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叼玫瑰][狗头叼玫瑰][狗头叼玫瑰]小贴纸:
这一段话不重要,大家可以选择不看哟!
其实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写一写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要感谢评论区日日相伴的“表情”读者,还有开文时现身的三位读者,不知道这样冒昧的提起是否打搅,但的确是我码字的动力。
我要先同诸位说一声抱歉,关于这本小说的的确确是写得不到火候。不过网上一直也有说法,只有先写了100万字,才有可能真正摸到写作的门槛,我瞅了一眼,还差一丢丢,所以还有磨练的机会。
这本小说的灵感诞生于第一本小说码字期间,我只是无意间买到了这本小说的封面,因为很喜欢,突然就有了这样一个灵感。
只是最初的剧情是:女主角因为意外二道转手入了山寨,在寨子里经历良多,逐渐接受他们,和男主是一对欢喜冤家,相互救赎,最后带领寨民发家致富,走向正途。剧情一半在寨子里,中途回归云祥城,与设计她的亲人、县令做斗争。
大纲不下于十个版本,但每每写完就被我放弃。
因为我觉得low。
原计划写完第一本一个月后就开它。也就是23年12月,但我写完第一本后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我发现自己的毛病很大,一是节奏问题,且没有做到详略得当,总是沉溺于自己浪漫文艺的环境描写中不可自拔(爱写,但拉胯),陷入了深刻的怀疑,每天深刻反问自己“到底在写什么!!!”
所以这本小说的前三章,实际上诞生于两年前,因为觉得自己要改一改臭毛病,所以决定沉淀一段时间,每日积累素材练练笔,一直没有开文。
机缘巧合的一天,突然间又刷到了这几篇几乎落灰的废稿。拿起来续写,发现怎么着都写不下去,但我想着练笔就得真枪实刀的去练。
于是我想了个馊主意。我把它发出来,这样我不就能逼着自己每天写唉。
好主意吧。
想着隔了一年肯定没人看,安慰自己做好了准备,就想着一切随缘,没想到发文的当天,评论区出现了三个读者恭喜开文,说实话,那种时隔一年的斗志噌噌噌燃烧起来。
评论区的读者说故事发生在元宵,刚好也在元宵开文,当时我都没有意识到,他这样一提起来,我也觉得好巧,就觉得天时地利人和,插指一算大事很妙啊。
fire——
然后我看了一下大纲,完全不能说服我自己,就觉得自己非常的苛待女主。
实际在两年前就因为这个问题,所以终止码字。
觉得自己不能为了写言情,为了凑缘分,让女主就这般喜欢上男主,我多么优秀的女主角,多好的条件,要啥没有,我强行给她塞这么一个男人,最后还要他们在一起,这跟喜欢上绑架犯有什么区别?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嘛。
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嘴巴子。
完全说服不了自己,完全下不了笔,然后我又冲动的开文了,我一个激情给她安排下山,重新定大纲,边写边改边加。
事实证明,没有一份完整的大纲,剧情完成度意料之中跑偏了。按道理每写一本都要在上一本的基础上进行成长,但很可惜的是,这一本的节奏仍然不够成熟,上一本的优势不再,毛病却继承了。
令人抓马。
但这样一想也算吃了个教训,菜就多练嘛。
写第一本的时候,我就想就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故事。因为喜欢谦谦君子白玉无瑕,所以写了韩霁。我觉得这样单纯的目的也挺好的。
每写一本都应该总结一下,无论是毛病还是优点,该重视的还得重视,咱也不悲观,认清自己能力所在。
所以我还是得练,但是不许冲动了。
辛苦追更的读者宝子们,陪伴良久助我成长,祝愿你们所愿有所成,永远与所爱浪漫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