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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阿丢你别哭了行不行,这小子骗你的,他不是好人。一开始都想把我卖给刀疤脸来着,人心大着呢,要100万的,哪会留我们这犄角嘎达小破地方。是刀疤脸不信他连他一起要灭口他才勉强算是拖延了时间,再说就算没有他,以我的身手用得着怕刀疤脸嘛。”一脸很是受不了的小疯子终于没忍住开始反驳起来,“一开始他就跟着我,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保不准要对我做什么呢,说不定他是刀疤脸派来的奸细,他们演双簧呢。哥,别信他。”原来小疯子叫小风啊,刀疤脸管他叫小疯子倒不仅形象生动还特别应景。
      肖风这么一说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起来,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不过看得出来最后做主的应该是那个叫郎哥的男人。
      郎哥,郎哥,等等!
      这名字我怎么觉得这么熟呢?啊,我想起来了,肖朗嘛,边境匪军头子,这两年刚混上来的新贵,听说手段很是强硬,身手好讲义气,手下的兄弟都很服他,这个人的名气大的连我都知道而且他也确实有个弟弟叫肖风。
      完了,这次真的我死定了,惹了谁不好一来就惹了最不该招惹的人,这个肖风在道上也算是个人物,年纪轻轻地身手就很好,以一把短刀出名,一出手非死即残的。
      该死的,前面他动手的时候我就该想起来的,这下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本来还想着糊弄糊弄他们先在这里落下脚的再做打算的,现在看来我根本就是惹了个超级大麻烦在身上。
      “你跟刀疤脸什么关系?”很低沉地声音,显得肖朗越发阴森起来,他盯着我的样子让我不寒而栗,身上所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以前从来没见过,我跟着你弟弟只是图几个钱,几天没吃饭了。”我简单回了一句话,现在这种时候言多必失,索性实话实说还比较好。
      这种人,骗不了,因为就算你说了实话他也不会信的。
      我不知道肖朗准备怎么处理我,只不过这个人已经被我打上了不受欢迎的符号,太强势危险的男人我都不想招惹。
      “呵,你的故事的确不怎样,但你间接救了我弟弟也是事实,如果你暂时没地方去的话,可以先留在这里。”肖朗说这些的时候脸上也没什么表情,说完也就走了,看来他也不想让人说自己对弟弟救命恩人置之不理吧,虽然事实截然相反。不过我发现他在这里的威信真的跟传闻中无差,他的决定,没有人敢提出半点质疑。
      之后我就一直在这里乖乖养伤,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之后才勉强能下地,期间被肖风鄙视无数次,这小子趁我受伤使劲下黑手,每次都折腾的我半死才肯离开,然后那个叫阿丢的就会在我旁边哭得要死要活的。我本来要应付肖风就已经很累了,再被他这么一折腾,直接神经衰弱伤口好得很慢。
      从那以后肖朗就基本再没出现过了,他一个大忙人我也眼不见心静。不过这段时间也让我知道了不少,这个阿丢是孤儿,因为爱哭从小就一直被人欺负等到后来跟着肖朗后倒是再没人敢动他了,只是改不了爱哭的毛病半点都碰不得让人头疼得很。不过他为人很单纯,脾气也很好,我从他嘴里套出不少消息。
      我知道肖朗现在确实混得很不错,不过也因为这个得罪了不少人。边境这种地方本身就没有什么次序可言,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今天你可能就跟皇帝一样明天也许就身首异处,在这里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同时我也知道那个长得跟个妖孽似的男人叫江匀,是肖朗的心腹,听说肖朗最信任的人是他,不是肖风。
      这里面一定有奸情!
      其实我也并不是那么排斥同性恋,甚至再发生那些有的没的以后更不排斥了,只是我坚决不想自己也被卷进这个世界,如果就只是看看别人的话还可以接受这样吧。
      江匀这个人不仅长得惊心动魄能力也很强,生平最讨厌的事是别人说他娘长得像女人什么的。一听到这个就炸毛然后问候你祖宗八代,这一点,我想我已经见识过了。
      阿丢还说以前也有个不长脑子的这么说了句不该说的话,后来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
      听到这个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脑袋还在,那就好。要知道江匀的本职工作是医生,他医术很好,我的伤就是他处理的,不过鉴于被肖风百般折腾后就算他有再好的医术我也看不出来了。
      我的伤慢慢好了,去留的问题开始困扰我,不管我此刻选择离开还是留下似乎都成了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肖朗想我走还是留,到底也在人家的地盘上。
      不管再怎么拖最终的最终我还是痊愈,也不管期间肖风怎么折腾我都抵不过年轻人的恢复力。我心里有着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再加上阿丢对我悉心照顾,除了依旧在以肉眼很难发觉的速度成长的胡子外我已经恢复的和之前相差无几了,这无疑更加剧了我的烦躁,以我现在的样子,只要是稍微了解我的人要认出我来并不难。
      所以我变得越发不爱出门,时间一久反而觉得就这么宅着也很不错至少可以什么都不用管,不用操心。每天刷刷微博上个淘宝的就挺好,而且不用自己钱。说来也挺丢脸的,供我吃供我喝的从头到尾都是阿丢,这里也只有他不嫌弃我这个闲人了,每天对着我乐呵呵的也不知道在开心着什么把我当大神一样供着。
      我这个人的一大优点就是心态很好,虽然现在外面都在说我是阿丢养的小白脸,还说阿丢眼光特别神马的我都一概不在意的,再说做小白脸也是技术活呢。倒是阿丢整天紧张兮兮的,怕我听了不高兴。
      我倒是真无所谓,反正也不是真的,只是对阿丢挺不好意思的,基本上他说什么我都不太会拒绝。
      所以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我从阿丢这儿得到的平静很快也因为他而打破,不同的是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也有涉黑的一天。
      事情起源是因为那天是阿丢生日,大家帮他去酒吧庆祝,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奈何没架住他软磨硬泡的。想想反正去的也是肖朗的场子,还算安全就答应了,我相信只要我乖乖缩在角落里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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