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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菜粥 ...

  •   南方春天来得早,笋也长得快,陶向晚要赶在春笋长成竹子之前把笋给挖了,做成笋脯拿去卖。笋脯价格比鲜嫩的笋好,也能存得久,能卖个好价格。

      陶向晚挽了长袍的袖子,掂量着过几天得请村里的婶子将这身书生衣服改成短打。

      左右天气已经转暖,这一身衣服碍事,不方便做活。

      进山没几步,陶向晚就眼尖看见了一小撮笋芽,还没出土的。一小撮绿色藏在落叶里边,不仔细看还真是瞧不着。

      “这笋芽瞧着小,笋身估摸挺大的。”

      陶向晚念叨着,熟门熟路地反手从背篓里抽出一把小镰刀来,将春笋周边的土挖干净,再连根将笋给挖出来。

      果不其然,玉白色的笋身渐渐露了出来。

      结果出于高兴没掌握好力道和方向,一不小心,把春笋挖断了半截。

      捧着半截嫩白的春笋,陶向晚也不气馁,只反手把挖断的春笋放进背篓里,琢磨着晚上自个儿炒菜吃。

      “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挖笋,还不错。”陶向晚这样安慰自己,继而继续干活。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陶向晚已经差不多适应了山上的日子。

      陶向晚是穿越而来的。

      在原来的世界,陶向晚是个本本分分的工作狂,每天工作到深夜。前几天又是凌晨才关了电脑回家,结果因为太困没看着路,一脚踩空。

      本以为就这样没了,结果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和一些农户聊天后,陶向晚慢慢地知道了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陶向晚并不陌生,是同事经常和他分享的一本网文小说。

      小说没什么争斗,也没什么勾心斗角,就是主角凭着自己的本事过闲适日子的种田小说。

      书的基调平平淡淡,是陶向晚努力工作的目标。

      赶巧,换种方式实现了。

      但他并不是穿越到主角身上,而是一个砍柴柴被抢,抄书书被烧,最终抑郁而死的倒霉配角。

      这原主和主角压根没什么交集,也少戏份,只是因为和陶向晚同名同姓又下线得莫名其妙,这才被陶向晚记住。

      虽说挖笋挖得不利索,但好在陶向晚从小就是在乡下长大的,笋没挖过,野菜倒是挖过不少,因而也无师自通得了一些技巧。

      也凭着这些技巧,陶向晚勉强能填饱肚子。毕竟向往是一回事,亲身实践想做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也就这么忙活了半天,陶向晚挖了约莫半箩筐的春笋。

      “一些晒了自己吃,一些做成笋脯拿去卖,最开始的那个嘛......”陶向晚又顺手折了几株野菜和几颗辣椒放进筐子里,满足一笑,“今晚做菜吃,配上野菜吃。”

      原主家穷,只他一人。又因为是书生不会做活,家里基本没什么东西,只一个小院子两间小屋子和一间小厨房。不然也不至于饿死。就这种情况来看,吃野菜陶向晚也能满足。

      再者这几天挖的笋不少,卖了后赚的钱还能买些其他东西了。

      这么想着,脚下的步伐也轻快了不少。

      *

      刚走下山坡,陶向晚随意往旁边瞥了几眼,这一瞥,却是一愣。

      临近屋子的山坡上,躺着一个人,远远地望过去,看不清面貌,但一动也不动。

      “这是一本种田小说吧?”陶向晚拧了眉毛,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小说类型,脑海中浮现出曾经听同事所说的朝堂文剧情。

      什么捡到了一个太子呀,再者什么皇上失忆呀......陶向晚深吸一口气,把这些剧情都轰出脑海。他可不喜欢这种,他就像自己过日子。

      犹豫片刻,陶向晚还是走了过去。

      出乎意料的,对方眼睛紧闭,似乎陷入了昏迷。

      而衣着也并不华贵,只是一身沾满泥土的粗布短打,头发只一根布带扎着,有些凌乱,瞧着要多简单有多简单。怎么着也不像是遇难的什么太子什么皇上。

      脸上脏兮兮的,但细细一看,难掩脸蛋姣好。

      仔细一看,这人的眼尾缀着一粒小黑痣。

      这是这个世界哥儿身份的象征。

      准确地来说,这本小说是个哥儿世界观,人分为汉子、女子和哥儿三种性别,哥儿身份最明显的就是脸上会有一粒小黑痣。

      对此,陶向晚并不感到奇怪,也很容易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毕竟身边有一个爱看网文也爱讲网文的同事,想不接受都难。

      但遇到这种情况,陶向晚还是犯了难。

      “听说这个世界的哥儿不喜欢汉子触碰,我要怎么把你带回家呢。”陶向晚蹲了下来,愁得皱起了眉头,“这周围又没其他人住着,总不能把你丢下不管喂野猪吧。”

      陶向晚挖了许久的笋,现在天色也渐渐沉了下来。夜晚山上野兽出来觅食,遇人就撞,很是危险。

      似乎是听清了这话,昏迷中的人似乎一个哆嗦,但仍然没醒。

      见到这反应,陶向晚木着脸佯装惊讶了一声,随即站起身拍拍衣服,“啊,原来是个碰瓷的,拜拜了您嘞。”

