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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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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上交换的从来就不止于丝绸这些简单的货品。
女人和奴隶也是交换的内容,比如和亲。
和亲甚至可以看作丝绸之路上,中国正式的官方对外贸易的开始。
送出去女子和作为嫁妆的丝绸乐器,收到的是作为聘礼的牛羊弓箭和马匹。和牛羊相比,丝绸根本是无用的奢侈;和弓箭相比,乐器几曾能破军杀敌;和马匹相比,女人在战场追击中又能有多大的意义。汉帝国,可能有时不够强大,但并不是不聪明。
再和中文入眼皆是的优美相比,西文有时就显得不雅但却明了。所谓聘礼,英文中却是bride-price,bride是新娘,price是价格。然而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时候才会需要价格?
是商品,在买卖的时候。
用女人来换取暂时的安宁,并不是汉朝男人的发明。但和亲一词却是始于汉朝。
这个词颇值得玩味:和者,与外敌之和睦也;亲者,与外人之结亲也。所以,这个词可以理解为,为了和睦而与敌人结为婚姻之亲;也可以理解为,因为和睦所以曾经的敌人也可以是今天的姻亲。
事实上,送一个女人给敌人,和“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1)是同样的原理。
中华历史自诩五千年,不同的朝代可能缺少能征的武将,但从来不乏善言的文官。
《汉书 李广苏建传》只用了“与汉和亲”四个字,轻轻松松就将主动者与接受者的地位对调。
冒顿娶汉帝国公主的时候,已经有自己的皇后和不同等级的服侍他的女人。按照中国人自己的观点,这种情况下再和一个女人结婚,就不应该是娶,而是纳。
古代中国对婚姻的各种形式有严格的规定和专门的称谓。《论语子路篇》中就记述了孔子的一段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来说明“正名”的重要。所以娶的是正妻,续的是填房,纳的是小妾。
在孔子逝世两百多年后的汉朝人,一定也深谙这正名的个中三昧。虽然汉帝国用宗室女充当皇室女送与冒顿,从来没有哪个真正的公主出过塞,但既然宗室女戴的是皇室女的名号,又怎么能被纳为妾室?所以在娶纳续填之外,汉帝国的文官们终于有了“和亲”的发明,掩盖了所有的耻辱,而且为历朝历代所沿用,特指□□的女子与外邦异族统治者的婚姻。
至于这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究竟为何,并不是帝国需要关心的事情。
汉帝国需要的是可以反击匈奴的实力和时机。
在第一位汉帝国的“公主”出塞过去八百四十年之后,那位开创了唐代贞观盛世的太宗皇帝为和亲之策添上了最清楚地注释:“结以婚姻、缓辔羁縻,亦足三十年安静。”(2)
那些和亲的女子,都是云英未嫁的小女儿,或许正在恋爱,或许还没有明白恋爱的事情。
人生才刚刚开始,就走到了另一个结束。
公元前105年,汉武帝以江都王刘建之女细君为公主,嫁乌孙国王昆莫猎骄靡,意联乌孙以灭匈奴。两年后,昆莫猎骄靡体弱将亡,欲将公主赐给自己的孙子即储君岑辄,细君不肯,告武帝。武帝却答她,“从其国俗,吾欲与乌孙共灭胡”(3)。
以汉武帝在历史上的文成武功,这样的答复,或许是当时实力尚未足够到可以放弃乌孙这样的小搭档,又或许是他从不认为值得为一个女子牺牲帝国的实力和潜在的利益。
汉武的确是明君,因为他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可以打破自己礼仪之邦道德的束缚而适当地开明。
和汉武功利却还要用民俗来掩饰的委婉相比,倒是唐太宗直截了当说了句——“苟可以利之,岂惜一女”(4)。
常言天子是天下万民之父母。
只是那些像货物一样被送出去的女子,难道就不是帝国的子民?
没有历史记载这些和亲的女子在与父母生别离时有过怎样的不甘与不愿,在异族男子的手中辗转时又有过怎样的悲哀和绝望。即使有江都王之女那样的才情和勇气能想到向武帝求助,换来的也不过是可以看得更加清楚的绝境。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5),或许从一开始,她们就明白了这一生的命运只能如此。如果自己可以选,又怎么会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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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清光绪朝,《罪己诏》
2,沈昫,旧唐书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北狄
3,班固,《汉书 西域传》
4,同2
5,刘细君,《悲愁歌》,见《汉魏六朝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