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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见习伙计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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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不禁混,一晃快要入秋了。
天刚蒙蒙亮,我就痛苦的掀开被子,半闭着眼睛爬起来。这么一动,身边的墨雪也揉着眼睛坐起身。
一时间,我们俩的哈欠声此起彼伏。
大家都知道,睡不饱觉无疑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是不得不起来“上班”,可墨雪就没必要受这种折磨了。看着他那副小身板和脑袋上垂耷着的小耳朵,我有点儿心疼地劝道:“你躺着吧,我一会儿在街口买个烧饼就行。”
“不好,你不能连着顿的啃烧饼呀。”墨雪摇头,又掩口打了个哈欠,接着道:“再说,也不能够不喝口热水就出门。”
说着,他就披了衣服跟着我一起告别了不算舒适但绝对让人留恋的被窝。
知道他这种情况下特别的固执,我也没再劝,由着他忙活去了。
汲出一桶清冽的井水在院子里洗漱,连着几个寒颤,倒是把瞌睡虫彻底赶跑了。
泼了残水,我抹了把脸,快步回到里屋。床铺就不用收拾了,被子也不用叠——毕竟等一会儿墨雪还要回来补上一觉。因此我只消穿好外衣、梳齐头发,收拾好自己随身要带着的东西就行了。
对了,忘了介绍,我目前是鸿富布庄的一名见习伙计,工龄,二十九天。
灶房里,墨雪已经烧热了灶膛,铁锅中的水也翻出了细小的气泡,一股葱姜的香气扑面而来。见我进来,他笑眼一眯,继续用那雪白纤细的手指揉搓碗里的面,并把聚成疙瘩的部分下如锅里。
他身上套着我的一件旧长衫,银色的长发被随意系了个结,垂在脑后;两只袖子绾过手肘,露出的小臂细白如雪;身前罩着一条我做的围裙,因为原本我是打算自己用的,所以穿在他身上明显有些宽大;后腰处凸出一块,偶尔会随着他的动作而动上一动,我知道那是他的宝贝尾巴。
他动作熟练:生火、烧水、切菜,用掺了杂粮的面做疙瘩汤。
看着为我早起做饭的墨雪,我总觉得有点儿恍惚——我的小狐狸应该舒舒服服地被我养起来才对啊,怎么现在反倒是他化身全能小保姆来照顾我呢?
……
等我再回神时,墨雪已经把面都下到锅里了,正手拿一个大木勺贴着锅底,时不时地搅动两下。他转头对着我甜甜的笑:“都收拾好了吗?”
我点头。
“饭马上就好了。”
我接着点头。
揭开锅盖的霎那,白丝丝的热气从锅里冒出来,遇上清晨凉爽的空气,灶房里瞬间一片氤氲。没点灯烛的偏厦光线昏暗,淡淡的面香钻进口鼻,暖洋洋,懒洋洋。
我想我突然间文艺了,因为我好像嗅到了幸福的滋味。
吃过超大碗的疙瘩汤,我在墨雪的目送下出了门,快步往城东赶。
天已经亮了,辛劳的百姓们早早就出来谋生计,各种小摊子在街道两旁支起来。
街口卖豆腐脑的郑婶是我现在的邻居,虽然接触不多,但也常常能遇见。望见我,她远远的就笑道:“义小哥,你家媳妇可好?”
“嗯……好。”
我含糊应了一声,快步拐进下一条街。隐约还能听见大嗓门的街坊们在议论我漂亮的“媳妇”。
别误会,我没结婚。八卦小分队口中所谓“尤家媳妇”……其实就是墨雪。
至于为啥会搞成这样,那不能不说说我们的现实状况了。
话说进城以后,我们只在客栈住了一天,第二日中午,我就通过几个在河边洗衣服的漂母找到了本地最有信誉的中介。之后不出两个时辰,我就被领着看了几个院子,最后敲定了现在的居所。
这套房舍在城西,地角偏了点儿,面积也不大(但比从前都要宽敞),只有一间正房、四间小屋、一个偏厦灶房和一个小院子。但让我满意的是,这套房舍屋后有独立的厕间和水井,院子里一棵枣树繁茂荫翳,院墙也比别处高大厚实。另外,就是租金便宜,每个月只有二两银子,简直算是半租半送了。虽然中介拐弯抹角的提醒我这房子的风水不大好,但我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信这些无妄之说的。
我和墨雪安顿下来,接着就是找他二哥。好在静竹公子的名头居然真的挺响亮,很快就打听到了他在城中的府邸。
可地方是找到了,但等我们寻上门才发现,静竹公子根本不在。连同他的侍女月彤、身边的那些近侍,反正我认识的一个都没留,据说是回老家处理事务去了(用墨雪的话说就是去管管白狐族里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没三两个月绝对回不来。至于宅子里剩下的人,经墨雪鉴定都是普通的凡人,估计也都不知道自家雇主的真实身份。
没办法,我们只好留了一封信含混地说明情况,请门房代为转交,至于眼下,唯有暂且回去等待。
因为墨雪的情况特殊,我也不得不推迟了接春儿他们进城的计划。不过家里的地倒是通过中介找到了承租人,条件也谈好了,就照我先前的打算,每年收一点儿租金,剩下的都由承租人自负盈亏。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尤守义大小也算是个地主啦~
