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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第71章 旧忆·纯黑之帛 ...

  •   黑锦,在格兰语中,意为“恶鬼之礼赞”。

      这名字,并非来源于她父母,毕竟她也不知道父母谓谁,自己又生于哪年哪月。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活着,总需要有个名字的。

      一般的格兰族人,会有着至少三个名字。

      其一,也是最为重要的,叫做“真名”,意为真正的名字。每个格兰族人,若机缘足够开启了血脉觉醒,便会逐渐获得自己独一无二的真名。真名是一种咒,一种力量的源泉,是通向血脉本源的至深至强的符号。即便没能血脉觉醒,真名依然流淌在他们的血脉之中,等待着破土而出、惊雷甫现的那一刻。

      而也正因真名是一种咒,若有仇人获悉完整真名,便可以名设咒。从此以后,命途便落在了他人手中。所以,完整真名是极为隐秘且不能为外人所知的。

      其二,是“生名”,即出生之后,由父母亲族或其他人起的名字。由于是在出生时赋予,带有祝福的性质,故生名向来带着父母亲族等人的期许。

      但生名并不仅仅只是个名字,生名由人定,所以会存在重复的可能。但只要颂念生名并辅以本人给出的带有其血脉力量的信物,便能联系到此人。说白了,生名可以作通讯媒介之用。

      其三,是“本名”。真名与生名,一个关系到命途与力量,一个关系到亲族与隐私。所以对外人,还需要一个代称来代指自己,本名便应运而生。

      往往是在格兰族人需要离开故土独立,去往外面的世界挣扎生存、为未来而打拼时,便会给自己起一个本名,作为未来一个可能的响彻世间的称号。

      黑锦这个名字,便是她的本名。她之所以给自己取名“恶鬼的礼赞”,和她血脉中的真名也有联系。

      大抵是经历过太多磨难,她觉醒真名异常得早,或是天分,或是机遇,她的真名在一次次对血脉能力的探寻中逐渐变长。而每一段真名,都对应着一种血脉能力。等到完整的真名烙进心脏,她已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少种血脉能力了。

      所幸,她对于最早觉醒的几段真名印象很深。其中有一段真名所对应的血脉强化,她用得极为顺手,便取了这小段真名作为本名。这段真名的含义是“恶鬼的礼赞”,再音译成诺德尔撒语,便成了“黑锦”。

      ——起名所体现的其人随性,可见一斑。

      她所觉醒的完整真名,即便是念诵一遍都要花去不少时间。这既是她血脉强大力量的体现,亦是她未来路途艰辛的预兆。

      她大概率是什么高贵血脉的后裔,能有这么长真名的族裔绝非泛泛之辈。哪怕把她血脉出现返祖的旧日荣光的可能也计算在内,可供挑选的亲族,也就那么一些。

      但她,没有分毫前去认亲的意思。

      生而不养,那便大路朝天。

      其实,活到那么大,她多少能猜到自己是哪一族的族人。她向来是独狼,在外人跟前把血脉藏得很深,但不见得每个人都会如此做,尤其是大脉子弟,尤其喜欢以血脉之力御敌。血脉之间的气息牵引,尤其在自己觉醒了完整真名以后,心中对于血脉的呼应便愈发强烈。

      不过,她讨厌那些人,所以向来对外封闭自己的血脉以免被感知,继而独自一人去了最混乱、最黑暗的无光之域——那是特洛亚神话中息壤最初诞生的地方,是息壤之力的源头,也是整个兰因斯著名的毫无秩序之地,是兰因斯所有恶念的聚集地。

      要说原因?

      无光之域,是唯一一个他们的力量触及不了的角落。不仅仅因为此地混乱无主,也因为此地的环境之恶劣。

      无光之域,顾名思义,是一片被永夜覆盖的苍茫大地,永远见不到阳光,甚至都见不到能给予一丝温柔光亮的月亮。天地之间,唯有远星能提供一点微弱的寒光,以及雨季的暴雨天会有雷霆照彻天地。

      但雨季可不是什么好时候,暴雨过后,没有足够的光与热能减轻这潮湿的气候,转而便会有一直持续到旱季的大迷雾。于是,远星的这点光芒,终于也是要消失在无光之域中。

      这时的无光之域,才是真正的无光。它不需要温柔与良善,漫漫长夜,也不需要伙伴与亲友。在这里,你只有你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你自己,而身旁环伺的,却是各种各样因各种理由而来到此地的亡命徒。

