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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二 端方
      1
      晴朗的黄昏晚霞漫天,一个男孩坐在实验楼顶楼的废弃空地上,望着对面的教学楼里一间间教室里相继亮起了灯。密密麻麻的人做着各不相同的动作,一颗颗不一样的头颅正在四处转动着,而叫喊声遨游在狭小的方正的空间里。
      从黑板到桌上成堆的书籍,再到堆满杂物的垃圾桶区域和卫生角,挤满了相似又各不相同的四五十人。
      有人站在黑板旁从讲台上朝后排嬉闹的男孩们扔着粉笔头,有人把刚叠好的纸飞机从一个角落扔向另一个角落,还没有着陆就被站起来的高个子截获,有人转过头和后座畅聊人生,聊到兴起时手舞足蹈、笑声能掀翻整个教室。
      夏致远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神明,那么他一定厌倦了这样日复一日的无聊场面。
      虽然他孤僻冷峻的外表常常在一段谈话还未开启时就把别人拒之门外,但是事实上,他还是无比渴望友情。
      在初中的三年里,年幼的、腼腆的夏至过着“学校——家”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那时的他并不太清楚“朋友”有什么样的具体内涵,代表着什么,如何才能拥有?是不是天上的神明随机指定,于是就出现了一拍即合成群结队的人。对那时还是初中生的夏致远来说,“朋友”仅仅只是一个没有明晰意义的名词罢了。
      走在喧闹的清晨的马路上的时候,夏至觉得朋友大概是迎着熹微的光一起骑着脚踏车上学,不赶时间的话还可以在路边的早饭摊子买个包子和一杯甜甜的豆浆;下课铃响后坐在冷清的教室里,当女孩儿们围成一团叽叽喳喳聊着天儿,或者安安静静看着书的时候,他觉得要是有朋友,他就会和成堆的男孩子们蜂拥至操场打球,然后也晒得黝黑,满头大汗地踩着上课铃进教室;到了礼拜天,他一个人坐在楼下狭窄的阶梯上,看着人们来来去去的,偶尔有学生经过,总是三三两两打闹着,他想,朋友就是这样吧。
      天台上的夏致远注视着夕阳渐渐爬下远处的教学楼,洒下磅礴的金色的余晖,这是一天里他最爱的时刻。
      在这个干燥、温暖的中部地区的小镇里,夏至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努力的、聪慧的、懂事的少数人,但也是奇怪的、格格不入“那个人”。
      每天在他写完当天的作业后,他会自觉地把它们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最显眼的地方,不知道被传阅了多少遍之后,原来理得一丝不苟的作业和笔记,总会凌乱地随意地出现在他的课桌上。
      有人跟他客套时,夸他是“天才”“有出息”,但是等他走远,别人口中赞扬的话就变成了“死读书”“有什么用”,确实,他算得上是成绩很好,但是不讨人喜欢,情商很低也是事实。
      午休的、傍晚的堆满废弃的木质老旧课桌椅的狭小天台,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那时的他认为,有个“秘密基地”一定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吧。毕竟青春校园小说里都这么写。他在这里做卷子、写数独、听着掉了漆的mp3。
      还好他是特别的人,可惜他是特别的人。
      天台护栏上的落单的鸟儿眼珠乌溜溜的,机敏地扭动脖颈,偶尔扑腾起它肥硕的小翅膀。它忽而驻足又忽而遁走,落下成群的同伴很远很远。
      年幼的夏至像被落下的小鸟,费尽心力也跟不上在空中翱翔的同类。
      2
      人生海海,人与人的相遇是千万种可能以无数的排列组合的交织。有的人和你擦肩而过没有一瞬停留,有的人素未谋面,但是一见如故,举杯畅谈人生,有的人驻足于你的身边多年无声无息,鬼使神差间却和你对上了目光。
      夏致远有一个算得上是朋友的朋友——他的邻居陈端方。
      夏致远刚上初一时,陈端方已经成为学校里叱咤风云的知名人物了。他是球场上呼声最高、球技精湛的大明星,是升旗仪式中发音准确的国旗下讲话发言人,也是学生组织里事情办得井井有条的优秀学生干部,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知心好友,他有着许多这样条目不一、各种各样的威风凛凛、如雷贯耳的名头。
      夏致远对此并不感到意外,陈端方走到哪里都是夺目耀眼的星球,一刻不停地经营着自己的人生。
      夏致远看过很多小说,也偷偷在影像店租过很多碟片,在他目前仅有的狭小的知识范畴里,陈端方就像台湾偶像剧里贵族出生的男主角,品学兼优,自信孤傲;也像金庸小说里武功高强、每当危难时刻都有如神助的翩翩公子哥。并不用深思熟虑,夏致远就可以说他是小镇里简陋的筒子楼里最招人恨的男孩。
      他和陈端方一起上学、放学,骑着车回到家,互相告别,总共说不了几句话。为什么他会和自己当朋友呢?
