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杀原则简单概括一下就是不能凭个人判断杀人。哪怕你是在行侠仗义,哪怕你抓到的人再恶贯满盈,你也要将他交给法律原则上应该审判他的机构和人处置,不能以私刑代替公审。否则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产生“我无所不能”的错觉,进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或者走上错误的道路。
这个设定最早出现在蝙蝠侠身上。自1930代至1950年代中期,是漫画的黄金时代,超级英雄这一题材亦于此时问世,且一出现便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为了迎合市场,各种人物层出不穷,为了让蝙蝠侠这个角色更有辨识度,鲍勃·凯恩给他和他的助手罗宾,加上了一个“不用武器杀人”的设定,引用漫画原文如下:
remember, we never kill with weapons of any kind
后来,漫画的黄金时代衰落,官方审查变严。纽约市一位精神科医生发起向儿童禁售漫画的倡议运动,他认为,儿童会模仿漫画人物的行为,这些内容会让儿童对暴/力失去敏感。这一倡议运动引发了社会各层面的关注,美国国会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漫画产业遭遇重创,数家公司为此倒闭。
(广电总局,是你吗广电总局?)
1954年,美国漫画杂志协会决定成立漫画审查机构来进行行业自律。他们拟定了一系列堪称严苛的规定,只有符合这些规定的漫画,才能被盖上漫画审查机构的公章,进而才能印刷出版投入市场。
(在你审判我之前,我先把我自己给阉割审判了!好家伙,这不就是我的超长排雷嘛,什么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太阳底下无新事,笑死。)
总之,为了让蝙蝠侠这个角色更有深度,也为了让没被杀死的反派可以高频率利用可持续发展顺便塑造反派赚钱,再结合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美式政治正确,“不杀原则”被拓展加深,日后,更是在原作漫画、影视改编和各类同人产品中,被广泛使用于包括且不仅限于蝙蝠侠和与之相关的蝙蝠家族的角色身上。
②该段比喻来自fsn,以防万一还是标注一下。
③这是两个版本的翻译结合,并进行了一点小小的改动,删去了一个定语,各自标注如下:
啊,脸色苍白的奥菲利亚!你有白雪般秀美的姿容!
你果然隐去影踪,姑娘啊,你竟被大河卷走!
……
苍天!爱情!自由!可伶的疯姑娘啊,多美的梦幻!
你隐没在梦中,宛如雪融化在火中;
你庄严的幻影抑制住你的呼喊,
——可怕的无限偏又害得你的蓝眼睛流露出惊恐!
【张秋红 译】
啊,苍白的奥菲丽娅,你美如白雪!
是的,你死了,孩子,已被河水带走!
……
可怜的疯女啊,多美的梦!天堂,自由,爱情!
你融于梦,就像雪融化在火中;
你巨大的幻觉窒息了你的声音
——可怕的无限使你的蓝眼又惊又恐!
【胡小跃 译】
改动是把幻觉/幻影前面的“你的”删去了。
④这个建立在规则和教条之上的世界
尚存的惟一欢欣,
便是在规则和教条之外生活与创造。
我属于一个已经终结的世界,
但它并不承认自己的末日;
相反,它还想再生。
在何处?
在它自身的废墟里,
在它的幻景与魅影里。
“尘土就是我们的岁月。”
然而,在这尘土的后面,
或是底下,
却有着生命的脉动。
难道被割断了颈项,
正义的头颅真的会高昂?
忠诚于“绝对真理”的人们,
每一天,这样的“真理”
都在背叛他们。
不要向风求助,
你也许会引起尘土的嫉妒。
谈论世界终结的话语,自古以来
无非是再一次强调:
“终结”只是另一个“起始”的
另一个称谓。
当我想要步入光明,
我在我的阴影里行走。
——阿多尼斯《黑域》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