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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轮回 ...

  •   他是她的结婚对象。

      我爱到心都痛了的男人,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一见到她爸就腿软的宋依初的结婚对象……

      多么有趣的局面,多么有趣的缘分!全世界好像都陷入一个轮回的小圈子里,多像狗血小说的狗血情节啊!真是比我有创意多了!十指交握,我反手把掌背盖到脸上,笑得眼泪横飞。

      这是多么高潮迭起的剧情,可为什么主角非要是我?

      我突然觉得好腻,好疲惫。

      这些年来,对于易笙,我其实有过好多次的想放弃,想得太过清楚的想放弃,并且真的狠心付诸行动的放弃过他。可是不管如何,我都没有过这样的疲惫,好像一下抽空了所有,什么都不剩下,只有疲惫,无穷无尽的疲惫。

      我爱他,就好像陷入了一个轮回,他就是我的轴心,跑得再远,最后都还是会回到他的身边,可是我就这样的过我的一生吗?

      岁岁月月日日,我还有多少可以矫情的青春能挥霍?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他说的很对,然而我还在那最好的年华中吗?

      **************************************

      空白,满脑的空白,苍白得只剩下天茫茫地茫茫的惨白。

      我的灵感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去。一连四五日,纵然不聊□□不逛网页不看电影不下动画,我还是毫无半点效率可言。

      我明明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接下去应该写些什么,甚至连故事的细枝末节,我都已设计得很好,要在什么地方怎么的虐,要在什么地方残杀了谁,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写出哪怕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字眼,总是写了改,改了写,然后全部删去。

      烟灰缸里满满都是烟蒂,几乎一个月都抽不完一包的烟盒,不过几日已空空如也。我不知道被自己呛到多少回,却还是不死心地重复点燃,我烦躁得几乎想将一切可以看见的东西都砸碎。

      可最后的最后,我只是闭上眼睑,在心里默默地从一数到三十,然后睁开眼睛死死瞪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毫无成就地过完一日又一日。

      看着那不增反减的WORD,看着被自己修了一次又一次,变得看了就烦的段落,我终于认输地瘫在椅子上,挫败地仰天咆哮:“哦哦哦哦,上天啊!给我春药,给我男人!”

      我要英俊优雅体贴温柔潇洒斯文的男人,他最好还能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有一肚子稀奇古怪又能感人肺腑的故事,然后坐在电脑前帮我写啊写,改啊改!

      我要销魂无比的春药,只因为朋友说她所有的故事都是做啊、做啊的就想出来了……于是,我豪无理智地认为,这些东西能激发我沉沦的灵感!

      不然,若上帝允许的,我不介意让电脑自己动作,把字好好的码一码,哦,不对,那是最好不过的才是!

      无聊地天马行空胡乱的YY了一把,我还是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

      无比烦躁地用九阴白骨爪一遍遍蹂躏着无辜的头发,我愣是把自己搞成了犀利哥的尾随者,这才被镜中糗到家的自己逗出了一声苦笑。

      笨蛋!大笨蛋!那个男人去相亲关我什么事?有什么相亲对象更是跟我毫无关系,他就算死在中年妇女的床上,我也应该潇洒得只捻两滴眼泪表示同情,意思意思就足够了!

      我根本不该为他浪费自己的心情啊!对玻璃门上模模糊糊的自己扮了个鬼脸,我终于下定决心,起身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衣服,化了一个异常精致的淡妆,然后踏上鲜少关顾的三寸高跟鞋,拎着打折时抢购来的BURBERRY小皮包,出了门——

      封闭的空间只能让人倍觉压抑,我需要换换心情,逛逛街购购物,或者看场一个人的精彩电影。又或者,去一家色香味俱全的店,狠狠地暴饮暴食一把。

      走出宅女生活的第一天,我狠狠地放了一次血,拎着大包小包顶着别人诡异的眼神一个人在凯悦吃自助,吃得在旁边换盘子的侍应脸色大变。

      然后,又屁颠屁颠地跑到星巴克很伪小资地看了四个小时新买的小说,津津有味地一直看到夜色如墨,直到帅气的服务员面带微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马上要结束营业了。”

      一连叫了我好几声,我才从书里抽回神智。看着他无可挑剔的笑容,杯子里早已枯竭的咖啡渣,我尴尬无比,只能耐着性子故作从容地收拾好东西,然后当着他错愕的眼,一溜烟地迅速跑路。

      *******************************

      天气正热,又逢周五的晚上,即便已过十一点,街上还是灯火通明。

      往来路人不可说多,倒也真的不少,三三两两,嬉笑往来。

      空气很清新,晚风舒爽,有种连心灵都变得干净的感觉。

      沉淀了紧张的心情后,我忍不住地唾弃自己每回都在帅哥面前出糗的“艳遇”。我明明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天杀的混球,为什么还是会和整天花痴帅大叔和靓正太的小妹妹一样,犯如此低级错误?

      世界真奇妙啊,真奇妙!

      这样下去,我大概只能找只猪嫁了,不知道什么国家会率先开放人兽婚……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惬意地逛着马路,活动、活动因为长期宅着不动而僵硬了的肌肉。

      一阵实在谈不上美妙的歌声突然撞近耳膜,我顿时停下了略显丢脸的动作,只因那人唱得正是我曾经听到发燥的《没那么爱他》。被生生地改成了摇滚版之后,没了过往的煽动力,反而有些些诡异的好笑,让我止不住脚步,鬼使神差地走进那家暗黑的小酒吧。

      其实,我刚一进去就已经后悔了,因为驻唱的小哥已然换了一首非常摇滚的歌曲,实在不是我等俗人可以欣赏的音乐。

      我无辜的耳朵诚恳地要求我赶紧车队,偏生酒吧负责推销的小弟们太尽责,迅速围了上来,毫不给我退路地拉开了椅子。

      我的脸皮到底不够厚,只得无奈地指着吧台附近的位置:“那个,我想坐在那里。”

      那是距离驻唱小哥最遥远的位置……既然非受摧残不可,那么我卑微的希望能把伤害降到最低。

      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我大口大口喝着廉价啤酒,想早点儿喝完早点走人,少受摧残多睡觉,做个健康的好童鞋。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识相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对不起,这里……”

      “郝郝?真是你?!”无比熟悉的声线,带着淡淡的喜悦,震住了原本想耍帅赶人的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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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还是很勤奋的,真的勤奋的,对吧?

      下下章的秦云很萌,写得我“狼”血沸腾,呃……那个,其实我还是很善良,真的。

      90度甲醇望天——太阳好大,请大家注意避暑哦,最近的天气很毒辣。

      不过接下来JJ这里约莫、大概会停更吧,JJ给我的红牌已经快一个月了还没撤销。

      我想等它撤销了再更新。

      至于这个文会在哪里更,请大家过几天去我的论坛上找连接,应该会全论坛发短信通知,或者置顶的帖子通知。

      论坛的地址,文案上有链接,大家直接点击就可以到达。

      JJ的规定是不允许在文里宣传地址,作为身负红牌的良好居民,我依法守法,就不在文章里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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