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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发完 ...

  •   *ooc很强,当乐子看看吧

      0.

      “先生。”有人在门前晃来晃去,我出去一看,是群孩子,男孩子穿了一身马褂,女孩子穿着一身襦裙,都背着书,刚从学堂下来的样子,领头的那个手里簒着几分钱,举高了送给我。小孩道:“先生,现在这个点,还可以听故事吗?”

      “你们是刚从学堂下来罢,不回家跑到我这里来听故事,怕不是之后要被爹娘打屁股。”我吓了他一声,有的小孩下意识缩了缩脖子,领头的则是有恃无恐地说:“不怕,爹娘知道我们在这,再说来先生这里听故事,没什么好危险的。”

      “谬赞,进来吧。”我没收那几分钱,敞开了门。时候还早,茶水厅没有别人,若是再晚两个时辰,那群结束巡逻的武汉们就要来吃酒了,那时我就没时间再讲故事了,这大概也是这群孩子急急忙忙跑来的原因之一吧。

      孩子们轻车熟路地找位置坐下,放下书,像是在学堂似的端正坐好,亮晶晶的小眼睛都看着我。

      “你们想听什么?”我问道。

      孩子们左右看看,领头的那个说:“不如就上次没有结尾的那个故事吧?”

      “不好,不好!那个都快要讲完了,讲完就没的听了!换一个!”有个女孩反驳道。

      “可是……”

      眼看着孩子们要吵起来,我呵呵一笑:“不如讲讲我捡到的孩子吧,你们吵起来的样子和他真的很像。”

      “怎么可能像呢,本大爷可是绝世武功大侠!”男孩们叽叽喳喳地叫道,又催促着,“快讲!先生,快讲!”

      我摸了摸胡须,慢悠悠地讲:“那时候的玉门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

      1.

      那时候的玉门,很穷,一捧黄沙,一面墙,圈出一个风沙中的城市,简陋的移动装置几乎要了玉门所有的精力,却又要防备边境游荡着的先哨兵和城内的细作,那是来自胡人匈奴的威胁。

      我当时来这时,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来的。以前是听说过炎国边境有个地盘得到了朝廷的建城许可,有个城市拔地而起,却没想过我有大半辈子都要栽在这里。

      那时候的玉门,武痴极多,江湖豪杰个个一身好本领,侠气冲天,荡气回肠,见玉门深陷险境,看不下眼,不约而同地挺身而出,与那细作大战三百回合,最终将其赶出城门之外。

      自那之后,这些江湖人士也分分加入了巡逻的队伍中,为城内和平作出贡献,那是玉门乱中少有的安定时间。

      我在这安定中被玉门的风沙勾了心神,迫不及待地租了个落脚的地方,每天参加巡逻的队伍,和江湖前辈们打得不亦乐乎。

      某一天巡逻的时候,我在城门上捡到了个小家伙,他有黑棕色的头发,发间藏着两只小小的角,宽大的麻布衣服下露出两只没穿鞋的黑色的小脚丫,还有一条辨认不出来种族的奇怪的尾巴。

      注意到我的视线,那小家伙偏头,一双暗红色的眼睛无悲无喜地盯着我。

      好一个可爱的小娃娃。我暗叹。

      便是左右看了看,没有大人在身边,城门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来去自如的地方,怎么这小娃娃凭空出现在了这里?

      “小娃娃,你家大人呢?”我问他。

      小孩看着我,眼神漠然,一句话不回,看起来他是能听得懂我说话的,只是不肯回应罢了。我上前,几步登上城墙就要去抓那小孩:“城墙太高了,小娃娃,下来说话。”

      我的手划过麻布衣服,竟是被那小孩错开半步,险些滑落城下,好在我步法高深,及时止步,悬崖勒马,惊得心脏扑通直跳。

      再看那小孩,于城墙之上负手而立,风沙之间白衣未得半丝灰尘,暗红的眼瞳一丝不摇,纵然是仰视,却也让我感受到一股居高临下的视线,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白衣娃娃,而是个在天云间纵横的凶兽。

      我开始思考他是否会是匈奴派来的先遣兵,但又觉得他年龄过小,那副身手也不太像是匈奴的风格,反倒有种未成形的江湖气——这样说似乎有些模糊,只是我的一种感觉罢了。

      我与那娃娃相对视,谁也没有先开口,直到巡逻的时间快要过去,有人在远处喊我时,我才慢悠悠地说:“看你也无处可去,不如随我一起走,去看看玉门的风景?”

