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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劣势 ...

  •   由陈卓华陪同了余忠健去私家医院,上车前周奕霏叮嘱他们有那两名警员随行需谨言慎行,之后她就回了自己律师楼。有人命牵扯在内,协助调查做笔录都算小事,看他们眼中满带的怀疑与警戒的目光恐怕是已将这位宏昊天太子爷列为了唯一的嫌疑犯,只怕稍后他们就会将这件案子提交检控对余忠健提起控诉。
      看了眼窗外繁华景致,周奕霏抖擞起精神在办公桌前坐下。那些书报摊上四五本杂志里就会有两三本刊载了余忠健的绯闻,现在警方又似乎重重证据在手胜券在握的样子,如果换以前跟他没什么交情的她不会为了点律师费就接下败率那么高的案子来折损自己威名,要么就或者干脆叫他认下误杀的罪名。与余忠健认识许久,周奕霏相信他不会主动去吸食毒品、不会□□更不会杀人,但她的想法与信任根本不重要,她只是律师,警察、法证及法医等提交证据,检控负责控诉,陪审团决断有罪与否,她需要做的就是尽己所能为他做辩护而已。
      刚交待了Mary跟Wesley搜集相关资料,周奕霏就接到余氏的通知,警方已将余忠健拘捕,另应少东要求代表律师换了人,不是她。打电话给陈卓华他也不接,反通过Mary之口叫她不必理会这件事。问询了张美芬才得知这件案子由Peter邝接手,也不是质疑对方能力但总有些担忧,毕竟她已把余忠健列入朋友范畴。

      郭富华的事情过去也有一段时间是稍做平息了,但张美芬本就是城中名媛就算关心朋友法庭这种场合也是不合适她出现的。周奕霏便一个人稍作了装扮坐在旁听席上,知道死者是殷紫如是那天差点撞上车来的嗑药少女时候略微有些吃惊,心里不由得感慨这也是一种缘分虽然是孽缘。
      “我们最后根据法证部和法医科的报告以及有关证人有力的口供,有理由相信死者殷紫如是被被告余忠健施以暴力强行喂食大量俗称K仔的□□,令死者饮服食过量危险性药物致死。”
      Peter邝问询着坐在证人席上的控方证人凌倩儿督查。“法证部的报告指出,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染有死者血液的金属座,上面同时也有我当事人也就是被告的指纹,是不是?”
      “是。”
      “这一点只可以证明我当事人有向死者施以暴力袭击,但没有令她死亡,是不是?”
      “是。”
      “至于法医科的报告指出,死者曾经被我当事人用手大力挤压她脸部的下颚,而死者口腔内的上颚有一个半弯形的伤痕证明我当事人强行掰开死者的嘴巴把一个药瓶强行塞入喂她吃□□,是不是?”
      “是。”
      “那到底案发当时,你所说我当事人像死者施以暴力并强行喂食大量□□整个过程有没有证人亲眼目睹?”
      “没有。”
      “那你认为有没有可能是死者自己把药瓶塞进嘴里呢?因为她当时和我当事人都服食了过量的□□,都有所谓high了的感觉。你又认为有没有可能在他们发生性行为的过程当中,我当事人曾经用手大力挤压她脸部来亲吻才造成下颚的瘀痕呢?”