      夏致远觉得,大概是因为他必须和所有人成为朋友吧,他被这样期望着。虽然他身材高挑、匀称,初二时就成了学校篮球队的主力成员,而夏致远瘦小得可怜,好像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眼睛永远是大大地睁着,纯真呆滞得像刚出生的襁褓中的婴儿。
      他们走在一起,就把同龄男孩发育速度的不平衡性展现得淋漓尽致。不过还好,他们谁都不在意这些差距。
      3
      夏致远相信人和人之间是存在着奇妙的磁场的,否则他和陈端方的相遇很难在三言两语之中解释。如果那天的画面一直挥之不去,那初一的夏致远应该会永远把它放在脑海里的悬崖下,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空空荡荡的小黑屋里,好似不曾存在过,但却随处可闻它的气息,因为他早已一寸一寸地融进了躯壳里。
      “这简直像极了闹剧。”就算是时隔多年再回忆起来,他也这么认为。
      2004年的夏天,燥热烦闷的风流着,拂过散发着热气的红色塑胶跑道,一个潇洒的身影跃动在篮球场之间,三步便是一个上篮,初长成的青涩少年犹如一阵疾风。
      他手抓住篮筐,头一甩,在阳光下洒下晶莹的汗珠。他很少具有这样可以被称作慢镜头的瞬间。那些电影里的慢放、回溯,都是属于主角的。
      他稳稳地落地,看着对面三五个人气势汹汹地成群走来,他的脑子里盘算着各种可能。
      那群人里走在最前面的、也是看着块头最大的男生,染着一头标新立异的红色头发,手臂上青筋暴起,让本洒脱如风的夏致远竟突然间感到些许畏缩。
      “我们要打全场,给你个机会快滚,别在这碍事!”大块头嚣张地说,手中的球顺势用力地砸在夏致远脚边,砸向篮球架的底部,又一溜弹开了好远的距离。
      “是啊。现在走还没你什么事,要是你没眼力见,我让你尝尝我两□□头的滋味。”
      “哼,识相点。”
      “……”
      对面的几人三三两两地附和着,看着也并不走心,只是早早向红发男递上了“投名状”,以此表明跟随的心意。
      他们的表情恶狠狠的,就像龇牙咧嘴的狗。
      处于成长中的少年们,脱离了土壤和大地的束缚,好胜心和中二值达到了顶峰。他们都试图通过毫不退让的举动显示自己的特别之处,积极划分、占领地盘,拉帮结派以显示自己的独特价值,急于和一个初次步入的“新世界”融为一体。于是,双方共同维持着僵持不下的局面,此时正是日上三竿时。
      瘦弱的夏致远在这时就显得单枪匹马了。虽然对方也是初一的学生,本该都是友好、懵懂的样子,但是偏偏有人独树一帜,在寻常的成长道路上另起炉灶,致力于打造坚固的成年人老练的面具,可偏偏像在过家家。
      陈端方的出现打破了这样僵持不下的局面。
      他就这么走来,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看起来这里没什么值得他在乎的。夏季的燥热没有在他的额头留下汗珠,他就像是从别的季节穿越而来,冷静得格外异常,淡然得有些分明。夏致远知道,这种看着“装腔作势”的矜贵姿态是他一贯的作风,一只高贵的白鹭仰着头,卖弄着洁白顺滑的羽毛,波澜不惊地从一群乌鸦或是什么麻雀之类的鸟群中踮脚走来,谁都无法忽视他天生的气场加持。
      靠,太装了。夏致远当时只有这一个念头。
      陈端方微微睥睨着眼前的红发男,右手自如地转动着篮球。顿时,他的手掌突然之间张开托住篮球,用力地砸向水泥浇筑成的球场,在地面强大的撞击力下的篮球反弹起一个成年男子的高度,球场里不断回荡着如从天降的恐吓般的弹跳声和摩擦声。这个场面把一群年龄不相上下的男孩们唬得一愣一愣的,刚扮演□□上瘾的小男孩们已觉不妙,纷纷把目光投向最前方的红发老大,屏息等待着下一步指示。
      谁能想到形单影只的看着弱小内向极了的新生,怎能暗自结识了高高大大的高年级大哥啊。那么这游戏还怎么玩,瘾还没过呢!
