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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或许换个时间我们就合适了 ...


  •   我叫时沅,在东临职高就读高二,只因校霸是我哥时璟,而我又不是个普通人,家里有背景,所以几乎没人敢惹我。
      抽烟,喝酒,打架,纹身,泡吧,一件不离。
      我交往过几个男朋友,但他们都太蔫吧了,家里管的严,之后就都一而再的分手了。
      三天前,我在篮球场帮时璟送水的时候看到了个男生。
      男生长相很明朗,头发干净利落,右手臂弯里环着一套我看不懂的书籍,完全符合一副好学生的模样,我起了兴致,便想去找他要个联系方式。
      因为是夏天嘛,所以当时我穿着紧身上衣和超短裙,棕栗色大波浪披散在背上,带着耳钉,妆容明艳。
      我想,我自己打扮的也不差,他应该也不会让一个女孩下不来台。
      看来是我想的太天真了,他拒绝了我。
      “只要你好好学习,会遇到比我更优秀的,我只不过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而已,抱歉。”
      直到现在声音还回荡在我的脑海中。
      少年的声音应该是刚刚过了变声期,清爽洪亮的嗓音很是好听,让我久久未能在脑海里抹去。
      我打听了,他是隔壁新市一高的。
      新市一高,我查过了,要考这所高中分数线最低在722分。
      好学生啊,我更感兴趣了。
      我在次打听,知道了他叫路靳戈,高二(1)班,理科生。
      我又查询了他们学校上下学的时间,以及下课时间。
      我隔天就按照放学时间把他堵在了学校外的一个死角,我仔细观察了他。
      高挺的鼻梁,单眼皮,身高目测1米84,不胖,肩宽腰窄的比例衬的他像行走的衣架。校服被他衬的别有一番风味。
      他被我们堵在墙角的时候并没有显出其他神情,平淡无奇。
      我被他平淡的样子搞的有点想笑,我扬了扬红唇,“你知道我们是来干什么的吗?”
      他不答反问:“你是谁?”
      “你猜”
      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紧接着说了下一句。
      “跟我在一起,我就告诉你”。
      他瞳孔颤了颤,又很快的恢复平静。我本以为他会像上次一样用温柔而不失风雅的语气拒绝我,其实就算他拒绝我,我也会继续缠着他的。
      意料之外,他眼睛跟我对视,平静的开口:“好”。
      一时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我开心的不行,嘴上却说着违心的话:“哦,那你走吧”
      我向一旁侧身,抬起下巴冲路上昂了昂,背对着他掏出一根烟,准备点燃时,一支骨节分明、血管明显的手抽走了我的烟,并提醒我:“别抽烟了,对身体不好。”

      高三上学期,我在三考虑后在锁骨处纹了个字母“LJG”,因为当时我根本不认为他会离开我,也从未想过洗这个纹身,毕竟我的左胳膊处还纹了个花纹。

      我跟路靳戈在一起两年,直到高三毕业。他对我很好,会带我看电影,吃饭,也会告诉我抽烟、喝酒对身体有害。会陪我做美甲,带我去游乐场,甚至带我去看知名歌手的演唱会,我对他的喜欢越来越深。
      高三毕业,他考上了985,跟我提出了分手。
      那天雨很大,雨洗刷城市的声音里参杂着他很小声的:“分手吧,我们不合适。”
      我不知道他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神状态是什么样的,我没有看清,我也不想知道。因为当时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脑袋里瞬间轰的一声,如耳鸣般的瞬间清静了。
      我愣了一会,咬了咬后槽牙,冷声:“你确定?”
      少年的嗓音没有变,他依然态度坚定:“我确定。”
      我拿着伞的手不自觉握紧,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那场倾盆大雨中。
      我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回到了以前的生活。
      抽烟,喝酒,打架,泡吧,交男朋友,一个都没少。只不过后来交往的男朋友都有路靳戈的影子,每一任都是。

      两年后,我从朋友口中得知他要结婚了,新娘是跟他读同所大学的女孩,温柔又不失娴雅的女人。可能这样的人才配的上他吧,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抿了抿唇,什么都没说。
      回家当天的晚上,我从柜子里翻出一封信,信似乎已经有了些许年头,我打掉了灰尘,把里面的信拿出来看。
      当时这封信我并没有在意,随手带回家就扔进了一个小箱子,现在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里面写着:
      -
      我是路靳戈,看到这封信你可能觉得荒唐吧,其实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
      我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透明,你是万人瞩目的玫瑰花,我们不一样,但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
      我喜欢你穿着红色礼服在舞台上弹奏钢琴,喜欢你会在买东西时礼貌说的那句:谢谢……
      你一切的一切我都喜欢,我希望你能接受我的喜欢。
      -
      我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开始拼命的想以前初中时认识的同学。
      突然,脑海里闪过一个胖胖高高的身影。
      没记错的话,那个人也叫路靳戈。
      初中时期的他,长的胖胖的,也不爱说话,十分内向,因此经常挨欺负,所以我出手帮忙过好几次。
      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
      原来是你先喜欢的我。
      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把信复原折了回去,放在那个信封里收好。
      我躺在床上,一夜未眠。

      又是一年夏天,偶然还是会不经意间想起路靳戈的脸,但我再也没见过他。

      再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家庭,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宝贝。
      我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叫时夏,因为我们相遇在夏天,结束在夏天,所以里面带有“夏”字。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拼了命的学习,努力跟你考上一所大学”。
      “再给我一次机会就好了...”

      不会有哪个985的男孩跟一个天天不学无术的女孩结婚。
      原来,现实终归还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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