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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惨? ...

  •   树梢上的枝叶疯长,承载不住重量的枝干微微下垂,遮住了安宁被风迷蒙了的绯红眼角。是的,是被风迷蒙了。

      安宁今天过18岁的生日,他是凌晨三点生的,一生下来妈就走了。他爹讨厌他,就当捡了个便宜儿子带着,偶尔还能拿来当出气筒。

      安宁从小没有母乳喂养,吃劣质奶粉长大,再大点营养也没跟上,导致他很瘦,不过不矮,垫垫脚就接近一米八,而且遗传了母亲的五官,一双圆眼,从下往上看人时他不会转动眼珠,就那么定定的看着你,和他那含着泪珠的圆眼反差极大,像坚毅的小狗。

      对,他那便宜爹每次打骂他时,他都拿起那双圆眼恶狠狠盯着他,眼珠黑如墨,映着廉价出租屋里刺眼的灯和他爹酒后高举的手。

      安忠林被他盯久了,就会一股怒火攻心,火气从脖子攀到额头,紧接着破口大骂,在安宁记忆里,一般是以:“狗崽子你活腻了这么盯你老子?”再以“你这狗崽子,害死你娘还想气死你老子”结尾。

      总之,他爸没给他取一个贱名,狗崽子倒是成了他烂命里的代表词。

      话说回来,安宁的母亲方念年轻时是有名的美女,他母亲念过不少书,留着长发,五官端正,也有一双滴溜圆的眼珠,是当时青年争先追求的对象。

      安宁有九分遗传了他,不过因为瘦,他脸色不好,没有红润光泽,像蜡笔一样苍白,而且上学时戴的那个黑框眼镜,也只有被他爹痛打时才能摘下。

      他爹经常骂他长得跟娘们一样,可惜又是个带把的,不然这个年纪直接嫁了,还能给他拿回来不少彩礼。

      安宁不敢说,像娘们没什么不好的,他可劲希望他爸像娘们一样,还能给他添添母爱。至于他传闻里天仙一样的妈为什么会看上他爸这个孬玩意儿,他也想不明白。

      其实他爸年轻时也不差,当时是一个做生意的老实人,一米八五的大高个,都说他会疼人,结婚以后也疼老婆。

      的确,安忠林很疼方念,也只疼方念,所以才会恨把方念害死的安宁,正巧他投资失败,又死了老婆,就对那活着的儿子处处看不顺眼,即使他还是只在襁褓中啼哭的婴儿。

      安宁慢步走过了长满梧桐树的校园绿道,前往几乎没人知道的地方。那是一幢废弃教学楼的天台。那栋楼发生过不太好的事,学校已经不再使用,却也没拆除。

      学生都乐呵校方人傻钱多,却只有少数人知道,这教学楼曾经死过人,跟校方有着不小的关系,不过再大的舆论也能用钱压。

      像一块石头掉进湖里,本该溅起不小的水花,却在外力作用下也只如万千落叶一般,轻飘飘的,谁会注意到那是鲜活的命。

      安宁是高兴的,给他留了个清静地方。到最后一层有教室的楼层后,再往上有三层楼梯,每一层每一个台阶都是水泥做的,裂着浅浅的缝,

      地上有烟,有垃圾,有落叶……每往上走一步,就越沉重,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没人知道再往上是天堂还是地狱,有没有冤魂。

      门把锁是有插销的,很破旧,黏着不少铁锈,安宁手心一片褐红。

      拉开那个插销时,发出了咯吱喳喳的响声,像指甲在光滑的书本封面内页摩擦发出的声音一样刺耳,安宁走上了天台,顿时被风吹起刘海。

      不对,不应该有人的。安宁看着站在天台边上的男生,低着头扣手,心里暗想。

      他肯定看到我了,我开门动静那么大,就是为了赶人,虽然一般没人。他为什么不走,离边缘那么近做什么,他想跳楼吗?

