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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   奉城最近很热闹,无论是繁华闹市,还是街角巷陌里,处处流传着城东酒商陆家的传说。

      陆府公子陆隽,在三个月前娶了一小哥儿。

      婚后本应正是两人蜜里调油黏黏糊糊的好时候,可谁知这位公子不喜欢那哥儿,说自己早已对隔壁才子之女情根深种,不屑于娶一粗俗之人。

      这三个月以来,陆公子一见着人不是挎着个脸,就是斜着眉毛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处处挑剔。

      反之,则对那白杨巷诗书文家林家小姐大献殷勤,整日追着人家嘘寒问暖,一副呵护至极的样子。

      陆府闹得鸡飞狗跳。

      城里众人议论纷纷,看热闹看得不亦乐乎。

      陆隽是城里大户人家之子,门庭富贵,本人长相俊朗,容貌不俗。

      这样的家世相貌原是要惹得城内不知多少闺中哥儿小姐芳心暗许,然而陆隽本人却成天不干正事,专营那招猫逗狗、寻花问柳的不正经之道儿,生生磋磨掉了不少殷殷切切的芳心。

      顺风顺水长到二十岁后,陆隽行事越发乖张,眼看着越来越离经叛道,无奈陆家父母只好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期望他成亲后能收改了那嚣张性子,安分过日子。

      陆隽自己心有所属,岂会同意这门亲事,奈何家族施压,他还是被迫娶了亲。

      所娶非所爱,让他心里郁郁不平。

      这门亲事更是断绝了他与心爱之人的一切可能,使得他对那新婚夫郎怀恨在心,非常不喜,然而又不得休弃,只能是处处给人家甩脸色看。

      心上人求娶无门后,陆隽就越发不知收敛,整个就一破罐子破摔的无赖样儿。

      有一日陆隽心情抑郁,出门买醉,看到了沿街而过的林家马车。

      他做事霸道,从不顾忌规矩礼数,竟当街就把那林小姐的车驾拦在了路上,准备对其进行一通缠绵无限的深情告白。

      正是此刻,陆隽酒醉未清,衣衫散乱,一副流氓骚扰做派拦在一辆马车前面。而周围民众闻到热闹,纷纷聚拢过来,兴味盎然地盯着这边。

      “那不是陆家的金贵少爷吗,这副样子是做什么?”

      “哎哟,他在拦谁的车轿啊?真稀奇!”

      “快,挤进来点儿,有好事瞧!”

      -

      陆隽脑子恍惚了一瞬。

      他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再一睁开,整个人就愣住了。

      眼前的一切显然非常陌生。

      宽阔古朴的的街道上,周围密密麻麻地围着一群穿着奇怪古旧衣服的人。而他面前,停着一辆精致典雅的马车。

      众多密密杂杂的窃窃私语声传来,他眨了眨眼睛,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不是正埋头在电脑前专注看文献吗,这是怎么回事?

      他记得好像是自己正盯着电脑上的文字的时候,头忽然有些被拉扯的钝痛感,他忙闭上眼睛,再一睁开后,人就站到了这里。

      陆隽不动声色地观察四周,这些人无论男女都是长发,男子挽髻、女子簪发,衣着泛古,此刻正对着他指指点点,彼此之间还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

      交流的重点,正是自己和对面那辆始终停在那却没有任何动静的马车,并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

      正当他想着是否要开口询问一下的时候,脑子又是一阵刺痛,一股陌生的记忆陆陆续续钻进他的脑海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记忆。

      -

      他叫陆隽,是奉城最大酒商陆家的独子,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纨绔。

      奉城是一个酿酒大城,城里错综盘踞着几大酿酒世家,陆家是其中发展最大地位最高的。陆家在酒业界的名声如同陆隽本人一样,也是远近闻名,只不过,一个是盛赞不绝,一个是臭名远扬。

      陆隽作为酒商之子,却全然没有继承到一点酿酒技术,更丝毫不懂经营行商之术,整日只知道和他的狐朋狗友行乐享受,至家族传承于不顾。

      陆家父母一生端方勤勉、对陆家祖业兢兢业业,却生出一个如此叛逆不思进取的儿子,对他简直是又爱又恨,非常失望。

      陆隽已经弱冠,却还是整日游手好闲,陆家父母为家族基业的传承终日烦忧,不得已用亲事逼迫他长大。

      于是有了三月前陆府的那场大婚。

      陆家少爷迎娶夫郎,风光大办。

      这原是一桩好姻缘,却没想到中途跳出来林家小姐这个“程咬金”,打了陆府一个措手不及。

      婚后陆隽果然闹得陆府家宅不宁。

      陆家父母满心以为陆隽成亲后能收敛心思,然而现在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什么用,反而更助长了陆隽的叛逆。

      不过要说既然陆隽真的心有所属,那直接让他娶心仪之人岂不是既成人之美,又能达到从此收心、好好过日子的目的?

      只是那林家自诩诗书传家,自有一股文人的清高风气,看不上商贾出身的陆家,更看不上纨绔跳脱的陆隽,自然不会同意结亲。

      如此,陆家只好另寻良家。

      而原主也是没有什么担当,情场失意,就拿自家夫郎出气。

      今日更是众目睽睽之下就拦住别人的马车,不顾场合礼数当众骚扰,举止着实粗俗!