我写了封信报平安,连同给春儿他们买的一些生活用品一起,请承租人老吴一家带去张村,并嘱咐他们多多照看年幼的弟妹。我和他们说定,年前肯定能把弟妹接走,至于房子,以后就免费借给他们一家居住了。
老吴和吴嫂看上去倒挺厚道的,他们大约是觉得占了我的便宜,所以对我的请求无不应承。
安排好了家里,我就开始先前的计划,先找一家商铺实习,顺便着物色未来的店面和店员。
虽然这两年在田间干活,风吹日晒,人晒黑了点儿,皮磨粗了点儿,但咱底子好啊!再加上身高窜了些、体格壮了些,怎么看也是五官俊朗、眼睛明亮的阳光型年轻帅哥一名。而且我读过书(大学被肄业),认识字(繁体字不大好写,可认还是认得的),所以很快就在最繁华的东庙大街找到了一家愿意雇佣我的布店兼裁缝店兼成衣店——鸿富布庄。
因为不是学徒,也签不了长工契,所以我充其量也就是个临时迎宾员外加打杂的,一旬的工钱只有一百八十文,连房租都不够。
这份工作是我两辈子加起来,除去农夫外的第一个职位。平心而论,这份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但却比较辛苦。辰时之前就要做好开店的准备,然后一直到晚上,几乎都没有坐下休息的时间。铺子里每天只管一顿饭,饭的内容除了烧饼和咸菜,就是烧饼和菜汤。
刚开始工作的三天里,我每天回来稍作休息之后,还坚持着给墨雪准备好第二天的饭菜。有时候太累了,甚至做着饭都能打个盹儿。由于长时间的站立和每天招呼客人,我的双脚开始浮肿,喉咙也发炎了。晚上一躺到被窝里,恨不能天永远都不再亮。
墨雪和我同食同宿,即便我不说,他还是很快发现了我的不适。
于是第四天“下班”回到家,等待我的是桌上新做好的饭菜。
其实最初墨雪的厨艺真谈不上好,只会做我常做的那几样饭菜,也有切到手指或是被溅出的热水烫到过。看到他手上的伤,我那个心疼啊——让那双手干活简直是暴殄天物,换了你也不忍心!但无论我怎么劝说,他这次却无比固执,坚决地接手了包括洗衣做饭在内的全部家务。
到后来,连买粮买菜他都能干了——虽然只是半躲在门后,叫住经过门口的挑担小贩。
墨雪那张脸,漂亮的叫人过目难忘,即便躲躲藏藏,也还是被人看到了。大概是因为墨雪时常穿裙装,因此,街坊间渐渐传闻,说我家有个美貌的女孩儿。
这个时代的八卦精神甚至比后世还强悍!每当我打开门进出,街上路过的人十有八九都抻着脖子往院子里头张望,竟然还有人试图攀我家的院墙。好在当初我有先见之明,家里的院墙格外高,没让他们得逞。
更要命的是,一些“热情”的大娘大姐见了我就拐弯抹角的问,非要套出我家里的女子是谁。我本来想说墨雪是妹妹,又怕被提亲的人盯上,只好硬着头皮含混承认他是我的“媳妇”。
喏,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了O_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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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拐八拐,走街串巷,很快就到了东庙大街。
布庄已经挂起了灯笼,虽然正门还没开,但我知道里面已经有伙计在做开店前的整理和准备工作了。
从后门进去,果然见侯大、侯二两兄弟在扫地擦桌,掌柜王叔也在柜台噼里啪啦打着算盘呢。
一一打过招呼,我赶紧绾了把袖子,把门窗的挡板拿下来。
待一切收拾停当,正门大开,这就是开始做买卖了。
经过我这一段时间的观察,早上一般没什么客人,想想也是,谁一大早上的就逛布庄啊。所以这个时间段里要么就没人,只要来人十有八九就是大单,其中一半以上还是要加急赶工的。
譬如某某侯爷的儿子要娶亲啦、某某侍郎的母亲要做寿啦,虽然时间往往是几个月后,但说起来也是很紧的。如果买主提供图样还好,若是没有图样的,还要先由工匠画出图样,买主挑选自己满意的样式和布料,再做出一套成品来。买主看过成品,满意的话就继续做其他的东西,不满意的则必须返工重做。如此来来回回许多趟折腾下来,几个月的时间根本谈不上宽裕。
我死乞白赖地跟着店里的伙计跑过两次工坊,发现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说,设计图样的画师还偶有男性,至于剪裁女红,那工坊里清一色的都是女人。少数人是专门给一家雇主工作,而坊里的大多数人其实是没有固定雇主的,说白了就是个来料加工。我留心问过了,不仅仅是女红,其他的百工行当的情况也大抵如此。
这种情况是我乐于见到的,否则现阶段我那有多余的精力和资本去培养自己的技术工人呢?
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它用相对宽松和开明的政策,造就了无数能干的手工业者,而其中又包括了一大批天生对时尚敏感、心灵手巧、性情纯良、劳动力却相对廉价的女性技工。有了她们的存在,大大节省了我未来开店的成本。
我想,我可以改变计划,提早结束实习期了。
这样也好,等我自己做起买卖来,就能多抽出些时间,少让墨雪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