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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法律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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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德《公主之死》】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刷视频看到的,当时我对历史和法律这块内容都挺感兴趣的,刚好姐姐买东西凑单问我有什么要一起买的,然后我就说了这本书。
其实最开始我不太喜欢历史这门学科,自初中就是这样,三天两头得找点理由逃掉历史课,要么就是去主课老师那里帮忙批卷子,要么跑去图书馆帮忙整理书架,虽然我的历史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也不过是考前随便看看的结果,再加上初中是开卷考试,随便抄抄就完事了,但是我依旧打心底排斥这门学科。
上高一的时候,我仍然没有对这门学科改观,即便我知道给我们班任教的那位历史老师很厉害,是出了名的教得好,(后来小陆老师问我,我表示高一老师真的很好,单纯是因为我自己不喜欢历史)刚开学我还能强撑着听听课,过了一两周之后我就开始在历史课上睡觉,直到她下课前五分钟划重点,起来跟着画一画,就这样浑浑噩噩过完了我的高一,每次历史考试前或简单看看书或临场发挥,稳定65(一百分制),我秉持着一种及格就行,反正我不选这门的心态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分数。
高一升高二的那个暑假,因为按选科分班,所以在老师这块也做了调整,分到我们班的那个历史老师风评不佳,教学水平一般,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没人画重点了,不过事实上我没有太在意,毕竟一直以来我这门学科都是在自学。
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之前,我们并没有见到这位老师,因为她身体不好,动手术去了,于是我们见到的是一位代课老师——小陆老师,他还是我们的学长,第一天上课他就和我们说自己也没有想过会做历史老师,因为当年他最初打算选物化地,但是当年物化双选不吃香,于是他改了物历地,后来了解之后得知他的大学很好,而且历史不是他最好的科目,还是被迫改的,可想而知他的厉害之处。
他上课的风格很有意思,幽默风趣,和我们物理老师风格很像,原来他也是我们物理老师的学生,有一天他还和我们一起去旁听了物理课。那段时间的历史课是我难得没有睡觉,认认真真听了一段时间的,虽然记进去的不多,但是勉勉强强在脑子里面残留了一些有的没的。
因为我初中世界史就不咋地,临近期中考试的时候我还是慌了,找了我文科班的一位朋友,让他给我讲讲历史,我给他复习物理,就这样那次我的成绩特别接近90,当时合格考和等级考考的是同一张试卷,我和我的那位朋友同分。他的物理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们文科班第一,唯一一个及格了的。
期中出成绩之后,小陆老师给我们上80的买了奶茶,那次考试也让我认识到,历史其实很有意思,也特别好学。虽然两个月结束,那位我们班原本的任教老师回来了,但是后来也一直和小陆老师有联系,老师也很贴心地关系我每一次历史成绩(没有考好他也会安慰,并表示我不选历史,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好了),他没有再继续教我们,是我们班很多人的一大遗憾,他说要回去写毕业论文,明年正式来学校任教。然而没有选历史的我,明年注定是没有机会再听一节他的课了,但毕业之后我一定要回来旁听他的课。
在小陆老师和我文科班那位朋友的帮助下,虽然后面原来那位老师回来(她讲课巨枯燥无聊,而且有明显的性别偏向性,每次上课都是男生学好历史可以装逼怎么怎么样,每次听得我都烦)于是我上课选择性耳聋持续性神游天外,但是自此我的历史基本上稳定80分的水平,我同班的一些同学每次考前也会拉着我给她们复习历史,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想要学好一门科目其实很简单,不是靠着我每次考前抱佛脚保证及格,而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如今同龄人喜欢谈游戏、娱乐,而我却特别喜欢聊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哲学。
进而会看这本书,也丝毫不出乎意料。
从历史之中我们可以窥见很多,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学习历史,以史为鉴,我知道不是人人都喜欢历史,像过去的我就不喜欢,也不是人人都是一直不喜欢历史,就像我一样。但是不论你喜不喜欢,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去了解一些历史的。
我记得我之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大意讲的是当你开始接触一门新的学科或者新的知识时,应当优先学习这门学科的历史。如今,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因为喜欢法律,于是我想从北魏长公主之死跟着作者一同窥见我国法律的变迁。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法律也是在“儒家化”,“父系化”的一个过程,秦朝未曾有明显的男女倾向性,汉朝初显夫尊妻卑,到魏晋南北朝尤为明显,然而南北两朝又有明显的区别。
