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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异世 ...

  •   公交站广告牌前的长凳上,沈玄征独自静坐,默默不语。

      这座城市,当真车水马龙,喧嚣繁华。

      眼前这个地方他第一次来,从前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到这样的地方。这是和他所处的那个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一个于他而言全新的、未知的、陌生的世界。

      也是她如今生活的地方。

      凡人穿越到其他时空之中,无论是否出于自愿,无论是何原因,都是违背天道运行规律的悖逆之举。天道一旦察觉,便会在某个特定时刻降下天劫,责罚有错之人。往后,此人将永无轮回,就此灰飞烟灭。

      他要赶在天道发觉之前,接盛初回去。

      沈玄征一边默默地打量眼前的景象,一边思索着。

      宋韵动用修真派掌门之力帮他强行进入这个时空,使他平安无事地来到这里,还保留了从前的记忆。但她并未告诉他下一步的计划,比如去何处寻回盛初。

      人海茫茫,他要想在短时间内找到盛初,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他要尽力一试。

      毕竟,他是天上的神,不会被凡间的艰难险阻绊住脚步。

      *

      “你是…沈玄征?”面前的少女双手将书递还给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是。”沈玄征抬头,目光扫过她的脸庞,接下那本书。“多谢。”

      “不用。”她像是卸下千斤重担一般,显然比刚才轻松了许多,“那我走了。”

      “嗯。”沈玄征道。

      他压下心中波澜,面不改色地应答过后,便低下头埋在电脑中,继续查自己的资料。

      下午一点,正是睡午觉的时间,图书馆里很安静。等她的脚步声远去,他才再次抬起头,盯着她离开的方向,发了一会儿呆。

      他知道她如今在上大学,经常会来图书馆借书,所以应聘了图书管理员,负责登记图书借还情况。今天应是她刚借完书要还,却因原先的管理员离职,不知道还给谁,所以打听到新管理员的名字就来找他了。

      两个世界加在一起,二十一年过去,他们总算再次相见。

      ——沈玄征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六年。

      他之前从未接触过这个世界,只能根据别人的言行来揣测人们的观念和习惯,然后学着把自己变得和他们一样。他没有户口和亲朋,依靠打工度日,自学这里的知识,在过去六年的时间里勉强找到了一条活路,也找到了带她回去的方法,一种能让她接受的方法。

      这一切自然不易,但对沈玄征来说,却比预想之中的更轻松。他想,大约是师尊暗地里帮了自己的忙。若不然,凭他没有任何证件、不会用手机、说话做事习惯和这里的人截然不同这几点,就足以使他在社会上无法立足。

      宋韵神通广大,将他遇到的问题尽可能地替他解决了大部分,也许是因为栖梧宫的幻化之术乃家传绝学,她才能幻化出这个世界需要的各种用品,使他不必浪费太多时间在这些琐事上。

      当年栖梧宫的掌门居所,那座建筑风格酷似姑苏萧宅的院子,就是宋韵凭脑海中的记忆幻化出来的。虽然宋韵与萧娘子相识时,萧娘子还未出嫁,但在她休夫离家、退居萧宅之后,宋韵也曾下凡去看过她几次,所以记得萧宅的模样。

      思绪飘回现在,沈玄征收回目光,继续手头工作的同时,又想起之前的计划。

      显而易见的,她很喜欢读书,也喜欢创作。她借的书大多是学术类,也借过不少网文,听说她已经写了几万字的小说,只是不知成绩是否如意。

      他想用她喜欢的方式带她回去,否则她骤然离开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必定会不适应,甚至会很难过。但他不能拖得太久,因为某日他观测过后发现,距离天谴来临最多只剩两年时间,他必须尽快带她走,不然两年过后,她终究难逃一劫。

      沈玄征到这里之后才发现,原来以三座仙山为代表的神仙隐居之处的时间,和这个世界的时间分毫不差。他还发现,她穿越后投生到了一户人家的新生儿身上,然后慢慢长大,她的年龄,正是他们分别的年数。

      二十一岁的她,模样和那个世界的她有细微的差别。她的父母他没有见过,后来才知他们早已去世,想来他们的样貌与陛下和娘娘也有相似之处。她还有个姐姐,比她的父母去世得更早,因为一场没来由的车祸。

      所以她是孤儿,没有其他在世的亲人,一如那个世界的她。

      很难说,这不是天谴的一部分。

      她喜欢古言小说,喜欢穿书文,所以沈玄征想了个办法。他想打造一个系统,一个未知的系统,连接两个世界之间的入口,通过一个不得已的谎言,来掩盖不为人知的真相。

      至于要怎么做,他还有两年的时间慢慢考虑。以他的力量,可以做到这一切。

      但是,他需要先认识她。

      *
      “你吃过这个么?来,我请你。”小吃街边,她要了两串糖葫芦,然后递给他一串。“我还从没见过这种形状的糖葫芦,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他接过那串糖葫芦。与他想象中的不同,不是常见的山楂,而是较少见的草莓。比古法制作的更为清甜,倒像是她会喜欢的东西。

      “吃过。”他道。

      她笑了,“我以为你不会喜欢吃这个。”

      也许是糖葫芦太过好吃,她不再开口,低头细细咀嚼着,很快吃完一串。

      “山楂、草莓、葡萄、杏子、杨梅、海棠果,皆可用来制作糖葫芦。”他道,“如果有工具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吃。”

      “那好。”她眼里顿时有了笑意,但又一本正经地摆摆手,“我不喜欢吃酸,杏子和杨梅就算了。海棠果没吃过,可以试试。”

      两人走在街上,她问:“看你的饮食习惯和我不同,你是哪里人?还有,你的家人呢?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没听你提起过。”

      听闻此话,沈玄征一怔。她会问起他的家人并不让他意外,毕竟他们恋爱以来,他从未提起过家人朋友,也从未带她见过他们,日子一久,她难免疑心。

      良久,他答道:“开封人。家人除姨母外都已经去世,我也已有多年不曾见过姨母。”

      她听后蹙眉不语,似乎想到了自己的家人。她低声道:“抱歉,我不知道。”

      “无妨。”他平静道。

      “我的家人也都不在了。”她道,似乎是想安慰他,“早就习惯了。在这个世上,我也早没有什么割舍不下的了。不过,你今后有我,我也有你,大约会好一些。”

      “我姐姐对我可好了。虽然她没陪我多久,但我还记得她。她长得很像我妈妈,我就不一样了,和谁都不像。”盛初低着头,自顾自地轻声嘀咕。

      听罢,他轻轻“嗯”了一声。

      “有你,我会好许多的。”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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