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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猫 它应该,很 ...

  •   chapter 1
      “鬼使神差。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它一定很需要我。”

      我朋友,刘时雨,又失恋了。等我收到她一大串微信消息匆匆赶到她家的时候,发现她正红肿着双眼,收拾屋子。

      满地大纸箱子和打包用的胶带,零零碎碎的家具用品堆成小山。

      她辞掉了工作,又决定明天就搬家。每次分手后她都这么折腾一回,既怕前男友上门来找,又怕他根本不找,心里更暗暗期盼他能在找来的时候,因人去屋空而懊悔不已。
      这一招叫欲擒故纵,她在每一段感情里都玩的乐此不疲。

      新房子离得很远,搬家费用高昂的令人瞠目结舌。刘时雨把能舍弃的东西都塞给了我,崭新的挂烫机,没怎么用过的大牌护肤品,一套又一套美容仪,手一挥都让我拿走。

      她自己的东西,有用的没用的都准备丢出去,家里的狗用品却一件不落地仔细打了包。狗盆狗碗狗尿垫,狗粮狗链狗玩具,连那个四斤重磨牙用的大骨头,她都犹豫再三还是硬塞进了箱子。

      那堆狗玩具已经被咬的破破烂烂如同抹布,我看的直皱着眉:“这些明明都可以买新的,你何必折腾?”

      “我家皮蛋恋旧。”刘时雨话音未落,那只叫皮蛋的大黑狗就屁颠屁颠跑过来了,热切地在她身边打转儿:“买新的他适应不了。”

      皮蛋呼哧呼哧地喘,一个劲往她怀里蹭。可惜大体型的狗向来对自己的体重没什么概念,差点把刘时雨撞飞出去。她也不恼,丢了一把冻干过去,笑眯眯地看着皮蛋吃完,连连夸赞:“我们臭宝儿真乖,是不是呀?”

      好黏糊的语气,我忍不住笑笑,“你对韩骏有这样撒娇过吗?”

      显然我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一谈到前男友,刘师雨就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地道:“那个混球怎么能跟我皮蛋相提并论?皮蛋可从来不会同时跟两个女人献媚!”

      过了一会,她语气突然低落了些,摸着皮蛋的头感叹了句:“有时候,男人还不如狗。”

      男人会劈腿,狗不会。从我的恋爱经历上看,这话是十分有理。

      刚准备点头应和,一抬眼便看见皮蛋不知何时已经撒欢地跳到了床上去,脏兮兮的爪子瞬间印的床单上到处都是黑印。

      我看刘时雨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很是诧异:“你居然不管他?”

      “这怎么了?狗狗的天性就是好动。”

      我沉默了。想到我以前经常来她家过夜,经常跟她哥俩好地挤在一处睡觉,也就是说,我经常睡在这样的……小狗爪印床单上……

      刘时雨看着我像吃了苍蝇一样的表情,摇摇头叹了口气,“你们这种不养动物的,不懂这种乐趣。”

      这女人的嘴简直像是开过光。就在我拎着大包小包东西离开她家,坐了几站地铁往回走时,途径一个临街家属院,我耳尖地在一片草丛里听到了极细的一声猫叫。

      “咪呜~”

      那声音很微弱,又是在车水马龙喧闹的街边,若非我一向听觉敏锐,根本无法发觉。

      细声细气的声音同我认知里的猫叫没有半点相似之处,我猜那大概是只幼猫。气息奄奄,与其说是叫,倒更像无力的呜咽。

      我这个人缺乏爱心,一向对动物不感兴趣,用刘时雨的话来说就是冷血,没有人情味,我承认她说的在理。

      几声猫叫穿耳而过,并不能在我心上留下丝毫烙印,犹豫一瞬,我继续拔腿要走。

      没走出几步,我发现那叫声越来越细。又过了几秒,便消失在了渐暗的夜色里。

      我第一次认识死亡,大概是九岁,对生命的终结并不恐惧。已经模糊的记忆里,死亡总是相伴着无尽的哀泣和悲鸣,因为逝者的归路要用亲者的眼泪浇灌,才能在沿途开出艳丽的彼岸花。

      时隔十多年的这个夜晚,我又一次直面了生命的逝去,而这一次,天地间似乎没有哪怕一颗眼泪,是为那个草丛里的生命而流。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它一定很需要我。

      鬼使神差,我放下手里的袋子,打开手电筒,走到了草丛里四下摸索。

      是一只橘色的猫,瘦小的不可思议,还没有我的巴掌大。浑身的毛脏成一团,腿上还有已经凝固的血迹。

      小心翼翼地伸手探了探它的鼻息,我松了口气。
      还活着,只不过看上去也活不久了。费力地喘.息,却出气多,进气少。

      正当我犹豫着要怎么办时,旁边一个乘凉的老头,闻声慢慢踱步凑了过来。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猫,他咂咂嘴说:“哟,命真大,还活着呢?”