      我率先跃下城门,脚尖一点,平稳落地,接着回头看那娃娃。那娃娃没说话,我却感觉到他的眼神是一直追着我的动作的,接着,他也一跃而下,动作与我如出一辙。

      他竟是靠这几眼习得了我的身法!

      “好你个小娃娃,倒是天资聪慧,有那习武的天分!”我的爱才之心涌起,这娃娃看上去也不过四五岁,正是练武的好年纪,若是家里大人顾不上他,倒是可以试着让他来我这练武。

      至于他的来历,我并不很想追究,若是细作,以后也有能够惩戒的机会,若不是细作,我也不想失去一个传武的机会。

      “武?”小娃娃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嗓音听起来略有沙哑,平淡无波,“何为武?”

      “当然是保家卫国的本事!”我拍了拍胸脯,豪气万丈,手一挥,“看到了吗,这就是武所保护的东西。”

      小娃娃顺着我的手看向玉门的城墙和刚建起来的楼房,风沙中巨大的石头墙巍然不动,有人在楼房中间跑来跑去,有人飞檐走壁,帮助其他人搬运东西。

      这里是玉门,风沙铁马的城市,它才刚刚起步,却已经显露出特有的风景。

      见他看得入神,我含笑道:“上前去细细看一看?”

      于是我向前走,那小娃娃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入城。

      城内城外是不一样的,靠近城门的地方风沙太多,不好住,城内则因为有结界,风沙小,所以能建得起楼房。

      我带着娃娃走近,立刻有兄弟喊我:“老李!你干甚么去了,巡逻都敢偷懒,看我不揍你两拳!”

      我大大咧咧地回:“少来,前些日子我还看到你巡逻时偷酒吃,今天我稍稍迟到两分而已。”

      人群里立刻起了一阵哄笑,那兄弟骂了两声,过来比肩互捶,不经意间看见我身后的小娃娃。

      “哟,啥子时候捡了个娃娃?”兄弟似乎以为我带了个儿子,又锤了我一下,那意思是有突发情况怎么不叫他。

      没等我说话,小娃娃抬头,语气平稳:“不是。”

      “不是儿子?”兄弟的眼神几番变化,我打断他的想象,一口断定:“诺,我徒弟。”

      兄弟和娃娃同时看向我,娃娃的眼神有些疑惑,兄弟的眼神则是通透了些,他眼神好使,当然知道我有几斤几两,当下拍了拍我的肩膀,沉声道:“你若是决定了,我也不说什么。”

      一路上,我逢人就说,这是我家徒弟,从龙门来找我。信了的有不少,不信的也知道闭嘴,在这混得久了,他们也知道我和我兄弟往回带的人不会是什么坏人。

      毕竟我和我兄弟在他们眼里都是那种活成了精的人,又有一身好武功,什么事都不怕。

      就这样,我把小娃娃带回了家。我家很简单,一个小院子,种了些绿菜,一间能住的屋子,后方坐着一间茅房,再没有其他的了。

      我开门进屋,一顿翻找,小娃娃跟在我身后,环顾一圈,定格在床铺上。这屋子只有一个房间,也只有一张床铺,草席铺的床没多暖和,我走前没有叠被,现在都凉透了。

      “孤身。”小娃娃喃喃念叨。

      我随口说:“我无妻无子,当然孤身。你要留在我家,不然玉门没有地方给你住。”

      “你在说谎。”小娃娃一口道,白衣下的尾巴拍了拍地面。

      “哦哦,找到了。”我没理他,从箱子里找到了一件旧褂子,这是我小的时候从玉门外头带进来的,现在穿不下,交给这小娃娃倒是不错。

      我把衣服甩给他,把箱子整理好,小娃娃仍不依不饶地望着我,颇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犟劲。

