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0、第三十章 ...


  •   吴殇的头发渐渐的变成紫黑色,远远看去是一头黑发,近看却泛着紫色,竟意外的把吴殇衬得格外的妖媚。吴殇这个身体长的本来就不差,奈何吴殇这个痞子硬是做不出什么高雅的动作,所以吴殇给人的感觉总是精力旺盛,像只警惕的兽,刚毅多过柔美,现在这一头紫黑的发却把吴殇刚硬的一面遮了个精光,愈加的水魅。
      吴殇拿起一缕头发,叹了口气,什么时候才能变成纯紫色呢,半黑半紫这样好难看。
      拿起放在一旁的包袱,背在身上,推开门,全野正站在门外:“走吧。”
      吴殇决定离开这里。虽然体内的日之力还完全不能抗衡庞大的暗之力,但总算在日之力的帮助下身体的疼痛大大减轻。
      重点是他在这里呆够了!
      半年的时间,六个月,每天他所要做的是就是修炼、吃饭、睡觉然后修炼、吃饭、睡觉。
      冰美人只在指导他修炼的时候才出来。全野更是根本不见人影。
      走在街上,楹耀族的人行色匆匆,偶尔找个人想聊聊天,也是表面温和实则淡漠。
      所以,吴殇评价这里就是:没劲!
      这里第一眼看上去很美丽,气氛温和宁静。大街上人来人往,谦谦有礼,仿若人间仙境。
      但是住久了,就会发现这里的人就像石头一样冰冷、冷漠。
      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一种淡漠。
      没有激情、没有愤怒甚至不会生气,宛如一滩死水,没有一丝的活力。
      这是让人连愤怒都提不起劲的状况,因为根本没人会回应你。
      也许这里的人早就忘了激情的味道。
      所以他决定要走。
      为了不迷路,吴殇请全野送他出去。全野考虑了一会,答应了。
      外边风沙依旧,乱舞疾风,仍如他半年前来的时候一样,没有变化。
      只是他也不是那一无所知的菜鸟,这里阳光强烈,所以很容易把日之力遍布全身形成一个防护罩,风沙难再侵扰。
      在全野的带领下,从容走过半年前让他狼狈之极的地方。
      一个人在路上走了几天,渐渐看到一个繁华的小镇,半年前吴殇曾路过这里,那时候这繁华的小镇给吴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殇找了件普通的客栈,在里面住下,寻思着先在这住几天,打听一下这里的情况再做打算。自从魂穿到现在,他甚至连这个地方到底是什么情况都还没弄个明白。
      吴殇让伙计送了桶洗澡水,洗了个澡,才一身清爽的出现在客栈的一个角落。
      点了几个小菜,吴殇坐在一边静静的吃,也顺便听听八卦。
      桌子上有盘芥末鸡,吴殇看着一愣。
      想起以前有次,红岚学着烤鸡(云霓雀),结果生火费了好大的劲,弄了一脸灰。那副样子格外好笑。他休闲的坐在旁边,等着红岚送过一块鸡脯肉,特不屑的摇摇头说难吃。
      那是红岚唯一的一次烤鸡,以后再也没烤过。
      事后他拿着烤焦的鸡,慢慢的把鸡吃了。红岚却不知道,生了好几天的气,自己连哄带骗,才算把这祖宗搞定,现在想来,红岚是被自己磨得不耐烦才给自己烤的鸡,也是他第一次学。
      吴殇定定的看着那盘芥末鸡,从头到尾再没动一筷子。
      住了几天,才知道这个小镇叫岘酰镇。而这篇大陆上共有四个国家。北耀日,西洙毓,中琉辉,南蛮琦,而在四面是一片广袤的森林。那里据说居住着世界上最神秘的种族:逐日族。而岘酰镇属于耀日国,继续往北走,耀日国最尊贵的存在就住在那里:楹耀一族。楹耀一族世代居住在沙丘之滨,为耀日国抵挡众多的魔兽,因此一直受耀日国臣民的爱戴。
      吴殇笑笑,没想到自己呆过的两个地方在世人眼里都这么神奇。
      传奇之所以是传奇,只因为它离人很远。
      吴殇喜动不喜静,这两天四处兜兜转转把小镇的情况差不多都摸清了,这小镇虽然繁华,但却很小,吴殇打听到这岘酰镇的南边有耀日的首都:恺牯,决定起身到那去瞧瞧,如果环境好的话,就定居在那。毕竟他现在不能离开耀日,万一哪一天修炼日之力出了岔子,他也可以及时回来找冰美人。
