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它的视角
我在遇见主人以前,只是一只流浪猫。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流浪,但有记忆起,我就在通过别人的施舍过活。
遇见主人那天,刚好是我脚疼的走不了路的第三天。我三天都没能吃到东西,开始虚弱起来。
我看到了她,‘碰瓷’了她。
再次醒来,我就已经在医院里。她不想收养我,但我一直看着她,她又改变了主意。
“那你就叫虎斑好了,以后要乖乖的哦。”她给我起了名字,带我回了家。
虎斑,真是个好名字。
我很喜欢等主人,那会让我感到自己在被需要。
主人回来的时候很累,但看到了我,她的眼睛又会散发出光。
我很喜欢她,我不想和她分离。
那天,主人说要带我出去。我很兴奋,因为很久没有出去了,尤其是和主人一起。
主人出去买东西了,但她忘了我是会爬窗的。我不想和她分开,主人上班的时候就算了,但一起出来玩,不能分开。
这是最大的错误,我确信。
主人,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