      红发的拳头突然向着陈端方的脸上挥去,完全没有给人反应的预警时间。但是陈端方还是轻巧地闪避过去了,拳头蹭过他微长的头发。他迅速反身退后一步,神情突然变得肃穆和阴冷,然后右手猛得大幅度后拉,敏捷爽快地挥出拳头,正正地打在红发的鼻梁上。他满不在乎地甩了甩手,红发已经面部狰狞起来,吃痛地捂住鼻子,持续后退了几步,一时重心不稳坐在了地上。刚才捂住鼻子的手上,留下了鲜红的血迹。
      红发片刻前还是冷酷的神情,突然变得懵懂可怜,又有些后知后觉的恐惧和狼狈。他被一拳揍出了孩童摸样。对面几个男生冷哼了几声,强装着镇定悄然离去,来不及放下一句狠话,灰溜溜的样子有些诙谐。
      “你你……你敢打我?”
      “怎么?挨打得不过瘾?”他扭了扭手腕,掰着手指发出咔咔的骨骼声响。
      于是这个红头发灰溜溜的后退两步,然后迅速转身逃走了,头也不回。操场上的人只能看到一颗高速移动的红色头颅。
      看着刚刚还面露不善的“对手”们渐行渐远的身影,像极了先惹了事但打输了架的小动物,还未出手就被猛兽划花了脸,只好捂着脸委屈地落寞离开,途中还不断忿忿不平地回头张望。
      夏致远端详着陈端方,眼前的人并无胜利的喜悦,只是挑挑眉,无奈地摇摇头,篮球早就在闹剧中不知道滚到了哪里去了。
      水泥地的上空晴朗无云,四周逐渐归于寂静。
      不知谁先笑出了声来,肆意的笑声就在夏季燥热的风里来回响动,在尘土飞扬的小镇里,传向更高远、更宽阔的地方。
      奇妙吧,他们就这样成为了朋友。偶然路过的陈端方像热血漫画里的男主角,和落难的夏致远一拍即合,从此他们上下学都有了同伴,和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寻常张扬的少年们一个样。
      后来的日子里,他一直在思索这一天。
      4
      虽然在别人眼中,夏致远和陈端方关系好得像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不过由于他们身量大小各有特点,性格也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所以两个人走在一块儿时,总有一种说不出不搭,所以他们俩就像是一对不被看好的年轻恋人。
      由于陈端方总是清清白白高雅从容的姿态,这些议论当然是传不到他耳朵里的。
      于是只有夏致远一个人默默消化这个评价了。不过呢,他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毕竟友情本就是一种玄学,奇怪得很,让别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他不愿意和陈端方提到这件事儿,可能是自尊心作祟,不愿在友情里低人一等,总想着暗暗较劲。
      他很完美,我也就差了一点儿吧,哼。
      而且,陈端方在夏致远面前的时候,和平时的他有些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只觉得作为朋友的他自己,可以了解更多面的陈端方,不是单薄的永远端端正正的优秀学生干部。
      比如那一次。
      操场上还播放着秋季运动会的进场音乐。天公不作美,操场上飘起了毛毛雨,与此同时,天气依然闷热。
      主席台上的主持人还坚持不懈抑扬顿挫地朗读着“秋风送爽”的开场白,诸如此类,各方阵陆续进场。
      操场中央的人群中举起一把把五颜六色的伞,被纪律委员以纪律班级奖项为要挟,忿忿收了回去,一片雾蒙蒙的景象,不知道是雨先停,还是运动会先宣告取消。
      学生时代有些神奇的定律,一条是,每逢运动会必然下雨。显然,当下已经灵验了,队伍前的班主任正抱着胸一脸不悦,绵绵细雨中,他蓬松的头发已经变得毛糙凌乱。
      当然了,还有一条定律。
      陈端方和夏致远隔着两个班,那是初二的十班和初一的一班,正巧他们排在相邻的阵地上。最后一排站得笔直的陈端方一本正经朝着排在最前的夏致远扔狗尾巴草的时候,这条定律才被创造出来。
      ——那就是,运动会一定要溜出去玩儿。
      成绩拿不出手的县城中学,有个普遍的常态,最爱抓纪律,最爱查卫生。运动会一到,参加运动会的、拉拉队的、啥也不干的编外人员都被拉起了防线圈在小小的操场上,挤在看台里,于是这里布满了黑压压的人群,没事不能外出。除非你有工作证,否则就连一只虫子也溜不出去。
      所以在燥热烦闷的天气里,看着陈端方坦坦荡荡拿出两张工作证和工作人员的红马甲时,夏致远不能不感到震惊,震惊过后就是喜悦来袭,喜悦其中还带着点骄傲。
      “这可是我的朋友。”此刻他脑海中就蹦出个火柴人儿,自信地拍着自己的胸脯,毕竟那什么,对,与有荣焉嘛!