      准备了些干粮,吴殇就背起包袱上路了,这两天胡子又懒得没刮,衣服也有点皱,一副邋遢像,倒是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他的紫发和长相。
      以吴殇的脚程走了半个多月,就到了恺牯。
      这里果然繁华许多,路面不是用青石板,而是全部用平滑的白色石头铺成,大气、宽整。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但商铺林立,各种店铺很多。
      吴殇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
      找了个客栈,立刻住了进去。只是物价却高的吓人,这一天的住宿费都赶上他半个月的了。从全野要来的银朱已经不是很多了,吴殇决定出去找个工作。(1赤朱=10银朱=100墨朱=1000白朱,货币四国通用。)
      出去转了转,吴殇打听到一个地点:雀舌暗。听说那里是恺牯很多人找工作的地方,那里不仅提供工作信息,而且渠道非常的正规,所有在那招工的商店都经过恺牯官方的允许。
      循着路人介绍的路线,吴殇找到雀舌暗。这里人确实非常多,拥挤不堪。吴殇一看这架势,就想打退堂鼓,他可不想在这么拥挤的环境下找工作。
      前世吴殇虽然懒散,但能当上特种兵就说明他的能力。现在再让他像小工一样挤在那里,却是难为他了。
      吴殇略一思考,决定先观察一下情况。
      突然前方出现了一阵骚动,三个人高马大的大汉追着一个小孩子,拳打脚踢。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止。
      那小孩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露出细小的胳膊,上边红肿青紫的於痕看着让人心疼。
      不一会,那个小孩子就被打的吐了几口鲜血,吴殇皱皱眉,在这样下去,小孩要被打死了。
      “别打了。”吴殇皱着眉,架住一个大汉的胳膊,让他动弹不得。又一脚踢在另一个大汉的小腿上,大汉立刻翻倒在地。最后又踢在第三个大汉的肚子上,瞬间制服了这三个大汉。
      冷冷的看着这三个人:“再敢打,就废了你们!”
      三个大汉知道这次碰到了硬茬,也没多说废话,赶开人群搀扶着走了。
      吴殇看着地上的小孩,蹲下身,把小孩抱起来:“知道哪有大夫吗?”
      小孩子虽被打得鼻青脸肿,两颗葡萄似的眼睛却滴溜溜的转,一点也没有懦弱害怕的模样。“在街角有一家医馆,不过先说好,我没钱的!”
      “没钱就不去治了。下来。”
      小孩子紧紧的扒着吴殇,墨黑的眼睛骨碌乱转。
      这小孩子有趣极了,吴殇抱着他找到大夫,大夫检查了一下,发现只有外伤,并没有伤到内腑,开了点药,并包扎好外伤口。
      吴殇付了药钱:“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我没有家,住在附近的乱巷里。”小孩子脆生生的说道。
      吴殇见这个小孩可爱,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叔,你先说你叫什么名字?”小孩子不服气的仰着头。
      大叔?吴殇哭笑不得。自己有这么老么?“小屁孩,毛病还不少!听好了,你面前这位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举世无双的吴殇帅哥是也。”挺起胸,一副臭屁的模样。
      小孩也挺着胸脯,大声说:“臭老头,听好了,你面前这位就是活泼可爱、无人不爱、心头大爱的小豆豆是也!”说着还露出了一口白牙。
      吴殇扑哧一笑,“小豆豆,你这名字挺威风啊!”
      小豆豆鼓着小脸,骄傲道:“那当然,我小豆豆的威名在乱巷哪一个不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第三十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