      碰瓷的嘛,不理会自己会跑的。

      *

      把用水焯好的春笋都晾晒到院子里的细绳上后,粥也正熬好好。陶向晚折回厨房,将热腾腾的野菜粥盛了半碗,端进一旁的屋子。

      床上的人仍然双眼紧闭着,没有苏醒的征兆。

      刚才本来没打算把人带过来,结果刚要走开,对方肚子却传来几声“咕咕”声。很明显,那是饿了。

      陶向晚才知道,这人原是饿晕了而不是碰瓷的,当即用随身带的巾布垫在肩上,隔开两个人身体接触的地方,把人扛回了家。

      家里没什么粮食,陶向晚便带着半筐笋和山脚下的农户换了一些米和半碗糖。

      用换来的半碗糖里边沏上一些水,再用干净的布子沾湿,润在对方的唇上。这么做了一会儿,才见对方的眼皮子动了动。

      幽转了一会儿,对方才睁开了眼睛。陶向晚正用布子沾着糖水,正要伸手过去,就这么和人对上了眼神。

      是一双很好看的淡色瞳孔,里边只倒映着自己的身影。

      听说哥儿注重自己的名声,没等对方做出反应,陶向晚就自觉地后退了身子,收了布子没再往前。

      “醒了?”陶向晚站了起来,走开到一边,“我叫陶向晚,见你晕在这屋子的山坡上,怕你出危险就没经过你同意带你回来了,抱歉。”

      “桌上有野菜粥,凑合着吃些吧。”

      说完,也没等人回话,陶向晚走回院子,背对着屋子,继续收拾院子里剩下的野菜。

      要择掉野菜的烂叶,不然难放久。也好给对方一个空间喝粥,一个陌生人盯着自己吃饭毕竟难受。

      可没一会儿,身后却传来脚步声,陶向晚怕吓到对方,也没回头。

      “谢谢,我叫流景。”对方走到他面前,蹲下了身子,也没解释自己为什么晕倒,就开始帮忙收拾筐里的菜,手却微微有些抖。

      听到对方的名字,陶向晚怔愣了片刻,但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应了一声,也没拒绝帮忙。

      流景,这本书的主角。虽说是主角,却没有任何主角光环,至少陶向晚没听到同事说过流景有什么开挂的地方。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靠流景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至于别的,陶向晚就不清楚了。关于主角流景的事情,陶向晚清楚得并不多。

      他只知道,在小说的中后期流景靠着自己的双手过上衣食不愁的种田生活。

      但这种美好生活都只是后话了。

      前期的流景似乎一直被人欺负着,怎么熬下来的都不知道。

      用余光看了看流景发抖的指尖,陶向晚知道对方没有吃那碗野菜粥。陶向晚借着直腰的功夫往屋里扫了一眼,果不其然,碗仍然放在那儿,位置都没变。

      知道流景是因为不好意思,陶向晚也没逼着,只是在野菜择好之后背了箩筐,“我先下山换些东西。”

      走远一些,对方就会慢慢放下警惕,愿意吃些东西了。陶向晚这样想着。

      “......”流景没说话,指尖抓住衣角,嘴巴张了张,最终只是轻轻“嗯”了一小声。

      因着天晚,陶向用只去了山脚下的农户家用前几天晒好的笋干换了几个白面馒头,打算给流景填填肚子。他知道饿的感受,跟有一双手揪着肚子一样,难受得很。

      许是因为刚穿越过来时有这样的经历,又或是在原先的世界好好准时吃个饭都是奢侈,因而他异常感同身受。

      但走进院子,陶向晚却没见到流景。

      院子不大,只放置着一个石桌,却比原先的干净了许多,凌乱在角落的柴堆也被码得整整齐齐。石桌上放着择得好好的野菜和之前采的辣椒,还有一壶瓷罐。

      打开瓷罐,喷香的新鲜辣椒味扑面而来。青绿的辣椒混合着红色的米椒,鲜艳无比。那是已经腌好的辣椒酱。

      是用山上的野椒做成的,但陶向晚没有摘过这么多。是方才他出去时,流景采了又做好的。

      陶向晚爱吃辣。

      再转头看屋内,盛着野菜粥的碗已经不见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
    设定架空,大家不要深究2333
    ————
    推一下专栏文《金丝雀飞走后他火葬场了》~
    所有人都知道,谢南观是一只被时薄琛养在笼中的金丝雀,除了一张好看的脸,一无是处。
      
      就连谢南观自己都这么认为。
      
      他被父母抛弃,被兄弟背叛,还差点被雇主骚扰,如果不是时薄琛出手解救,他早就命丧黄泉。
      
      后来跟了时薄琛,当了三年的地下情|人,做好了情|人该做的事情。
      他漂亮温柔,谦和温驯,从不大吵大闹,也不要求任何东西。
      
      他一直以为,时薄琛爱他。
      只不过作为时家的长子、时家产业的继承人,实在无法给他一个名分。
      
      直到时薄琛的白月光回了国,时薄琛当着时家所有人的面,搂住了那人的腰,温柔地带进了怀里。
      
      看着那张和自己相似的脸,谢南观恍然大悟——自己不过是一个替身罢了。
      
      他可以得到时薄琛无尽的宠,却永远得不到时薄琛一点的爱。
      
      -
      
      时薄琛一直觉得,谢南观是众多替身情|人里最乖的那个。
      
      谢南观谦和温顺、不争不抢,就连上|床的时候也能满足他的各种索求,所以时薄琛愿意为他一掷千金,心情好的时候也愿意说些情话哄谢南观开心。
      
      久而久之,时薄琛从谢南观眼中看见了浓烈的爱意,但这是他永远也无法回应给谢南观的。
      他可以给对方微不足道的温柔,却不能给对方炽热的爱。
      
      再说了,这么一个小可怜,离了他又该怎么活呢。
      
      但当谢南观真正离开的那天,时薄琛才惊觉——
      
      他爱谢南观爱到发疯。
      
      -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温和谦逊金丝雀受 * 浪荡子弟薄情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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