      -

      记忆梳理完毕,陆隽着实无言了一会儿。

      他觉得原主挺......嗯,可爱的——

      蠢得可爱。

      不过这个目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晓得了原主的夫郎并不算是男子,而是叫做哥儿,额前生痣,可以和女子一样生孩子需要嫁人。

      陆隽有点头皮发麻。

      关于这个夫郎林纾,陆隽从原身的记忆中搜刮了一遍,发现对他最大的印象,就是新婚那一晚。

      那晚在一屋子的红烛红绸背景下,原身动作粗鲁地揭下了林纾的盖头,语气冷傲中带着嫌弃地对他说了一句:“我不喜欢你,你最好自觉点搬到别院,别出现在我面前惹晦气!”

      林纾在一瞬刹那惊讶过后,欣然接受,浅笑着点头回了声“好”。

      周围窃窃私语声依然不绝于耳。

      陆隽抬眸看了看,这些对着他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别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敞亮到足以让陆隽听到,是以越聊越兴奋。

      停在他面前的马车一动不动,车帘子丝毫没有要被掀起的意思。

      陆隽稍抬了抬手致礼;“无意冒犯,抱歉。”

      遂扬长而去。

      把一众跃跃欲试准备吃大瓜的观众都给惊呆了。

      别人怎么想的陆隽不管,他既是知道林家看不上他,自然就没有心情继续留下让别人当猴看了。

      于是抬手告辞,敬谢不敏。

      他现在心情有点复杂,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也不急就是了。

      他本来是一名普通的社会打工人,大学毕业就进了一家公司磨练,勤勤恳恳熬了几年后终于升到项目经理的职位。

      公司经营得不错,他能力又不俗,几年努力下来早已车房齐备,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懈怠,仍然认真负责地对待工作。

      结果不就是熬夜多看了点论文,他人就没了。

      眼睛一闭一睁,再见已是另一个世界。

      麻了麻了。

      走出混乱的人群,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迎面跑过来,到他面前停下时还微踹着气。

      “哎哟,我的少爷,您这是又上哪儿去啊,小的急跑都赶不上!”

      谷风刚跑过来就看到陆隽从一群人里面走出,便抬起身子瞧了过去,只看到人群中停着一辆马车,并不知车上是谁,他狐疑地瞄了一眼陆隽。

      这些日子少爷在外面东奔西走地追着林家小姐跑,他连带着可是被差遣做了不少事情的,现在看这马车外头装饰,似乎就是林家的......少爷又在追人了?

      这段日子老爷夫人对少爷的行为意见越来越大,前几日已经明令斥责他不可再惹事端,结果现在就看到了林家马车,少爷不会又犯浑惹事了吧?

      陆隽一看到他这不赞同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有点好笑,摇了摇头,道;“我只是出来走走,现在没事了,回去吧。”

      谷风不太相信,但是看到陆隽已经抬步往外走了,便只能跟上去。

      而几丈开外,马车内的人透过车帘缝隙眼睁睁地看着人就这么走了,气得咬碎了一口银牙。

      陆隽转过街拐角,就看到两个衣着华贵的男子等在酒楼门口,一个穿青衣,手拿扇子在身前不紧不慢地扇着;一个穿白衣,身子大大咧咧地斜倚在旁边青衣公子身上。

      那两人见陆隽过来就立马热情地迎上去,“陆兄,刚还喝得好好的你人就突然跑了,怎么回事啊?”青衣公子轻摇折扇,姿态闲散,吊儿郎当地笑着开口。

      白衣公子把手臂架在青衣公子脖子上,站没站形的一副软骨样。他点头附和:“是呀是呀,今天喝不尽兴,改日你得请回来赔罪啊。”

      “重死了,起开!”

      青衣公子猛地把白衣公子的手扔下去。

      两人你推我攘的,在街上拉拉扯扯也没个正形。

      这两个人是原主那一帮狐朋狗友中和他最熟的,一起玩得最多,经常有事没事就约着出来喝酒玩乐。

      今日原主郁郁,便是叫他们出来喝酒解闷的。

      “诶,听说醉花楼来了一个新头牌,模样俏丽得很,可有兴趣一起去瞧瞧?”

      白衣公子推开青衣公子,凑近陆隽,拍了拍他肩膀,朝他挤眉弄眼。

      陆隽不着痕迹地退开了一步。

      “好啊好啊,正好我也想念我的春姐儿了。不行不行,越想越待不住了!赶紧的,走走走。”另一人说完还急上了,拉着两人就往路上赶。

      陆隽有些无语,对这两人白日宣淫的行为大为惊叹。近墨者黑,原主看来真不是什么好鸟。

      “不了赵兄谢兄,我刚喝的酒有些上头了,实在有心无力,祝你们玩得开心。”

      陆隽说完挣脱对方的拉扯,不顾一连串闹腾瞎叫的挽留,带着小厮转身就离开了现场。

      他现在浑身酒气,味道难闻得很,而且原身刚才为了追赶马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地奔跑,现在发丝凌乱,衣冠不整,妥妥的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酒鬼样,这幅样子令陆隽非常不舒服,他得赶紧回去沐浴更衣。

      -

      陆隽回到陆府,刚准备向自己的和韵院走去,转头碰上了迎面走来的一个人。

      眼前人穿着一身宝蓝色棉质长衫,长长的乌发只用一根简单的簪子固定,剩下一半服帖地垂落在身侧,露出一张白皙漂亮、淡然雅致的脸庞,其额上一颗红痣色泽鲜艳。

      他就是被原身万般嫌弃的新婚夫郎——林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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