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bird,鸣禽,歌鸟,夜莺,非正式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作指代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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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有缸喜剧小剧场:
在纳贝沃斯演唱会正式开始前,诺埃尔接受BBC Radio 1广播采访时提到了演出前一晚的那个敲门的陌生人,讲述了这个故事:
“我打开门后,那个人对我说,‘嘿,老兄,你们会在纳贝沃斯对吧?’我说‘是啊。’他说,‘哦,我以为你们会在那儿呢。’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可能来这儿是想入室行窃。他在说一些他的兄弟会去演唱会之类的事,然后我说,‘嘿,你猜巧不巧,我兄弟也会去!’然后他就走了。
“等他转过身去的时候,我才看清楚他穿着一件曼联T恤,背后写着‘坎通纳’!这一切就突然说得通了!我回到床上,告诉乔这件事,她说我可能是在胡思乱想,但我知道我是对的!现在那个家伙说不定正在我家边听这个广播,边骂我呢!嘿,如果你真的在那儿,伙计,别拿走我们的披头士照片,也别动我老婆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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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missus,尽管词典上把这个词翻译成“太太、妻子(俚语版)”,但实践中它可以用来指长期伴侣和女朋友,我找不到中文里更好的对应词了,对象?媳妇儿?其实和老婆差不多,口头称呼不一定真的代表了婚姻关系。
坎通纳是传奇球星埃里克·坎通纳,曾经为城蜜诺有缸的对家曼联效力,所以我高度怀疑他关于球衣这段是编的!可实在太有趣了,我就稍微信一下。
以及天知道我每次打John Squire的名字时,我到底有多想打“四块二”哈哈哈
Knebworth这场真的太太太特别了,我写这章的时候心态好复杂。我现在真是情绪化又话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