      我叹了口气,道:“小娃娃,你知道玉门现在是什么情况吗?去年刚和匈奴打过一架,现在城里很敏感,又是立法的时候,你又要去哪里睡?”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小娃娃说。

      “不是长久之策。玉门夜晚的寒冷或许对你算不了什么,但你要知道一件事。”我揉了揉他的脑袋,叹气,“你要知道,人,是要珍惜自己的。”

      “我不是人。”小娃娃断口直言,干脆利落,把我逗笑了,谁家小娃娃说自己不是人呢。我摸着他脑袋上的两只小角,蓬松的头发都要我揉乱了,小娃娃不曾察觉,眼神很认真。

      于是我也收敛了笑脸,认真道:“在我眼里,你是人类,和我一样。”

      我确实是不知道这小娃娃什么情况,也不知道养着他是好是坏,但想起这娃娃孤身站在城墙上时,似乎就有了当年我来到玉门,举目无亲的感觉。这娃娃极力想要显示自己与常人不同,可他那细微的情绪在我眼中也与常人无异,也不过是个娃娃罢了。

      大概是以前曾有不好的经历吧。

      我摘下手脖子上随身的镯子,随手挂在他角上。

      2.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刚睁开眼就下意识拎着身边的活物要往外丢。等丢完,才想起来,昨日好像有个娃娃和我睡在一起来着,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铺。

      小娃娃轻巧地翻身落在地上,尾巴翘得老高,上面挂着我给他的镯子,一向平淡无波的眼睛盯着我,我硬生生从中看出了一丝委屈。

      “饿了吗,我去烧饭。”我先发制人,“桌上有木梳,头发乱了就淋水梳一梳。”

      小娃娃点点头,眼神盯着我的床铺。

      我其实不会烧饭,以前早饭是不吃的,要直接去巡逻队蹭中饭和晚饭。但现在家里有个小娃娃,就不能那么随便了,听说小娃娃长身体要很多营养呢……那这样的话,还需要更多钱去买菜。

      家里剩下的菜都被我倒到一起,在锅里滚滚翻煮,不一会儿就变成了玉门特色的大锅菜,我又掀起地窖,把一罐咸菜拎了出来。

      他吃不吃我不知道,但反正我是做完了。

      今天睡得不踏实,醒得太早,距离巡逻还有些时候,我便在院里摆开架势,收纳吐息,练起功来。

      练武功,讲究一个心平气和,平常一个人练功时我做得很好,然而今天略有些焦躁。无他,便是因为那小娃娃捧着饭碗坐在台阶上盯着我看,我一□□练下来,他饭一口没动,我忍不住停下来,问他:“你不饿么?”

      “我可以不吃饭。”小娃娃说,然后把碗举给我,“但是人类不能不吃饭。”

      说得好像你不是个人类,不知道他以前是被谁看得,看出这种毛病来。我暗暗地骂了一声,重新拿了个碗,把菜分成两半,然后被小娃娃拿了个勺子,说:“一人一半,都要吃完,不然浪费了。”

      我两勺子吃完菜,小娃娃学着我的动作也两勺子吃完。

      嗯?这个年纪的孩子半碗菜就能吃饱吗?要不要在巡逻前给他买点干粮什么的防止饿了?

      在我极力思索该如何养孩子的时候,小娃娃突然开口:“我醒来时,见到了一场战争。无数人前仆后继奔往沙场,仿佛可以在那里得到时间纠纷的答案……”

      我一愣,细细地听他描绘,这娃娃年龄不大,看到的大概是匈奴人与玉门的战争,小娃娃无意对这场战争作出评价,却也有新的疑惑诞生:“武为何物?”

      我显然不明白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这小娃娃有意思,小脑袋瓜里想得很多啊,当下便摁住他的脑袋,轻揉:“对每个人都不一样吧,看你如何理解你的武道了。对我来说,能保护城市就很好了,我一点也不想在沙子里打床铺,醒来差点被沙子埋了。有个家挺好的。”

      “对每个人……都不一样吗。”小娃娃若有所思。

      扣扣。

      门环响了,有人敲门。

      大概是我兄弟来找我了吧,我正要去开门,突然听身后小娃娃问:“你会一直在玉门吗?”

