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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成了我的读者 ...

  •   “我真羡慕你,可以这么的恣意。”
      一位身穿黑色衬衣的男子对着电脑自言自语。

      而季时见此时正躺在山顶上看星星,却突然听到这样一句话,他环顾四周没发现有人的痕迹。

      那声音还在继续。
      “如果我可以像你一样就好了,我也能有你这样的人生就好了。”

      季时见听着这不知是哪里传来的声音,他懒洋洋地躺着,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我的人生有什么好羡慕的,都是别人安排好的,每天要上演什么内容都是确定的。”

      那人顿了一下,仿佛因为听到他的回话而感到诧异。
      季时见抬手想摸星辰,却也知道这是摸不到的。
      “你是谁啊?”

      那人似乎在思考怎样回答他,好一会才道:“我叫季时见,和你同名同姓,是你的读者。”

      季时见来了兴趣,他坐了起来,风吹过他肩上的头发,带起一阵清凉。
      “读者?那我是活在话本里,还是活在传记里。”

      那人:“你好像并不吃惊?”

      季时见吹着风,双眼闭上,张开双手感受着这短暂的自由。
      “有什么好吃惊的,从幼时起,我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走在一条条我不想,甚至不喜的道路上,人生的每一件事仿佛都被人安排好了,只有在人后我才能做自己。那时我就在想,我可能就是人们常看的话本或者是传记里的人,后面的路是定的,以后怎么走,都由不得我选择。”

      那人就笑:“你的人生很精彩,这些安排虽然禁锢了你却也成就了你,很多事是必然的,结果已经确定,不过你可以改变过程啊。”

      季时见觉得对方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他不喜欢,知道结果的人生并不是他想要的。
      “唉,你说你羡慕我,那我们俩交换吧,你来做我,我去做你。”

      那人想着书里后面精彩的情节:“听起来不错,不过你可能会不愿意,我的人生被束缚在了黑暗里,看不见光。”

      季时见笑:“有挣扎才有趣。”

      那人发愣,他叹息,有些挣扎伤筋动骨,疼得很。
      等他发愣回神,电脑已经黑屏了,他皱眉检查,却没发现问题。

      无果之下他靠在椅子上捏着鼻梁,一时竟觉得刚刚的事只是自己的幻觉,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睡着了。
      有时候,有结果的未来总比看不见光得好。

      季时见那边听不到声音,说话也没了回应,他又躺了回去,享受这难得的属于自己,由自己掌控的时光。
      等季时见再睁眼,面对就是有着亮光的电脑屏幕以及陌生的环境。

      他一下子清醒,对着陌生的环境以及陌生的自己皱眉。
      怎么回事?

      他看着面前亮着光的东西,凑近一看,里面的内容是他今日才发生过的事,不知动到了桌上的什么东西,里面的内容变了,他未来会发生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写得清清楚楚。
      他一下子醒悟,他好像真的刚刚那个人换了。

      夜晚的窗外灯火通明,屋外的梧桐树叶在风下发出独属于夏季的声音,蝉鸣声不甘落后地跟上,演奏出了夏季特别曲。

      *

      时间过得很快,等季时见完全适应现代社会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他并不担心外边的这个和他同名同姓的季时见在里边怎么样,毕竟季时见知道所有的故事走向和结局。
      季时见熟练地翻开桌上的日记本,这是原主的日记,里面记录了大大小小原主认为重要的事情,他还剩下最后一篇日记没看。

      日记写得有些压抑,从小原主就被逼着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学弹琴,学礼仪,学这学那,别人的童年有欢乐有心酸,而原主没有童年。

      原主难得“叛逆”一次,迎来却是父母的离婚,母亲日日夜夜告诉他,必须努力,必须掌管父亲的公司,必须让那进门的小三得不到任何东西,否则她死不瞑目。父亲也在警告他,必须做听话的儿子,否则他在这个家就没有一丝立足之地。

      原主常年活在自己亲生母亲的pua下,亲生父亲为了让他有威胁感,在他幼时还给他折腾出了一个弟弟。

      而让原主更加崩溃的是,他喜欢男的,却不得不在他母亲的安排下和一个个女孩相亲,他隐藏性向,甚至隐藏自己从小就喜欢漂亮裙子,喜欢女孩的衣服,因为这些东西都能够让他母亲对他发疯。
      这些原主都得小心翼翼藏着,不然等待他的,就是他母亲的以死相逼。