      除此之外,因为无光,此地的苦寒也是出了名的。许是息壤之力浓郁到过分,这里再严寒也不会下雪,但有着无处不在的由息壤之力凝聚而成的罡风,稍微一剐蹭,都是万劫不复的结局。

      所幸,黑锦也并非常人,更非善人。

      兰因斯不比诺德尔撒,即便不提无光之域,以其他的界域作比,也是远比诺德尔撒荒凉的。兰因斯不论何地的方言的词汇,从未出现过类似于“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描述,因为从未有人见过,没有这种概念,也创作不出这样的词汇。

      所以,兰因斯是荒芜而苍凉的,在这般压抑的环境中所诞生的格兰人,也向来是阴暗而狠厉的。用诺德尔撒的话来说,应该还算是有些神经质,每个格兰人,都是潜在的疯子,而血脉觉醒对于神智的影响,会大大他们疯的概率。简而言之,越强大,便越接近疯狂。

      黑锦自小便在杀伐中长大,茹毛饮血是家常便饭——血脉的力量,对于格兰人可谓是一种补药。只是药有三分毒,吸收他人的血脉力量,使自己的血脉力量强大的同时,也会将其污化。只是她年少幸运,得到了解决污染的方法,在此道上便愈发肆无忌惮。

      她是恶人,纯粹的以吃人为生的恶人。

      只是这世道,每个人都在作恶,当不作恶便活不下去的时候,恶于他们所有人而言便不再是恶,而是生存的必需要素,是毫无心理波动的稀松平常的小事。假使有某种狼只能以羊为食,而无法消化其他任何食物,在任何角度看过去,这只狼吃羊都不能再被视作为恶,这只是它维持生存的必需要素,是每天都要上演的生活曲目。

      由此可见,长久的环境压抑,早已从根上让一个种族的习性与是非善恶观扭曲成了其他种族看不懂的模样。或许从最公允最无私的角度去看,还能多少理解一些,但试问又有谁能做到呢?

      天地之间,唯有天道最无情,因而最无私公允。

      在无光之域的那段时间,黑锦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岁,凭借着无与伦比的血脉天赋,以及那比人家命都要长的真名,她将格兰人骨子里的凶狠发挥到了极限。

      反正无光之域不知年岁,某年某月某天,黑锦于利昂古战场一战成名,把一方霸主利昂当众生吞活剥了。嚯,她要解救一片区域的奴隶?不不不,她杀了利昂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屠城。

      无光之域,是没有好人的,每一个人血液里流淌着的,都是肮脏的,杀了谁都错不了——也包括自己。

      于是,初出茅庐,便崭露头角。

      黑锦又踏上了吉隆荒山,猖獗的巨怪杜斯玛迪安,也不过是刀下一渺孤魂。这巨怪有能力让她祭出血脉命器——魂刀灰羽,比起利昂那种货色的确要强不少,但也仅此而已。

      “巨怪的肉吃起来和冰碴子似的,难吃。”

      ——收录于《无光荣主录》

      翻越吉隆荒山,便是塔莫西芬冰原,那里栖息着寒冰暴君——冰霜巨龙卡尔。一人一龙战一场,过去了三天三夜,没人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反正最后走出冰原的是黑锦,而冰龙卡尔不知去向。

      “龙鳞硌牙,不能吃。”

      塔莫西芬冰原除却冰龙卡尔,便不剩什么东西了。而今的黑锦,对那些瑟瑟发抖的格兰人没有兴趣,成长到如此程度的她,不再看得上那些弱小如虫豸的格兰人。茹毛饮血,大抵已经要成为过去式了。

      黑锦离开之后,塔莫西芬冰原,成了一片格兰人的聚集地。卡尔虽然不知所踪,但龙威犹在,一些脑子不好使的魔物可不敢侵入进来。加之还有吉隆荒山挡住两面来的息壤罡风,倒是一处不错的暂且能够落脚的地方。

      当然,他们不会感谢黑锦。

      无光之域是什么地方?

      整个兰因斯最黑暗、最混乱、遍地都流淌着血腥与罪恶的神弃之地。这里没有光明,没有秩序,没有守军卫队为弱小者伸张正义,更没有世人所期盼的明日晨曦。来此地的人,都是走投无路之人,都是恶贯满盈的暴徒,都是把格兰人骨子里的肮脏与疯狂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亡命徒。

      所以,他们那匮乏得比瓜子仁大不了多少的脑子里不会有感谢这种情绪。

      他们想的,是如果有一个无比强大的恶鬼,有能力把其他的小鬼全部吃掉,再跟着它一齐去扫荡世间,无敌于天下,是不是更符合此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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