      “会啊。”我随口应道,去开门,没想到被两个彪形大汉直接摁倒,一队人闯进我院子,定睛一看,竟然是衙门的衣服。在玉门,现在可不敢惹呼衙门,正是立法的时候,谁都不想新官火烧到自己脑袋上,却没想到我今天就被烧了。

      “你昨天捡的小孩呢?”带队的衙门我认识,对我挤了挤眼睛,百般暗示,又看衙门身后还有几个披着大红袍的家伙,看着面生,我就明白了,老老实实道:“请他吃了顿饭,他说要出去逛逛,还没回来。”

      衙门的看向大红袍,大红袍聚首窃窃私语,我趴在地上吃了口沙子。

      很快,大汉就给我放开,他们准备撤退了,走前,就听有个大红袍对我说:“隐瞒是没有好处的,那个小孩不是人类,再看到记得报告给衙门。”

      等他们走了,我扭头看院子里,台阶上只剩一个碗一双筷子,那小娃娃不知所踪,还贴心地带走了自己那个碗,以免衙门多问。

      想必是以后还会再见面,所以才走得如此干脆吧。

      3.

      再相遇的时间比我想象中要长得多。

      这些年玉门百废俱兴,新的酒楼、新的锻兵屋、新的练兵场,一排一排的熟面孔逐渐消失,一排一排的新面孔从我面前走过。巡逻的武人越来越少,驻扎的巡兵越来越多,玉门用数十年成了炎国不可分割的那块地盘,在风沙中巍然不动。

      醉霄阁算是新开的酒楼里较为清净的了,来喝酒的都是文化人,从不大吼大叫,二楼更是可以窥见远方结界外的风沙,别有一番景色可言。

      平日无事了,我便在二楼窗边吃酒,配上一碟小菜,能坐一整个下午。只是今天,似乎有骚乱横起,定睛一看,是队兵马,我一眼就看见那个武功还不错的领头,去年还是小兵,今年就当了领头,小眼睛左右扫视,那姿态像是护送什么大人物似的。

      我稍一思量,明白了。

      前些年就听说有个高官进了军队,征战沙场,今日回归,想必便是这队人马吧。

      没兴趣。这年头高官都不练武,荒废了本领,还要在街头说学武没用。

      磨磨蹭蹭半天时光,我喝完最后一壶酒,看天色日暮,准备回家。

      我回到家,开门,却又在门前站了一下。

      落满灰尘的台阶难得干净一回,摆放了一个大袋子,台前站了个人,棕黑色的头发,黑色的角,长长的奇异的尾巴上挂着个镯子,正身向前推出一掌,气势有一瞬间泄露,又自如收回,脚稳稳地扎在地面上,就像我初次见他时他扎在城墙上一样。

      “好小子,还知道回来瞅我。”我笑骂一声,负手挪进院来。

      那小子惊醒,倏地向我看来,眉眼锋利,宛如刀剑出鞘。他似乎去了战场,我能感受到那种血气,年轻的时候我也有,就是刚捡到这家伙的那一会儿。

      啊,不知不觉,也有五十年了,这小鬼长得倒是慢,现在看来也不过二十出头。

      相顾无言,倒是小子先开了口:“与您相遇时我名朔,擅自拜访实在抱歉,我带了战友家的陈酿。”

      这小子,小时候那副闷葫芦样,现在大些了反而会咬文嚼字了嘿。我上前去,给他肩膀一拳,道:“跟老子客气个屁,要不要看看你尾巴上挂的是谁的镯子!坐下,喝酒。”

      说来也怪,五十年前那一面也不过是一个昼夜、一碗饭,可我却对他感到亲近,这小子也没有忘了我和我的院子,或许也只能归结为习武之人的爱才之心吧。

      朔小子扒开袋子,拎出来两瓶酒,我瞅着眼熟,转来一看,果然是醉霄阁的好酒。听说醉霄阁老板家的小子也在军队,好几年没回来,这小子倒是交了个好友,这种好酒也敢送人。

      台阶被扫得很干净,我和朔小子席地而坐,双双盘着腿,倒酒,我瞅着他那挺直了的背脊和硬实的胸腹,还有那条稳重的尾巴,忍不住乐了:“走的时候没我大腿高,回来瞅着锻炼的还不错。”

