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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最终都会道 ...

  •   每当我试图写出中式家庭中关于幸福美满,其乐融融的氛围时,我只能笨拙地模仿着电视剧中那浮于表面的情感表达。书写完毕,回看却更犹豫质疑,短短几行字,这样假的情感真的能够打动人吗,真的能使人有代入感吗,连我自己都觉得虚假,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写不出来真正的幸福。
      我只能写扭曲的,掺杂爱意,却又没那么爱的家庭。
      不够亲密的,没有推心置腹的,不存在嘘寒问暖的,也不够撕心裂肺的,更不够怨恨的。

      于是,我的文字中角色们的家庭总是不那么完美的。
      直至有天,我真切地感受到幸福。

      离开北京的第五年,我的新书终于大火,不同于以往的现实题材。
      而是以民俗为背景的悬疑恐怖小说。

      得益于我这五年来走南闯北积攒下来的所见所闻。
      每个故事都与我流浪时期所待的村所、小镇上的背景契合,我认真打磨,反复修改,终于写完这本并不害怕,甚至在书写过程中很舒适顺畅的悬疑恐怖小说。
      发文那天我挑了我最喜欢的一个日子,秋分。
      一个昼夜会平分的日子,在伊勒呼里山的北麓,伴随着身边飘落的落叶松,飒爽的秋风阵阵吹拂过我,我举着相机拍下一张张照片。关于大兴安岭的一切都被记载在这部相机当中。

      一次性发完所有章节,三十多万字,准确来说是三十五万七千六百二十五个字。
      我的所有支付解锁密码。
      一个仅我一人得知的小乐趣。
      有时想到这我都会自顾自笑半天,应该没人会像我这样无聊了吧。

      书发出后,初始并没有多少反响,是到了第五天,才突然涌出大批量的读者。
      我后知后觉意识到我可能要火了。
      约莫又过了一个月,编辑找到我,告诉我新书有人想要签影视版权。
      到这个时候我心中还是蛮得意的,瞧吧,我也没那么差。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在评论区看大家讨论剧情,有时还能看到超好笑的梗,给我笑半天。

      新书发出的一年后的又一个秋分,我来到了内蒙,这片广袤土地。
      这个时节的草原草甸是金黄的,没有深色的绿,远山的雪顶,以及棕金蓝黑四色结合的斑斓森林。

      我是直飞的呼伦贝尔,来接我的是个男生,内蒙本地少数民族,具体什么民族我没问。我提前一个月在网上查了许久攻略,最终决定借宿在当地人家中半个月,定金我已经提前交过。
      为追求体验,我选择跟随牧民住蒙古包,体验他们正常的生活规律。

      接我的人是那家人的大儿子,这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我随着男生来到停车场,车上早已坐着一个女生,年纪看起来也很小。
      我听见俩人用蒙语交流了几句,而后男生便对我简单讲了下接下来的路线。

      在去草原之前,得在市区送女生到家,而后需乘车一个小时左右来到草原,最后还得乘坐马车才能到居住的蒙古包,前后加起来得两个小时。
      如今已经到了牧民的打草季,牧民们已经运用打草机、搂草机和捆草机收割晾晒牧草打包成圆柱一样的草捆。越接近牧区,草原上堆放的草捆越多,浅薄一层的草被并不算好看,远不如刚刚穿过的景区。
      车行至一处平房,男生告诉我要在这换乘马车。
      男生把行李拿了下来,我们一起乘坐马车往草原深处走。

      当然,驾马的也是男生。
      这个时间已经接近黄昏,草原的尽头是模糊不清的橘红和幽蓝混合在一块。

      还好我把相机随身带在身上,我把画面对准遥遥的草原尽头,马车一晃一颠簸,好在相机有防抖模式,避免了大量的动态模糊,拍了两分钟才放下相机。每当看见令人震撼的景色时,我都会恍惚很长一段时间,这个世界原来真的存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这次选择来到内蒙,是为下本书做准备。
      下本我准备开游记类型的志怪文。

      写到这里时,他问我,为什么他只是个路人甲。

      我冷笑一声,心想,脸挺大啊,还真以为自己是男主啦。

      当然,内蒙只是第一站,后面我准备去西藏,云南,四川还有贵州。

      真正抵达时,正好碰上吃晚餐。
      这里的蒙古包并非想象中零散的几个,而是成片的,约莫有十几个。

      黄昏时刻,牛羊马都被赶回围网中,此起彼伏的“咩~”
      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哞~”
      前边有人开围网两道侧门方便区分羊群大小,顺便数数量,后边有人和边牧在赶羊。

      很热闹,看得人目不暇接,我完全被吸引目光,如果不是那个男生帮我拎着行李走在前头,我自己拎着能在草原上摔好几跤,毕竟,我眼睁睁看着那些羊屎牛粪极其新鲜地在我面前诞生,一晃眼就能栽进去。

      我被带进一个单独的蒙古包,里面家具还算齐全,有简易的洗浴设施,跟酒店肯定比不了,但简单的生活需求都能满足,这我已经很满意了。多年在外流浪的经历让我对多数环境都适应良好。

      简单收拾行李,男生过来叫我吃饭。

      这会儿,大家都牧羊回来了,人比我想象中多,大多面庞黢黑,比起同龄人会更显苍老,常年照射阳光时间过长,紫外线强度过高导致。
      一笑起来,白白的牙露出来,就挤出皱巴巴的法令纹,以及眼角肉堆叠出来的纹路中那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点。

      我讲不出话,实在讲不出,眼睛好亮啊,我好喜欢这样的一双眼睛,而在这里,竟然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双眼。

      对上他们友好的一双眼,我连忙露出同样的神情,对他们笑起来。

      这里的牧民年纪实在算不得年轻,大多都是四五十好几的中年人,再年轻一点的也三十多,除此外,来接我的男生竟然是年纪最小的。
      忘记什么时候得知的男生只二十二岁,刚大学毕业,回来帮家里忙,年后就要去北京工作了。
      我那时大约是没什么反应的,因为我已经想不起那时发生了什么。
      只记得那天晚上的晚餐我吃得不太习惯,但挺开心的。

      以往在外流浪,我其实最喜欢的是在村子里闲来无事时,坐在村头,挨着那些个老人,细细地打量他们脸上斑驳弯曲的纹路,略显浑浊的棕黑色瞳仁,掉得差不多的牙。
      很美好啊,尖锐难听的语言,又刻骨的慈悲心,独特的气息,还有略显佝偻的背脊,沉而紧的肩膀。
      我热衷于观察他们细致的微表情,享受流淌过我的情感表现。
      我不反感任何恶意和善意,更好奇这样的情感从何而来。

      所以,通常我和人见的第一面,我会看向他们的眼睛,如果那个人的眼睛没有任何特点,我对这个人的第一面印象会非常地浅薄。

      他看完这章,问我对他没有任何描述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吗?

      其实我还真细细想过,严格来说,他的眼睛很好看,窄窄的双眼皮,笑起来弯弯的,眼尾的上方还有一颗小痣,很小。

      但我确实对那时的他没有任何印象。
      所以,我对此的回答是:那时的我乃无情道第一人。
      当然,我们都知道的,通常最终都会道心破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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