执政当朝任官之人皆为男子,众所周知古代是周公制礼,而非周婆,如谢安夫人刘氏的不平之鸣,“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站在女子的角度看,古代法律尤为不公,且先不论母权是否为女权,先论男女便不平权。
世人想尽办法杜绝太后垂帘听政,女子当朝为官,牝鸡司晨,却总想着把罪行扣在她们的头上。婚姻暴力夫杀妻,夫难以得到法律制裁,而反之的结果却截然不同。性犯罪,由于男子可以娶一妻多妾,哪怕有这方面的罪过,大不了收其做妾,而女子却不同。就连亲属容忍也是如此,孩子要告发母亲杀父亲,而反之不必。甚至于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也是几大值得讨论的话题。这是古代的大体现象,当然还有例外。
有像武则天改变服丧(不论父亲在不在世,给母亲都应该服三年丧,虽然丧服上未有变动,但是相比之下是一大进步),后来的韦后也试图让和离而出的母亲享有同等丧制,灵太后维护公主(虽然有一定阶级性,但是也挺好的了)。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秉持母系社会,以母为尊,就和动物一样,母亲对自己有生育与养育之恩,其为大,并无不妥,但是汉化之后,就有两极分化的思想。数千年以来,这些思潮也在推动着历史进步,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曲折演变之下有了我们当下较为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
【刘胜飞《离婚律师都知道》】
现实生活之中的事件往往比法律条文更加复杂,这句话我在很多地方听过,之前我们政治老师也是这样说的(她是学法出身的)。
这段时间在看这本书,看了一些就感觉自己DNA动了,大部分条文都是我见过的,但是结合起实际情况来,我却感觉法律变得无比复杂。我们这些做学生的一直觉得选修的那本法律教材简单,但是政治老师说法律其实很难的,当时她推荐了我们一部电视剧,具体叫什么来着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课间她拿其中一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的案例和我们两三个学生聊起,聊到她以前读书那会儿考试的时候给你具体案例如何去分析处理,最后结论——法律难。
法律很难这件事情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但是总有同学就这个话题争论。后来,关于法律那本书考过一次,我帮忙算的分数,不考觉得简单,一考一堆不及格,大部分觉得简单的都没有及格,只有少部分是真的有自知之明觉得简单的考得还不错,剩下一些觉得难的,多数及格了,我也是其中的幸运儿。
我觉得还是那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切源于兴趣,我对法律真的挺感兴趣的。
但是法律案例让我窥探到了人性的多面化,看着看着就让我不禁感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后转手给姐姐发消息,表示姐姐马上要步入社会,法律这块内容还是应当或多或少地了解一些,尤其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必要的时候不要舍不得花钱请律师,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
甚至于谈及她以后如果考了驾照切记不要随随便便好心顺路载人,万一出点事情就得不偿失了。
再次回归到这本书,看着这些离婚纠葛,我对婚姻的恐惧再次加深,其实本来对婚姻没什么抵触心情的,但是这个赌的成分太大了,我怕长大之后我无法承受,好的婚姻难觅,那便不开始,有的时候感觉一个人也挺自在的,当然我并不抵触谈恋爱,好吧,其实我还是个母胎solo。
突然想到了两年前的一件事情,当时那个人刚从教室外面进来,我那个时候正在交作业,他和我打完招呼之后,我先开口的,“姓x的,你有本事不要在我的本子上到此一游!”心疼我的修正带一秒。
他略带玩味地开口,“......那你等我到十八岁,提着聘礼上门。”
我明明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玩笑,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要当真,“噗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还没有等我说完他就接了我的话,“那就二十岁。”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我将刚才没有说完的话补充完整。
“等我到二十二岁,还有......六年。”
“近七年。”我纠正了他。
他微微愣神了一下,大概是没有反应过来吧,而后他恍然大悟,他那一年的生日还没有过,“......嗯,七年之约,等我。”
年少时就是那样的天真,什么玩笑都敢开,什么承诺都敢许诺,谁都不曾将喜欢喧诸于口,因为我们都清楚捅破了,便连朋友也做不了,哪怕能继续维持关系,但是心里的芥蒂仍存,长大之后我们有各自的生活,我和他一直以来都是很要好的兄弟/姐妹,属于是恋人未满朋友之上的关系,我很高兴能遇见他,希望未来我们友谊长存。
都这样了还能处成朋友,大概也没谁了,主打的一个恐婚恐育,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不喜欢担责,我喜欢自由,不喜欢被束缚的感觉,哪怕是暧昧的关系也挺好的。我不知道再过个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我看到这段话作何感想,长大后的我是否还保持着年少时这种想法?
未来,听到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