      周奕霏皱了皱眉头,这样的发问方式跟用词听起来好像犀利但并不严谨,也会招致控方的反对跟法官的不赞同,盘问不好还会令陪审团心生不喜,而且总有些不自然不对劲处。
      “法官阁下,反对辩方律师提出假设性的问题。”果然控方律师马上提出的了反对。
      “警方在物证和人证都没有实质理据的情况之下同样对我当事人提出了假设性的控罪,这样不公平。”邝律师辩驳道。
      “律政署接受警方的证供决定起诉,绝对不会轻率妄断,反对有效。”法官朝控方律师点了点头,还朝右手边证人席说了一句,“证人可以不用回答这个问题。”然后严肃了神色又道,“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用词和发问方式。”
      休庭的时候,周奕霏递了话给余忠健希望他变更自己为代表律师,然后再一次被拒绝了。
      证人席上凌倩儿已经离开,换上了T-Hotel餐饮部的服务员王颂安。“那晚两点左右,我送餐到607号,那道门忽然间就开了,死者好像要离开但是被告冲出来拉住她很大力很凶的把她拽回房间。”
      “也就是说,是你亲眼看到被告用暴力对待过死者,是不是?”控方强调了死者生前所遭受的暴力对待,然后结束了问话。
      “案发之后的早上,你被警方拘捕,原因是盗窃了我当事人的钻石手表。但实际上你不止偷走了被告的钻表,还诬告他谋杀。因为你想向他报仇。”Peter邝上交了一份资料给书记员。
      “当然不是啦,我和他无怨无仇。我为什么要向他报复啊?”王颂安言辞激烈中又带了点闪烁。
      “根据资料显示,你是被Wonderful Hotel解雇的,原因是偷窃。Wonderful Hotel餐饮部经理刘志刚提到,你知道被解雇后很生气说很痛恨这家酒店,说这间酒店的老板很无良没人性,还说有一天如果他栽在你手上,你就会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你有没有这样说过?而Wonderful Hotel的老板就是我当事人Wilson Yu余忠健,你说奇怪不奇怪?”Peter邝言辞咄咄,“由此证明,你不止是一个小偷,还是个会说谎又记仇的小偷,你为了让我的当事人栽在你手上,你冤枉他杀人是不是?”
      在激怒了王颂安令他在法庭上大声咆哮得来了法官警告后,Peter邝又接着道,“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请你们考虑证人王颂安的品格有问题,是一位不可相信的证人。”
      这一击算是直中要害,但周奕霏觉得没必要这么早就指出王颂安的品格问题,这污点是一直存在的,大可先看看局势如何发展到自己这方处于不利态势再特意指出,不必急于此一时。
      王颂安之后就换了布顺兴上去作证,他说他报警时候他清楚听到余忠健说“我杀了人”,那天周奕霏见他无碍就没有多问,没想到还牵扯那么深。Peter邝用人老耳背又受到惊吓惊惶过度听错了来辩驳,但布顺兴极为自信咬牙自己就是没听差,邝大状也没有证据来佐证这点。
      这是起刑事案件且案情复杂,当日休了两次庭后,法官宣布排期再审。

      邝律师提交了保释申请,但被拒绝。
      这官司接下来会怎么辩,周奕霏不清楚,她想与余忠健见个面谈一谈,也被拒绝。透过Mary才从陈卓华口中知道,局势很是不利,所以Peter邝打算把那条中间有所断裂的证物链当作攻击重点,以期使法证部从T-Hotel607号中搜寻出的所有物证都失效无法作为呈堂证供。她知道这不失为一种极有效辩护手段,但只能算下策,这样操作余忠健无罪被释放的概率的确会非常之高,只是这种无罪只会是法律意义上的无罪,在普罗大众眼里他就是个杀人犯,而他的无罪开释仅是因为一名警务人员的破案心切以致操作不当。
      “Eva,不是我想这样打。余老先生那边很着急,这件案子拖的越久,对余氏集团的舆论就越不利;而且Wilson不记得那晚的情形,控方手上又太多不利证据……”
      周奕霏知道Peter邝才是代理律师,只能委婉的给出自己意见,然后得到一番推心置腹话。

      再开庭,看到李展风坐在证人席,周奕霏就知邝大状还是走了辛普森的那条路。
      “李展风警长,你们警方运送证物有个说法,叫做Chain Evidence证物链,而你正是此次案件的EO,Exhibit Officer证物警员。你可以讲解一下这整个证物链的步骤过程么?”
      “证物链是指证物从案发现场到开庭审讯的整个过程。因为要确保证物得到妥善的保护,所以证物链越短越少人接触,就会越安全。”收到的提问与案件并无直接关联,李展风略觉疑惑但也没多想,依旧认真直白回答。
      “从证物离开案发现场开始,是如何受到警方的保护呢?”辩护席上邝律师继续提问。
      “首先,在案发现场法证人员将找到的证物放进证物袋,加上封条,再编码,然后签名作实;再将证物交给负责的EO,由EO亲自运送回去警署登记,再将证物送到化验所;当法证人员化验完证物之后,会将证物带回去警署的证物室;等到法庭需要用的时候,就从警署带到法庭。”
      “你解释得很详尽。”邝律师点了点头肯定了这个回答,然后侧身朝庭上众人道,“原来警方有一套很完善的程序确保证物得到充分保护不受污染,但是很可惜实际行事作风与规章制度是两回事。证人李展风警长,你在运送证物的过程中,这次案件的证物链已经断了。翻查警方记录,你驾车运送证物回警署的途中,竟然跑去抓贼?”