      哪怕现在他母亲已经找到了第二春,已经有了另一个孩子,却依然不肯放过原主。

      季时见翻着日记叹气,难怪原主说他看不见光。

      不过啊,现在壳子里换人了,原主就是常年在这样的环境下,以及抛不开那点微弱的亲情才会这样。
      这些原主在乎,他可不在乎。

      “喂,季总,我们已经按照您的吩咐招好人了。”
      电话那边是公司的秘书。

      季时见慵懒地撑了个懒腰:“行,辛苦了。”
      原主有偌大的一个公司,可惜他不会打理,所以他请了会打理的人来打理,他给对方开工资就行。
      谁有金刚钻,谁揽瓷器活,这个道理他很明白。

      白皙修长的手指翻到日记本最后一页,最后一页的日期是他刚来的那一天写的。

      【6月3日。今天我回了趟那个叫“家”的地方,再次看见了那个我名义上的弟弟,回去时他们正在争吵,离高考只有几天,弟弟交了个男朋友的事被发现了,在校园遭遇霸凌,学校请了家长。
      我进去时他们变得沉默,我配合着父亲演了一出父慈子孝的戏,谈话间父亲说弟弟有精神病,我没有回答,父亲说他只有我这么一个正常的儿子了。

      离开时被那个在学校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弟弟喊住了,他问我,他只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的,真的就有病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连安慰我都不想说,这个家烂透了,我不能帮他,我若是帮了他,妈那边估计又要闹自杀了。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能放过我,她都有新的孩子了,还抓着我做什么,因为恨吗?她恨我吧。
      我真想再叛逆一回,不管她们死活得发疯。
      可惜现在的我太冷静了。

      我给了名义上的这个弟弟一笔钱,希望他能脱离这个家,希望你不要是下一个我。】

      季时见看完合上日记本,将日记本锁了起来。
      既然换了人生,接手了原主的一切,原主的过去也该画上句号了。
      他打开电脑,翻出之前的小说,结果小说被锁了,上面只有一句话。
      “因为人物的觉醒,剧情的不可抗力,作者决定锁书。”

      季时见笑了。
      “看来,你不是我,所以不受控制啊,祝你好运,活得精彩。”

      天气很热,季时见看了眼天气预报,去了衣帽间挑了条绯红的裙子换上,别说,这个时代女子的裙子就是多种多样,大部分都很是好看。
      照着全身镜,原主和他本来的样子很像,长得精致清秀,一双眼睛像是含了水一般,无端看得人心软,身材纤细但有力,穿上这长裙很有感觉,就是头发短了点。
      长了三个月,才堪堪到颈部

      但也很像网上那些短发很飒的小姐姐。

      再找出一管口红抹上,换高跟鞋拿着手机出门。
      第一个目的地,酒吧。

      他看网上的网友说,酒吧是个好地方,他没体验过,决定去试试。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出门就是不方便,人多车流多,他还不会开车。
      换他以前,一个符,或者御剑就能走了。

      可惜现在只能打车,他拿出手机,摆弄自己查到的打车流程,接着感叹,这个世界,信息发达传播太快。

      打车来到一家叫月色的酒吧,或许是因为现在还早,里面的人不多,就远处坐了几个人,他在店小二的介绍下,点了杯听起来不错的酒。
      店小二听着他的声音有点诧异但没说什么,给他调酒去了。

      他找了个位置坐着等着酒。

      “酒来了,你点这么多?谁喝?”
      那边周亚宾看着服务员上了十几瓶酒,眉头微微皱起,对旁边的易远问道。

      易远戴着口罩,头顶一个鸭舌帽,正朝门口张望着,略过了周亚宾的问题,他眼睛盯着那边的季时见,对周亚宾道:“快看,来了个大美人。”

      周亚宾拐了易远一下。
      “别乱来,盛总马上就来了,盛总平日最不喜欢轻浮的人,小心你的卡被停。”

      易远闻言瞬间正经,但也只是表面正经,他和周亚宾吐槽:“你说我表哥不会是不知道酒吧大门朝哪边开吧。”

      周亚宾嘴角抽搐:“盛总只是不喜欢这些娱乐活动,不代表他不识路。”

