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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坚定他死透了。 我杀了尼摩 ...

  •   狂笑者缓缓走出黑暗,一张标志性的小丑式大花脸显得有些滑稽,要不是浑身缠绕着的危险气息让大多数人不敢嘲笑他,估计是一位优秀喜剧演员。

      天色昏沉,不见月亮,大雨窸窸窣窣的坠下,落入我的怀抱,惊雷声轰隆隆的响时,闪电在刹那间划过,照亮整个世界。

      哥谭的犯罪王子穿着手工西装四件套站在昏暗的小巷口,一只手在背后,一只手虚笼在身前,如果不看那张被雨淋脱妆的脸,老绅士范十足。

      他一边弯腰向我行着夸张的礼,一边直勾勾的盯着我的脸,唇边勾起大大的笑,嘴鲜红得像是狂啃了几十个小孩。

      这位神经错乱的疯子略略低头、抬高眉毛、双眼直视着我,摆出了一个一切尽在把握中、充满威胁感,带有不安定的暴怒情绪的姿势:“why so serious?”(“为什么这么严肃呢?”)
      “欢迎来到我的哥谭!”

      在给面子地露出惊恐的神情之前,我先长长呼了口气,“不是狂笑之蝠”这种和死神镰刀擦肩而过的庆幸感,我可怜的小心脏真的受不了。

      明明我没见过狂笑之蝠,但不光一向依赖的直觉警告,连身体也在本能的恐惧,好像在对我说:这个人(或许不是人)极度危险、不可控,你对付不了。

      想到他,寒意就顺着脊椎骨涌入心头,伴着一阵心悸流遍全身,自带冷气似的让我直打哆嗦。

      有限的记忆里,我只知道我上次这样是因为闯大祸惹爸妈生气了,被逮着一顿训斥到背后发凉、浑身不痛快 ,狠不得钻进地缝。
      现在想想,倒是有点怀念。

      说起来,一般人在我这个年龄会有的人生经历,我都没有,失忆失得很有水平,亲情留下,其余什么爱情、友情、师生情等等通通删了个干净,应有尽有到失忆、没扎根地方仿佛只是瞬间,又像过了几万年那么久。

      小丑是回忆起一些往事的关键,我不可能轻易放手,于是直接从第一印象入手,直捣根源。

      既然提起了优秀喜剧演员……我的眼前浮出一个模糊的人影,他在我眼前晃晃悠悠,咧嘴大笑着,就算因为笑容太大扯动了脸上的伤口而“嘶”了声,仍然神色飞扬:“……我是要成为最优秀喜剧演员的男人,怎么会被小事打倒!”
      我不由得笑起来。

      “笑什么呢?想谁了,爱人、亲人、朋友……”小丑蹲下狠狠拽着我的头发,迫使我昂起头,他要看我的脸。

      小丑咧嘴笑着,酸绿色眼睛里的扭曲、暴虐纠缠着,仿佛一双无形的大手死死掐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呼吸不顺,他就像潜伏在夜里露着獠牙的野狼,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就会扑过来把你撕成碎片,连恐惧的时间都不给你。
      他就是极端的混乱、无序本身。

      小丑的眼神和斯内普的仿佛重叠了……
      实际上,他们眼里的东西完全不同,给我的感受却差不多,毛骨悚然、心虚,甚至是一丝丝诡异的愧疚……

      艹,没完了吧。
      我快怀疑自己是圣母玛利亚本人转世投胎了,他妈的多愁善感还圣母,天天跟欠每个人十几百把万似的 ,欠了还不起?

      小丑嘴角咧得贼开,一道猩红的伤痕沿着他的嘴角裂到了耳根,形成一个大大的笑脸。
      ——这就是他不笑也似笑的原因。

      “哈……”小丑饶有兴致地端详着我的脸,语气轻浮,像是在评价一道中午吃的英国菜,“又一个克隆体,我亲爱的卢瑟下了苦功夫。”

      小丑赞叹不已,上手摸了摸:“真像,苍白倦颓的脸、乱糟糟的黑色小卷毛……绿眼睛?!”他咬着后槽牙说。

      我穿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平行宇宙来到这里,异常虚弱,只能无力地倚靠着墙,闭眼小歇,任他摸。

      我的脑子没有这么平静,它随时随地都可以胡思乱想。

      好你个卢瑟,偷老子家!
      我津津有味地为小丑脸上复杂的表情配音,机会难得,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嘛。

      “你有缺陷,不完美的克隆体。”
      小丑没有举止癫狂、歇斯底里,反而表现的像正常人一样,这倒是符合他的人设……
      我打了个哆嗦,不怕小丑举止癫狂,就怕他表现的像正常人一样。

      如果你生活在哥谭,想在这座吃人的城市里活下去,得明白一件事:在哥谭,看上去越清醒、越像正常人的,最恐怖。
      疯狂的极致,是彻底的清醒。

      小丑皱纹很多,有些随他丰富的表情活动着,他再恐怖也只是一个凡人,没能抵住岁月这把杀猪刀,老了:“笑得真开心,可惜不像他。”
      我眨眨眼,可是真的很难不笑唉。

      小丑是不会老的,能力告诉我相反的认知,他体内有最纯粹的酒神因子,不老不死。
      哦,预言……我是个先知来着,即使能算的范围大到不能被叫做预言了,也是先知。

      虽然这么说不太好,多少有点不尊重那个辛辛苦苦打字创造我的作者,但我真的很想来两句:先知失忆了,搞笑吧,什么狗屎设定!我敢担保自己是最逊的先知,没有之一!