      “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道别。”朔小子闷闷地说,我瞅着他手里那碗,不正是当年他从我这拿走的那碗么,小子怀旧,但不说,尾巴上的镯子有些掉色,但保存得很好。

      我瞅了半天,突然扔起酒杯,出掌向尾巴末端袭去。那小子反应不慢,也扔起酒杯与我对掌,一时间寒风四起,眨眼间已有百掌相交、百掌相离,而我二人仍不动如山,身姿挺立。

      紧接着,飞于半空的酒杯和碗被击出,撞在朔小子的尾巴上,连着镯子一起碎了个彻底。

      “这……”朔小心翼翼地挪开尾巴,碎掉的镯子和碗叮叮当当洒了一地,酒液也一同洒去,把台阶染出深色来。

      “司岁台那年来过一次,说你不是人,又走了。现在看来,你这不是完全就是个人么。”我轻哼一声,拎起酒坛子畅快直饮,那小子看着我吃酒,安静地等我的下半句话。

      但我注定不会说些好听的给他,练武的人要什么好听的话,尤其是他这种活得特别长的种族,好听的话只会害了他。最后,我冷哼:“怀念过去有什么用,年轻人,向前看。”

      “向前看……”朔不再执着于那堆碎瓷片,扭头回来寻思寻思,说,“我的武功是从您那里学来的,练武时时常会想,您的武功是为了保护城市,那我的武功为何物?”

      “我思来想去,不得其所,但我知道,原来那副不畏生死、不经苦难的身体无法让我寻求答案,于是我将其封印入剑,得来人身,见生死,知苦难,动心忍性……”

      “所以,你的结论是?”我问。

      “答案不在于外物,而是要求诸己身。”朔说,“很早以前,我困扰于‘我是谁’,而您给我指了一条路,让我得出答案:我是人。而现在,要探寻武为何物,便要作为人一点一点地摸索了。”

      “好小子!”我反反复复地念叨那句“求诸己身”,直拍大腿,“这才是武的真谛!”

      说着,又是半壶酒入喉,我醉醺醺地说:“这么多年回来这一次,你恐怕是抱着远游的心思来的吧。也好,也好,去别的地方看看,去看看龙门的繁华,去看看卡西米尔的剑术,去看看谢拉格的信仰……这世间还有的你看呢。”

      朔挺直了腰背,笑道:“最后还是要回来玉门的,我这一趟去,是想要带个医生回来。”

      “哦?”我挑眉,“玉门的医生确实略差一筹,不过你得了什么病?”

      “是我的战友,得了会长石头的怪病。”朔长叹一口气,谈论到战友,眉眼略有软化。

      我叹了口气:“长石头的怪病,我在龙门也有见过。说来,你还记得当年和你见过一面的我的兄弟么?他便是死于这病,玉门无法医治他。”

      “所以才要去其他地方看看。”

      “你战友怎么说?”

      “她希望我不去。”

      谈及至此,朔的眉眼重新锋利了起来,语气铿锵:“可是既然有一丝希望,为什么不去搏一搏?玉门外的医生定是有本事的。”

      见他心意已定,我也不好说什么,用下巴远远地点了点门板:“看见那是啥没?”

      门上贴了条告示,卖房卖地。朔瞪大了眼,听我说道:“这小院子,看你喜欢,送你了吧。”

      “这、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我的房子,我乐意送谁就送谁。你拿着,就算是给战友找个地方住。”

      我相当随性:“虽说是自称老头儿,但也没到六旬,没有头晕眼花看不清道儿,像我以前那帮兄弟,早就佝偻着身子赡养天年了,我活的比他们长,还能再赚一个房子回来。”

      “但是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运用在你身上,你云游,要记得时间。”

      “小子明白。”朔抱拳,躬身行礼,收拾起袋子和碎瓷片,正是要走之前,我叫住了他。

      “你小子,活在人间,不如换个更像人的名字吧。”

      “……我的战友们也这样说,回来前他们还给我起了名字。”朔瞪大了眼,笑道,“重岳,这个名字如何?”