      安宁沉默了三十秒左右,缓缓开口:“离边缘太近会很危险。”男生没应他,安宁于是抬头仔细打量了他。

      男生比他高了不少,身上穿着校服,很白很干净,是那种新校服的白而不是他这种洗到发白。
      他的肩背很宽,从短袖校服露出的手臂附着一层薄薄的肌肉,安宁从他五百度的眼镜里看到了他手上和脖颈上的青筋,在偏白的皮肤上十分显眼。少年耳骨处打了孔,戴着一个银色耳骨钉,平添几分戾气。

      安宁闷闷开口:“喂,你想不开啊同学。”

      他还是没应。

      安宁实在没好气,他想放松,这里绝对不能有人打扰。“有什么好想不开,我妈死了我爸喜欢赌还家暴我都没跳。”

      听及此,男生转过了头,正好吹过一阵风,把安宁快遮住眼睛的刘海吹开,也让他看清了男孩的满脸嘲弄和无语。

      安宁怎么会不认识他,校董他亲儿子,路氏集团的小少爷,听说之前一直在国外生活,这几年才回路家。

      安宁凭心而论,路铭长得很好看,鼻梁像欧洲人一样高而挺,却与眉骨衔接的极好,没有万丈高楼平地起的突兀感,却足以给人极大的冲击。

      他眼里满是轻蔑,他朝着安宁走过来,捏住安宁的脸颊,使对方被迫嘟起嘴,显得滑稽,他轻哼一声,微微放轻手的力度,俯下身子对安宁说:“你在跟我比惨?记住,别多嘴,还有,下次别来这。”说完,迈开长腿离开了天台,独留安宁一人。

      安宁在懵圈中清醒,无语地暗想,太子爷还真是有一些恶俗的爱好……他的视线撇过不远处地上的烟头,匆匆离开了天台。

      安宁坐了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家,他放学后还在校门口的饭馆打了会儿工,其实他大可不必这样,因为安忠林即使再烂,也会养着他,安宁不过是为了躲他,少挨几顿打。

      公交车上往窗外看,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但是飞驰而过的汽车永远不会消失。这是安宁活在这个烂比世界的第18年得出的第一个想法,人是留不住钱和时间的,但钱能把人留住,还能收买时间。

      回到家,安宁犹豫的掏出钥匙,沉默了一会又平静地打开门,按开灯,果然,安忠林不在,饭桌旁有一张字条,安宁急匆匆走过去看,上面写着,去找你二姨讨债,明日回。

      二姨他没怎么见过,好像小时候看他可怜抱过他,不过他爹确实借了她家二万块钱。哦他表哥结婚要买房子,他没表姐,只能找他们这些便宜亲戚硬凑了几十万拿下了房子的首付他爹不在,安宁也乐得自在。

      给自己煮碗面吃完后就去洗澡,他洗澡时,特意将手洗了两遍,还狠狠搓了自己的脸,终于自己觉得干净了,才放过自己脸上的软肉。本来苍白的脸色经过这一番揉搓竟然变得红润,没戴眼镜的他狗狗似的圆眼完全露了出来,看起来乖巧纯良。

      安宁坐在自己的书桌上,他忽略指尖的颤抖,拿过书桌边缘的日记本,颤抖地写下来今天发生的事。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从他上小学起,不过他不是每天都记,而且内容简短,所以安忠林第一次打他后买给他赔罪的笔记本还没用完。

      他颤抖着写完了两行字,又像摸到污秽物一样将笔记本扔到桌边,关了灯就上床睡觉,慢慢舒缓的手指抱过兼职时员工抽奖送的盗版草莓熊,问着甜腻的草莓香精味,慢慢进入睡梦中。

      而桌边摊开的笔记本上清晰的写着两行字:“路铭是一个变态,脸被他捏的很痛,而且他手好脏。下次不能靠近他,无脑的变态笨蛋。哦,今天没死成。生日快乐,妈,在天上开心点,然后把我带走,活着受罪。”这是今天的内容。

      而上一篇日记的内容是:“安忠林今天用的皮带,很疼,我的眼泪偷偷流了,不过他又提到我妈,憋回去了。”

      其实安宁经常会想,他都没见过他妈,为什么要把他妈的死赖在他身上。他对妈妈的渴求变成一种扭曲的情感,他甚至清楚的明白那是病态的,他恨所有人包括他妈。

      他每次生日都希望他妈能记得愧疚,托梦给他爹也好,把他或他爹任何一个带走也好,至少让他脱离用仇恨搭建的碉堡。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比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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