开始总结自己一天的行程里是否有什么破绽。

      他注意到了房间里倾斜向特定角度的挂画,知晓他的同伙已同意将逃亡计划提前,终于放下心来,随手玩起床头的闹钟。
      咔哒声响起,闹钟顿了一下后重新转动,只不过比平时慢了一秒。

      在指针转动的滴答声里,时桢放松地闭上眼睛,睡得却并不安稳。

      他再一次梦到了过去。

      梦境被填入血腥味的黑暗中,他捏紧匕首,疲倦地从训练杀手的黑房子里走出,被看不清脸的杀手带往下一道关卡。

      穿过封闭回廊的转角时,他与一名少年不期而遇。

      那个少年有着铂金色的头发和灿金的眼眸,眼睛的颜色很温暖,但眼神却是冷而荒芜的,像冬天被冻在湖下的阳光。
      他身形挺拔,半张脸和脖子上爬满蔷薇色的鲜血,唇角却带着神经质的微笑,仿佛一只外表华丽的破败人偶。

      他被人从审讯室里带出。

      时桢那时还不知道暗域的刑讯室里面有什么,他只知道进去的人从没有捱过三天,要么再也没有出来过,要么出来以后都疯了。

      里面没有撬不开的嘴和打不折的硬骨头。

      引领他走向下一个房间的杀手警告般地告诉他,那个少年名叫伊尔加泽,在训练过程中数次逃跑,就在一天前,他杀了一位正式杀手,差点成功逃脱组织,最后还是巨树主脑通过他身体里的定位器发现了他。

      狼狈又高傲,像一只不驯的野狼。这是时桢对伊尔加泽的第一印象。

      对方对他的印象大概也不算太好,因为在与他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伊尔加泽笑容猛地收敛,那双只剩下空洞的金瞳在怔然片刻后,缓慢流淌出一种深刻难言的恨意来。

      很难说清那是对时桢的还是对他自己的。

      时桢发誓在此前从没见过他。

      但他好像一眼就认出了时桢。

      仿佛已独自一人,将浓烈呛人的恨意酝酿了好几百年。

      在那之后,伊尔加泽没有疯,也没有再试图逃跑。

      他成了组织最忠诚的成员。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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