      “如山稳重,武比岳高,不错,不错。”我乐呵呵地点点头,看他踏上墙头离去,才慢悠悠地怪道:“臭小子,不乐意走门,坏习惯。”

      我个一穷二白的老头子,也有了在外云游的小子了嘿。

      4.

      我活得很长,长到醉霄阁都换了个老板娘,长到我院子里那颗据说是重岳小子和战友们一起移栽的槐树都长得遮天蔽日,长到玉门几番乱动,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记忆里那些熟悉的事物大多模糊了,却为由那些老兄弟的面孔越发清晰,或许这便是

      现在住在那个院子里的是个铁匠,说是也上过战场,可看那年轻的样子着实不像,我在他身上看到了重岳小子的影子,重岳的战友多多少少都沾染着那身武功。

      偶尔见他吃酒,聊两句,说他有个战友得了石头病,耐不住寂寞,独自去了塞外,死在了风沙里;说有个战友,远游他乡后回来,又进了战场;说……

      唉,说多了都是惆怅,不说了,不说了。

      似乎没能和战友一起去战场和塞外,是这铁匠的遗憾。

      不过在我看来,倒是个喜事,重岳小子从外头回来,还能有个地方容他睡一觉,容他唠叨唠叨,多好。

      这些年重岳小子不是没想过再来看我,只是可惜我隐隐于市,他是定然想不到当年那个不拘小节的武人竟然开了个医馆,每天摆弄草药,偶尔在后院和伙计过过招、吃吃酒,闲来无事就听听说书人口中谈论的“宗师”,过得乐闲。

      每年到日子了,就去兄弟坟前看一看,和他唠叨唠叨自家小子,唠叨唠叨风沙中的玉门,唠叨唠叨已经没了锋利气的武人。

      啊呀,之前还教育重岳小子不要一直看着过去,现在看来倒是老头我狭隘了,至少有些事情,可是想忘也忘不掉的。

      “老板。”伙计叫我,“最近城里不太平,好像说有人偷了宗师的剑。”

      “哦?”我挑眉,“竟然有人能从重岳小子手里拿东西?莫不是最近没了武艺。”

      “宗师不是会松懈的人。”伙计虎背熊腰,五大三粗,倒是会说好话,可惜他这好话基本是只看着宗师说。我知道他想挑战宗师很久了,想来,最近便是有了机会。

      “多的老头也不会说,只不过,想你结婚戒指戴了这么久,定是有个娃娃的吧。”我扣了一下烟枪,悠悠地说,“可别让娃娃寒了心哟。”

      伙计沉默了,半响,他说:“武学穷尽一生也不得极限,未到尽头,便不得回头。”

      “看来倒是我这老头子错了,当年就不该对重岳小子说向前看。瞅瞅你这死脑筋。”我骂了一声,不再理会这件事。

      城里的武人想要我主持公道、还武人公平和权利,我没理会。有人闯进了医馆,衙门来来回回,我也没管,伙计留下的那姑娘,我一眼就看出她背上的东西是宗师的剑,重岳小子的尾巴和这剑一模一样。

      不过我没管,重岳小子能让这姑娘把剑偷走,不管是失误还是故意,那都是他自己个的事情,老头子可管不了。

      睡一觉,这事就过去了。

      医馆的伙计说是要和宗师打一架,我说打吧,便到城墙上去观战。

      周围将士不少,都是奔着这比武来的。场上没有旁物,左边是我那医馆的伙计,虎背熊腰,气势磅礴,一看就是练功的好手;右边是我那好久不见的小子,摆出起手式,脸色淡然如水,那姿态不太像是宗师。

      但我知道,这小子挺认真,知道收敛气势,见微知著,定波澜、抚秋毫,毫无疑问,小子已经到了化境,并且心中毫无迷茫,这一局,怕是伙计要遭。

      果不其然,场内眨眼功夫过了百招,再分开时,伙计已体力不支,而重岳依旧神色淡然,举手投足间尚有余力。这一场胜负已分,周围的将士发出激烈的喝彩声。

      我正想下去把伙计拎上来,就看重岳小子先一步将其扶起来,叫医生。他向我这边瞅了一眼,练武之人眼神都很好使,我确定他看到我了。

      或许不久后,医馆就会有客人。

      5.

