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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华烨走了,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消失的干干净净。连一个寝室的朋友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或者说,他们从来不知道他去过哪里。他们只说他来自山区为什么可以穿上阿玛尼的衣服,他拿着救济金为什么可以每季换耐克的跑鞋,他为什么明明一脸冷漠却有永不间断的女生飞蛾扑火。甚至还包括我,一座很有名的冰山。
      我沉默了,我想我和很多人一样,不再相信他,甚至不再相信自己。
      在华烨离开的一年里,我恋爱了。或者说在很多人眼里,我早已恋爱。从高中开始,或者是更早。我不再在深夜的网络里游荡,因为总有一个人在熄灯前和我说:花儿,该睡觉了,乖一点。
      于是,我便去睡觉,睡着了就不再想风花雪月、一见钟情,不再想那个飘动着的红色发丝,让一切都成我午夜里做的一场绮梦。
      但偶尔,我会坐在校园的草坪上,想起有个男孩告诉,他最喜欢做得一件事情,就是躺在学校的青草地上,感受着青草的味道,只有在那一刻,他才觉得他是属于这个城市的。他才觉得原来这个纷繁的城市也有和家乡一样的大地。
      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去怀念,可有时候又忍不住去怀念,去怨怼,怨怼为什么人类可以这样无情,有个人曾经就在你身边,可是当他离开的时候,我们连挽留和怀念都做不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被对待,我们的生存又有什么意义。我知道我是在感怀秋月,我知道我是在自怨自艾,可是我真的想知道他过得是否安康,还是他依然冷漠的望着这个世界,在这个不属于他的城市奋力挣扎着四处游荡?
      我把这些告诉大洋彼岸的洛彬,洛彬只是微笑,他说:花儿,你想得太多了,你太善良了。
      我善良吗?我很怀疑,如果我真的善良,又怎么会拉着洛彬手,却遥望着另一个红色背影呢?
      离开三年后,洛彬回来了,拿着鲜花站在我的寝室门口。我在众人的注视下,坐上了他的车,一辆银色的奥迪。他说,这是他父亲的车,他在美国有一辆丰田。他笑得很从容。这就是我一直认识的洛彬,温柔、优雅、优秀、直接。在他的身边,所有人都是卑微的。因为和他站在一起,我也变得很闪耀起来。
      他告诉我,如果我愿意,我的未来他都会负责,我可以做任何我喜欢的事情,包括和他一起前往代表自由和民主的美利坚众和国。
      他和我说那番话的时候,笑得很笃定。这种笃定,让我觉得有几分刺眼。那时候我就想问他,如果我喜欢的事情是离开他,他是否也愿意放我离开呢?不过还好,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男人,我这辈子只能遇见一次。失去了,我就再也找不到了。
      于是,我只是倒在他的怀里,努力的想听到他的心跳。可惜……
      “为什么我听不到你的心跳?”我问他。
      他笑着,眼底眉梢都是温柔,“那是因为你没带听筒啊……”摸摸我的头,就像从前的很多次一样。
      “是情人的话,我怎么可能听不到你的心跳?”
      他愣了一下,然后搂着我,“花儿,你真有意思……”我想他一定以为我只是在和他撒娇。
      可是,他忘记了,我是从来不和他撒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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