      我问:“它怎么了?”

      “这一窝原本有四五只呢,都叫那帮兔崽子玩死了。”老头摇着广告纸做的小扇,朝身后一努嘴。

      夜色里隐隐可见几个小孩在打闹,年纪都不大,还没有变声的嗓音尖锐,嘻嘻哈哈吵的人没来由心烦,“就剩下这一只,腿也叫他们掰断了,造孽啊。好几天的事了,我还以为早死了呢,居然还有气。”

      我纵然铁石心肠,闻言也听的心酸,忍不住说:“真是人性本恶。”

      小猫在手上几乎没什么重量,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又发着抖跌倒。瘦小的身躯如同一团易碎的瓷器,轻轻一碰仿佛就会碎掉。
      轻轻挠挠下巴,它立刻讨好般蹭了蹭我的手指。干瘦的身体里,低低地响起咕噜声。

      “跟我走,好不好?”

      见我带着猫要走,老头又说:“哎,姑娘——你或许心好,但这猫估计是不成了,扔了吧。”

      我转身低声道:“既然看见了,我不能见死不救。”

      “托生成猫,就是贱命一条。听我的没错,让它自生自灭,找它那几个兄弟去吧。”

      我又看了一眼这片家属院,在如墨的夜色里它的身影连同其中的人都令我倍感不适。
      没有再多说,我将猫咪放在了袋子最上面,摇摇头离开。

      背后,一声讥笑。

      在手机上查找了最近的宠物医院,我打车赶过去。

      猫很乖,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袋子里。

      最初,它还时不时呻吟几声,鼻子眼睛都被泪花糊住了,看不清脸。

      我怕司机不满,朝它轻轻嘘了一下,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已经病的实在没有力气叫,一直到医院,它都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

      肉眼可见不大正规的宠物医院,着急下班的医生随意检查了一番,笃定说:“没有骨折,就是皮外伤。给你开点药带回去好好养,喂点有营养的东西就行。”

      “这行吗?不用手术?”

      “养着就行。”

      医生仅是拿来一些碘伏和棉签,让我按住它清创。稀疏的猫毛被打湿,露出血肉模糊的伤口,有些触目惊心。它还太小,不能打麻药,极度疼痛之下叫的撕心裂肺,嗓子不多时就哑了,疼的忍不住咬住一旁的纱布。我的拇指就压在它嘴边,但即便如此,它也没有碰一下。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救了一只猫,又莫名其妙花钱买了无数猫粮猫砂猫用药品,小心地开始照顾它。

      我打小就不怎么热衷动物,从没想过养猫,就算有这个打算,也只会优先考虑狗。
      我欣赏他们的忠诚,他们的全意陪伴,虽然不接受狗上床,却也乐得看皮蛋喜悦转着圈儿,湿漉漉的舌头热情的过来舔我。

      但我还是决定把小猫抱回了家。我给它洗净,吹干,给它喂羊奶泡猫粮,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很想低头亲亲它。它很乖,任我在它头上摸来摸去,嚼着猫粮满足的哼唧。

      那包粮不太好,又硬又干,只是买来应急,但它吃的很香。我这才意识到这可能是它有史以来吃过的最好的饭。

      它吃相也差,奶渍飞溅。一个重心不稳,便栽进了饭盆。我看的好笑,忍不住将它捞出来拍了张照,给刘时雨发过去。

      她回消息速度很快,发来的语音条里,语气满是不可置信:“哪来的猫,我没疯吧?你?养猫?!”

      “嗯。今天捡的。”

      “太阳从哪边出来了?钟意你忽然也会养动物!”

      我揉揉脸,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很多不知道如何去解释的事情,我通通称之为鬼使神差,好像这样自己就不用负责任了一样。

      小橘。我突然低头在它的耳边说,你叫小橘好不好?

      没有什么理由,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常常不需要理由。
      小橘吃掉了大半碗羊奶拌粮,舔舔嘴角打了个打哈欠,抖抖耳朵接受了这个名字,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收养了它。

      我起的名字,我想我应该负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捡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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