      我一直瞒着所有人我失忆了,为什么,图什么?如果苟活的代价是被嘲笑一辈子,那么还不如让我去死。
      关键的记忆不清楚,其他的东西却非常他妈离谱的知道,换到哪个先知身上他/她都得崩溃到跳楼。

      先知生而知之,个顶个的骄傲自大,别说是沦落到一问三不知的地步,光是身份地位的落差就够他/她们崩溃一波了。

      “嗯哼。”我试图敷衍小丑来拖延住时间,给自己争取足够的恢复时间,毕竟肌肉记忆告诉我,失忆之前,我逃跑经验挺丰富的。

      绑住我双手的死结,是我受到来自多个世界的冲击昏迷不醒的时候,从来就不是君子的小丑趁人之危绑上的,刚绑完我就醒了。

      这就是为什么小丑没做出什么用可以把整个城市炸上天的炸弹和某百特曼玩二选一、把人悬挂在满是鳄鱼的池子上威胁某百特曼等等的缺德事,不是他突然有了情操和道德,只是没来得及。

      我偷偷掏出鬼知道什么时候藏起来的小刀片,一点点磨断了绳子。

      小丑不是傻子,魔杖早就被他拿走了,虽然他奇怪的没搜身,只拿走了魔杖……我是会用无杖魔法,但总觉得这里是用不了魔法的,选择了物理自救。

      就算可以用,根据魔法世界1689年颁布的《国际巫师联合会保密法》 (International Statute of Wizarding Secrecy)第13条规定:任何可能引起非魔法界成员注意的魔法活动,均属严重违法行为。

      在麻瓜面前使用魔法是违法行为,依照规定,小丑把我绑起来,不算威胁我的生命安全,理论上*我不能使用魔法,安心物理攻击吧,魔法部相关部门可不是吃素的。

      麻瓜肯定动用了核武器,不然巫师怎么可能签这种不平等条约嘛?一般巫师都是脆皮法师,不越来越少才怪了,要是麻瓜再狗贼点,偷偷成立一个组织专门猎杀巫师,巫师迟早灭绝。

      现实远比想象更复杂,麻瓜和巫师是分不开的,如果事情真像嘴硬的“纯血”们说的,只有“纯血”才是巫师。
      那么抱歉,巫师灭绝吧,关我屁事。

      一开始,麻瓜真是这么想的,但就像《x战警》的变种人,巫师会随机在麻瓜里产生,有些高官震惊地发现,自家的子女居然是巫师!虎毒不食子,不能把麻瓜里的巫师也全杀了吧,这才作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狠狠地给了小丑下巴一拳,揍的小丑摊倒在地,半天都爬起不来,想来他就算命硬的像打不死的小强,挨了这轻则眩晕、失明或者脑震荡,重则当场去世的一拳大抵也不好受。

      没完,事情还没give over(结束),小丑活着呢。
      轮到我俯视他了。

      不可否认,小丑那种不顾所有人死活的气质很吸引我,但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克,有人会被引诱、溺毙,有人为此战栗、畏惧,而有的人(比如我)则会说:哦,留个全尸吧。

      有句话说的好,死小丑才是好小丑,除非他是周可儿(乐高小丑)。

      我凝视着小丑,犹嫌打轻了,直接跨坐到他身上,揪着领子往死里打了好几下,然后不小心顺脚把他重重的踹到了墙角。

      换个体质较弱的人,早死八百回了,但小丑还活着,而且看上去非常的精神。

      小丑像是感觉不到痛一样狂笑着,神情癫狂:“你只是空有皮囊,尼摩不会打我。他生性温柔,不舍得的。”
      好好一个疯癫的小丑,怎么张嘴就是白月光替身文学那味,霸道总裁文看多了吧,你可是美国……算了。

      我也觉得自己不是尼摩,毕竟哪有人性格变化这么大的,又不是泡了拉萨路之池,死而复生。

      我持着吃瓜群众的八卦心理,捏着小丑的两颊,硬是给他灌了一整瓶吐真剂:“你坚定他死透了,为什么?”
      我当然知道吐真剂滴三滴就够了,但小丑的嘴向来硬得像蚌壳,我怕撬不开。

      小丑开始咳嗽,越咳越厉害,直到他吐出了一口血,抵不过药力,才一脸不情愿地开口说话:“我杀了尼摩,把他剁碎,喂了狗。”

      艹,什么仇什么怨啊?
      我目瞪口呆地想,不愧是the joker(小丑),对待白月光的方式就是与众不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你坚定他死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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