      然后他们溜出了操场,轻车熟路地翻了墙,当然了,说得是陈端方。
      而夏致远有着一年级新生的矜持,只是紧紧跟在他身后,趔趔趄趄借着堆成一堆的体育器材翻上了墙,当他想要一鼓作气向下跳时只感到腿软,眼前眩晕。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们俩,一个在墙上蹲着,一个在墙外站着,静静地僵持了许久,以至于,夏致远戴得已经发油且反光的电子手表上的数字都变了又变。
      直到僵持的时间是在太久,两人脑门都已经渗出了汗珠。墙上的男孩仍然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一手抓紧脚下踩着的砖块,一手抓着逃跑时顺带背上的书包,装满了零食,小滑头、一根葱、唐僧肉、无花果丝、石头糖、狗牙儿锅巴,应有尽有,在这个时候都成了累赘。
      陈端方一脸戏谑地看着墙上畏畏缩缩的人影,忍不住大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他笑得毫无平日里的优雅和端正。
      “你小点声啵!等下子保安大爷被你喊来了!”他着急地往外蹦着句子,急得带出点方言口语。墙上的脑袋不住往后张望,身子却不敢起来一点,手指紧紧扒着墙上砌起来的砖块。
      “你先把书包扔下来吧,待会儿来人了我自己带着书包跑。”陈端方不急不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块大岩石坐了下来,翘着二郎腿一抖一抖的,仰头看着墙上仍然在瑟瑟发抖的人,玩味地看起了戏。
      “不行!而且……而且……我,不敢松手啊。”胆怯的夏致远咽了咽口水,舔了舔已经变得干燥的嘴唇,焦虑地撕扯着嘴上的死皮。
      突然,陈端方站起来撒腿跑开了,大喊一声:“来人了!”
      夏致远一听顾不上回头看,闭上眼睛决绝地向下一跳,摔了个四仰八叉,书包被压在身下,摔倒的人一动就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啊……”他揉着自己的双肩,看到早已跑开的人慢吞吞走了回来,带着戏谑和得逞的笑。
      “还得是我聪明。走吧,哥带你去玩儿”,他的眼睛笑得弯弯的,酒窝显露出来,一时间有着他平时少有的孩童的稚气,“行了,下次不吓你了呗,你还气上了。”
      他拍拍地上怒目圆睁的伤残人士,安慰性地顺了两下毛,“还记恨上了呢,我还不是为你。”
      夏致远敢怒不敢言,别扭地站起来整了整衣角,扯扯裤子,看着摔得擦破皮的血迹的胳膊肘,无所谓地甩了甩。
      趁着平寂的时间,他们小跑着一前一后散步散出了很远,慢慢跑过一段荒无人烟的公路。
      要是换作平时,就算借夏致远十个胆子,他也是万万不敢在午后没什么过路人的时候一个人瞎逛的。
      治安不佳的小县城里,时不时有喊打喊杀的一个人或者一伙儿人,拿着刀就追来赶去,什么时候闹出人命来,也没人能查个水落石出,法律在这个年代的这个小镇毫无威慑力可言。
      跑出一段路之后,逐渐有了熙攘的人群。再往前一点,就到了有集市的地方,他们就近找了一个小卖部,坐在冰柜前的三级台阶上,一根接一根地吃着冰棍儿,扔了满地塑料包装袋。
      侃着大山,望着集市里的人来人往。
      在没什么熟人的地方,陈端方时常显得很粗糙,没平时那么端着的故作姿态的样子。袖口卷到肩膀以上,挽起了校服裤腿,露出精瘦的脚踝,骨骼分明。
      “你就是,不是明星,还有明星架子,嘶——”夏致远伸了伸舌头,把被冰棍粘住的地方露在闷热的空气中。
      “我也不想啊,但我必须这样儿”,他把腿岔得很开,身体以手肘为支撑伏在大腿上,嘴里叼着冰棍杆子,却叼出了中华牌香烟的样子,活像个小老头。
      “你真有天赋,不管是做好学生,还是,做,小混混。”夏致远衷心地评价道。
      “谢谢啊。你真了解我。”他云淡风轻地说,眼神平静的并无波澜,是随口的附和,更像是肯定。
      “我说真的。是褒义的哦。”夏致远解释说。
      “我知道。谢谢你。你还挺有意思的,夏致远。我们有一个地方很像。”
      “是什么?”
      “一般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里。”
      “还文艺上了是吧,学纪伯伦呢”,夏致远说着点点头,“不过,我觉得人都是这样的,就是怎么说,很难看透。”
      两个正当花季的少年,逃学就为了坐在小卖部门口啃冰棍,聊着看似深刻的人生哲理,有一搭没一搭地虚度着光阴。他们就一直边聊着天边吃着冰棍,就让冰棍那么化了一地。
      初秋的下午漫长极了,泛黄的树叶落了一地,铺满了道路两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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