      易远挑眉:“那可不一定,我打赌,这一定是我表哥第一次来酒吧。”

      另一边坐着喝酒的大波浪美人与易远打扮相同,为了喝酒口罩摘了下来,露出一张精致的脸,她闻言,笑:“那你赢了,我们盛总,确实是第一次来酒吧。”
      易远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他问周围坐着的人:“你们说,我表哥这一天天活得像个苦行/僧一样的是为了什么?年纪轻轻就开始养生,早上晨跑晚上锻炼,早睡早起,身边连个贴心人都没有,这活得多无趣啊。”

      其他人就笑,不接这话。
      开玩笑,盛总马上就来,这要是被听到了他们还要不要干了。

      易远一脸无趣,接着望向大门口。

      大门口一个身影出现,易远兴奋道:“来了来了。”

      盛卞蹙眉走了进来,在他仅有的印象里,或者说是从网络上了解到的酒吧,都是喧嚣又无趣的。
      都是易远这小子,说什么要庆祝自己第一部剧大爆,以他的名义约了几个人到这里,简直不成体统,这小子明晃晃的是打着他的名号来玩。

      当盛卞进了门后,看清楚了现场的布置,他的眉头松了些,这里很清静,也没有想象中的那种故意把环境弄得很暗,开着暧昧灯光的情况。
      他环顾周围,扫视着易远的身影,一不小心视线和角落里的季时见对上了。

      季时见望着一身西装的盛卞,对方将外套搭在手肘上,衬衣往上扣到了最后一颗,肩宽腰窄。
      刀削斧凿般的五官,头发一丝不苟地打理整齐,整个人的气质显得这里不是酒吧,倒像是办公室一般。

      季时见突然就明白原主为什么会喜欢男人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不喜欢。

      季时见的眼神太过明显,打量的意味很浓,侵略性太强,明显到盛卞忽略不了,他礼貌地给对方点头打招呼,得来的是对方回的一个笑,这笑得像是从鲜花丛里吹来的风,仿佛刚刚的紧迫盯人不存在一样,让对方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柔软了。

      盛卞喉咙动了动,觉得自己有点渴了。
      他礼貌又克制地收回眼神,终于在另一边的角落里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求收藏
    《别这样,我有对象了》
    谈许有一个网恋男朋友,是他暑假在游戏里千方百计撩来的。
    只不过两人刚确定关系大学就开学了。
    谈许在宿舍分配时成了“幸运儿”,与外系另一人两人住四人间。
    开学第一天,新室友很帅也很高冷,对方冷淡的说了自己的习惯,十二点后必须安静,在寝室不能随便脱衣服,不能在寝室抽烟,不能带人回来过夜等等。
    谈许不抽烟、没有裸身癖、不习惯和人挤一张床,但是这不妨碍他觉得室友事多。
    室友像是有洁癖一般,被他无意碰到都会飞快收回手。
    这让谈许放弃了和室友成为朋友。
    他在寝室一言不发,出了寝室拿出耳机放软声音和男朋友连麦。
    在寝室打游戏不开麦,出了寝室放飞自我喊男朋友老公,夸男朋友操作六。
    从不光着上半身从浴室出来,却会悄悄在浴室里给男朋友发自己腹肌照。
    直到军训结束后的周末,大家决定要聚会,谈许在聚会上一杯就倒。
    聚会结束,身为谈许室友的秦褚负责带谈许回去。
    谈许只记得自己发酒疯要给男朋友打电话,得到秦褚一声不耐烦的:“打。”
    然后他就不记得了,但是秦褚从那以后就开始不对劲。
    秦褚会光着上半身从浴室出来。
    秦褚会给他买早餐,还会记他课表,早上喊他起床。
    秦褚记住他喜欢吃得东西和一切习惯。
    甚至秦褚会帮他去刷步数打卡早锻炼。
    他有个要命的猜想,这人是不是看上他了!
    谈许试探的道:“我男朋友可帅了。”
    秦褚:“嗯,我知道了。”
    看着拿着他衣服要帮他洗的秦褚,谈许觉得对方不知道!
    开始谈许想法:救命,该怎么和对方说自己真的有男朋友了,还很恩爱。
    后来谈许想法:累了,对方似乎不在乎我有没有男朋友。
    干脆摊牌吧,这距离太近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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