      “你要走了?”我倒了杯酒,喝着觉得牙疼,“能把你放走,上头那群人脑袋锈了?”

      “没有办法,毕竟像您一样从头至尾把我当做人类的,又能有几个人呢。就连我那妹妹们,也是做不到的。”

      重岳抿了一口酒,这是醉霄阁的陈酿,他战友家的酒,可是如今喝着,却没有当年那么香。他平常是不喝酒的,只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不得不喝一蛊解解闷,不然这气都憋在胸口里,怕不是要憋死自己。

      活着的旧识老友犯浑,把贼人放进玉门,最后连着命一起丢了。死了的旧识老友的徒弟来偷剑,在城里惹了大事。而玉门上头又过于在乎他这身份,便是催促着他开启第二次远游。

      人这世间,纷纷扰扰,踏遍千万处,也找不到个清净的地方。

      “你接下来去哪?”

      “去看看我那妹妹们,然后找个地方继续练功吧。”

      重岳小子犹豫了一下,道:“您要继续留在玉门吗?”

      “我这一把老骨头,习惯了这风沙之地。闲来无事开个医馆,吃吃酒,下下棋,过两年再开个茶馆,听听武人们的喧闹,岂不乐哉?”

      我明白重岳想做什么,无非是想要让自己熟悉的人都过得好些。当年他远游,本以为回来时治好战友,却没有想到回来时只看到漫野黄沙和坟头,槐树绿了又落,战友们的身姿一个个佝偻了下去,他却依旧挺拔,毫无变色。

      当我说的那句“注意时间”,他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眼中的须臾,便是人间二十年,他口中的一段时间,是人间纷扰好几轮。

      打铁的战友没了,我想他应该还剩些老友在高官里,这一别,怕是再也不见了。

      他怕有一天他回来,玉门真的没有他熟悉的人了。

      “你该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记得我和你说的吗,向前看。偶然回首,也是山河如故罢了。”

      我耸耸肩:“老骨头一把,别的本事没有,就活得长。你回来,茶馆还是给你开着……虽然现在还没有开成呢。”

      重岳小子神色一松,帮我重新满上酒,又满上自己的,一饮而尽。

      十七声擂鼓响,代表这一年的十七场苦难。

      我抿着酒,听到了第十八声鼓响,心中情绪复杂万千。

      或许对重岳来说,千万经历给他的情绪,都比不上这一声传遍塞外的鼓响。

      6.

      “好啦,故事讲完啦。”我抚了一把袖子,乐呵呵道,“日落西山,武人们马上要来吃酒,你们这些小娃娃该回家啦。”

      “啊……”小孩们纷纷露出不舍的表情来,似乎装得可怜些就能再留一会儿,可惜老头我可是铁面无私,半分情面也不留的。

      “那,那我问最后一个问题!”小孩说,“宗师大人回来看过那个老头吗?”

      我一愣,细细想了想:“我忘了。”

      “耍赖!说故事的怎么能忘掉故事的结局呢?”

      “哈哈哈,或许你们再长大点就能听到结局了呢?好了,快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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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救命,剧情里的大哥太难受了,整点不会死的老头陪他。

      2.大哥出去找医生的时候,是令帮他看着玉门,本文老头和令没见过。

      3.令的档案里说他们分大小是看谁先在混沌里找到“我是谁”的答案,所以本文一点私设,岁的碎片们诞生时流落四处,谁先意识到自己是谁谁就是大哥,然后重岳遇到老头,意识到武的存在,于是成了大哥。

      4.这个故事没得结局,重岳大哥回没回来我不知道。

      写到一半突然写不下去插个老头进来好像不是很对劲,但没个长辈我又觉得大哥好他妈孤独,一个故事里战友死了俩,还有一个不承认他是人,令也觉得他不是人,这时候没个长辈真觉得大哥挺难过。

      写完了再看看就觉得ooc很强……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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