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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作为一名推理迷,我接触《福尔摩斯探案集》太晚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以他高超地推理技巧闻名。他可以一眼看穿人们的身份,能判断出不同雪茄烟末的区别,能熟悉各个小巷街道……他是推理界的一大传奇。
      而华生,是一名医生,故事就是从他入住贝克街221B开始。在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又一个谜团,而福尔摩斯能够轻松应对。我们以华生的视角,一次又一次被福尔摩斯的严谨推理所折服。
      可,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只对推理和艺术感兴趣,其他一概不理,甚至以吸毒来维持自己精神的兴奋。这让我无法接受又不得不理解。那是一个灰色的社会,政府不可信;人可以为了钱和权利去杀死另一个人,包括自己的伯父和哥哥;即是真心相爱,也可能因为社会地位而不能在一起。福尔摩斯空有才华却屡屡被人抢走功劳,案件结束后他收获的只是省下了一瓶马卡因。
      这本书,被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它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书中细致入微的描写,如临其境的景象,让人发自肺腑的赞叹这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
      写一本优秀的书,一定会对书中涉及内容有所研究方可成功。书中开始便说福尔摩斯是怪人:他会把植物碱给别人尝,会用棍子抽打尸体,做各种令人不解的实验……那亚瑟.柯南.道尔呢?他是否亲自做过这些实验,是否进行过相关调查,又是否观察过不同雪茄烟末的细小差别?虽然无从得知,但我相信里面的内容是真的。不然这本书为什么倍受推崇,他首创的许多细节,又凭什么被后来的小说沿用?“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这一名号,他当之无愧。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是作者内心的影射。通过阅读,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喜欢引用歌德的话,喜欢读许许多多的书,会拉小提琴,还喜欢听音乐会和歌剧院。他对于侦探推理的热爱甚至高于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他曾经在一个破草屋里等待情报,无论那晚风雨多大他只想寻找线索来抓捕真凶。那亚瑟.柯南.道尔呢,他是否又对自己的工作有着同样的热爱?在我眼中,那不光是福尔摩斯,还是柯南.道尔的部分灵魂写照。但,众所周知,柯南.道尔于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并于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而开始华生自我介绍是就说“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那华生的身份,是否更接近他本人呢?我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成了猜测。
      有人说,柯南.道尔在1894年出版的《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蒂亚教授同归于尽是因为他厌烦了福尔摩斯系列。我觉得这只是一部分原因。福尔摩斯,一个几乎把一切都献给推理的人,这种人的死亡绝不会平平淡淡,他会将自己的生命轰轰烈烈的终结。我无法想象和接受他晚年老态龙钟、骨瘦如柴的样子,甚至可能因为他做得实验太多而引发什么疾病。即是我能接受,他自己能接受吗?他不会也不能接受。朋友说他冷血,是因为他把一切都献给了推理。当有一天他无法推理无法与罪犯斗志斗勇时,或许首先结束自己生命的是他自己吧。虽然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在后来巧妙复活了,但我觉得没必要,他会一直活在我们心里。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只是福尔摩斯精彩的推理过程,还有人道主义和法网难逃的道理;不能只看到作者精湛的文采,还应有作者整个人高尚的精神。透过一本书,我们看到的是亚瑟.柯南.道尔完整的灵魂。他将带着他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探索,在历史长河中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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