      李展风皱着眉反驳,“我抓的这个人是这件案子的主要证人,他偷走了Wilson Yu的手表,以我当时的推断,他也是谋杀死者的疑犯之一,所以当我看到王颂安,我就有必要第一时间逮捕他。”
      根据自己得到的资料,运送证物以及抓捕王颂安的时间是在发现命案后的两三个小时内,这时候连死者是嗑药过量意外死亡还是谋杀都还没确定,但在那几名西九龙重案组警员眼中作为客房登记者的余忠健跟疑似偷表贼的王颂安都已是疑嫌之一。周奕霏有些想叹气,这个弟弟识来已久,出身富贵之家能投身警察这行不容易,把除暴安良警恶惩奸时时放在心中也令人赞佩,但就此自以为自己是法律是正义就错了。在法证与法医没有得出结论前,没有谋杀这一说法,也没人该被称之为嫌犯;而在法庭有所宣判前,疑犯也只是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王颂安去607号送过餐,是有偷窃的嫌疑——虽然这一点事后是被证实,但根据当时这件案子的发展以及李展风身负EO的职责,他需要做的应该做的只是呼叫附近的巡逻警员上前盘问,最多也就要求对方去警局做笔录协助调查了。
      “我当时开车经过九龙城岗道的一个灯位,当时红灯我就停车,我的车就在外线,所以我很自然的望着人行道。当时我看到王颂安在报摊那里看杂志,因为我看过王颂安的照片所以我认得是他,于是我下车拘捕他……”李展风详细的描述起整个过程。
      “也就是你离开了那辆车,而车里面还有本案的关键证据,是不是?”Peter邝需要的只是一个肯定的答复,而他也知道自己会得到的。
      “我当时拘捕王颂安之后,已经第一时间交给在附近巡逻的警员,然后立刻上车,来回只不过……”
      邝律师毫不留情的打断了证人的辩解,“证人李展风警长,你只需要回答我,有没有离开过载着本案证物的那辆车?”
      “有!”李展风答出这个字的时候声音低哑,很是不甘愿。
      “那你离开那辆车的时候,有没有锁车门?”辩护席上提问继续。
      “因为时间太过仓促,但是我很肯定,我有关上车门。”李展风不得不回答,不过他把重音放在了后半句。
      邝律师还在提问,但周奕霏不用听下去也知道这场庭审很快就会结束,由警方以及法证从T-Hotel607号搜寻出的所有物证都会被视作无效。一直以来余忠健这方都没有什么有力证据洗脱嫌疑自证清白,之所以没有被一审定终身也是因了控方没有直接的证据,今日这看似胜券在握的局面也是全靠了控方各种疏漏错着,而这样表面的浮华才是真正的劣势。法庭上需要各种翔实的证供才能定一个人罪,而空穴都能来风只要在社会舆论中引入一点猜疑,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场官司赢了就余忠健个人而言也还是输的,更何况死者还有个同伴控方一直没有传召上庭,也不知道是不是掌握了些什么就为的打个措手不及。
      “你知不知道那些证物对我当事人很重要。你身为当值EO,你的职责是要确保证物安全不受污染,由案发现场送回警署。但是你中途离开又没有锁好车门,你可不可以保证你离开那辆车的期间,证物没有被人接触过?又或者是在证物上,做一些对我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一串质问,问到李展风哑口无言。Peter邝看了眼证人席,然后面向审判席,“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恳请撤销有李展风警长负责运送的一切证物,它们不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经过短暂的休庭后,法官作出宣告,“经过慎重考虑,李展风警长负责运送的证物未能确定不受污染,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批准辩方律师的要求,撤销该批证物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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