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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概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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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再次遇见他之前,在他离开我的生活后,我曾经十分认真地概括过他,还有我生命里其他一些,陪伴我度过了更漫长时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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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喜欢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就好比克兰,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对他很有好感,他十三四岁的时候干净又精致的脸,完美切合了我在仅看过的几部小说里无数次幻想过的样子。可是一直到我认识他第十年,第十五年,哪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天天和他面对面相处,我都没能对他生出任何一点可以名为“喜欢”或者“暗恋”的感情来。
而飞坦,我人生的第二十二年遇见他时,他脏到都看不清楚脸,破破烂烂的衣服,和我年少时所梦想的白衬衣少年相去甚远。
他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样子,精孔被强行打开,最后一点微弱的念都在缓慢地流失。
我并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像他这样被强行开念的人,我见得太多太多,已经连最后一点同情心都消失了。
就在我走开的时候,飞坦微微睁了一下眼睛,精金色的瞳孔里一层模糊的雾气。大约是回光返照吧。但是他的眼睛实在太漂亮——并不是神态,而是颜色。
在流星街这样的地方,黑棕的眸色遍地都是(比如团长和克兰),金色和银色这样看起来很特别的颜色却少见至极。至少我就没有见过。我不得不承认,我被那双眼睛的颜色迷住了。本来像金色这样非常纯粹而且耀目的颜色,亮到一定程度就有勾人的味道,更别说他的双眼本就狭长,摄人心魄。
这小鬼也就只有一双眼睛漂亮勾人。
就这样,我把他带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