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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哇,好漂亮的小孩啊,快看……”
      “真的耶,好漂亮……看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那头漂亮的金发……”
      “是啊……真得很漂亮耶……”
      ……
      伦敦海洋公园里,所有路过的人都不自觉地朝着坐在公园喷水池旁边的小男孩瞧上一眼。因为他长得实在非常漂亮。
      清秀白皙的小脸上嵌着一双如蓝宝石般湛蓝澄净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清澈的眼中投下一片阴翳。一头灿烂的金色短发被晚风吹散,在阳光下几乎变成了透明色。如果不是他秀气的鼻子轻轻皱着,湖泊般的眼睛露出迷茫的神色,真象是个误入人间的纯洁的小天使。难怪会惹人注目了。
      可是这么个漂亮的小男孩为什么会坐一个人坐在这儿并且皱着曲线娇好的浓眉发着呆呢?答案似乎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其实——其实只是因为他迷路了而已。他第一次来到伦敦,瞒着爸爸妈妈和两个小伙伴偷偷溜出来玩。可是出门不久之后,他就和他们失散了,他找了很久找不到他们,更找不到回家的路,又走累了,只好坐下来休息。
      可是现在天都要黑了,难道他要一个人呆在这里吗?
      他想着想着,也顾不得会被加里说“哭鼻子的小鬼”,扁着小嘴就要哭出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冒出来。
      “这么大还哭鼻子,真不怕羞!”
      他吓了一跳!一个黑头发的小男孩从旁边走了出来。年纪似乎比他还要小,乌溜溜的眼睛直盯着他看,里面还含着嘲弄。
      他撇了撇嘴,倔强地拧直脖子。
      “我才没有哭呢!”
      黑发小男孩眨巴眨巴眼睛,说了一句什么话。见他听不懂,黑发男孩改用英语。
      “我说你是不是迷路了?”
      他吓了一大跳,脸红着,想承认又不好意思承认。最后黑发男孩不耐烦了。
      “你怎么象个女孩子一样婆婆妈妈的!实话告诉你,我也迷路了。”
      这下子他傻在当场。
      “你也是从外地来的吗?”见他傻傻的样子,黑发男孩忍不住掀了掀嘴角,“我是从西班牙来的。”
      西班牙在什么地方?他不懂。
      “我……我是从曼彻斯特来的……”他结结巴巴地说。
      “曼彻斯特?”黑发男孩皱了皱眉,显然在努力回忆中,过了一会恍然大悟似地叫了一声,“我知道了,这个国家是在葡萄牙北部……”
      金发男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葡萄牙,但是黑发男孩显然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他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小声地呢喃了一句。
      “你说什么?”黑发男孩没听清楚他的话,他只好重复一遍。
      “我说,你不害怕吗?你回不了家了?”
      黑发男孩满不在乎地坐到他身边。“有什么好怕的,他们会来找我们的!”
      “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啊……”他的声音已经带了一点点的哭腔,看到黑发男孩厌恶的表情,吞了口口水,不敢作声。
      “好了好了,你怎么那么爱哭鼻子啊。你放心,总有人会找到我们的,不然我们还可以找警察。”
      “警察?”他眨眨眼。
      “你真迟钝!”黑发男孩坐在喷泉旁,纤细笔直的双腿来回晃荡,浓眉蹙了蹙,说话的口气好象大人,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懂地“迟钝”两个字的含义。他耐心地解释,“警察是为我们服务的,他们……”
      他又说了一段金发男孩不懂的话,只不过金发男骇不知道他是因为不知道怎么用英语来表示这些词语而已。反正他对他新结识的朋友是越来越佩服了。
      “你那么小,怎么懂得那么多啊……”金发的孩子最后由衷地说,声调带着柔软的伦敦腔。
      黑发男骇的粉嫩的小脸微微红了起来,他也是首次被比他还大的而且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孩子称赞,于是他拍了拍比他高的男骇的肩膀,用稚气的口音大声说,“放心吧,有我在这里,你什么都不用怕!”
      金发小孩抿了抿嘴唇,羡慕又崇拜地看着他。“你叫什么名字?”
      慧黠地眼睛溜了溜,黑发小孩很狡猾地说:“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他。“大卫•贝克汉姆。”
      “这么土的名字。”黑发男孩嘲笑他,但还是在心中牢牢地记了下来。
      “那你呢?”
      “劳尔•冈萨雷斯!”
      “拉尔……”
      “不……不是……是劳尔!劳——尔——”
      “鲁……拉……”金发小孩努力纠正发音,但是发出的音节还是模糊含混。
      “是劳——劳尔……”
      “朗……拉……”
      “错了……又错了!你怎么这么笨啊……”
      ……

      黄昏的公园里,喷泉在他们身后如水仙般绽放,金色的阳光洒了他们一脸一身,两个异国小男孩之间就这样建立了奇特而微妙的情感,象晚间的微风点点丝丝透入心田。
      后来,他们被各自的家长找到,带回了旅店。金发男孩被他的父亲狠狠骂了一顿,而黑发男孩的母亲则搂着他的宝贝发誓以后再也不来伦敦度过假期。
      再后来,他们都被带回家,然后各自长大,再也没有联系。
      金发男骇很快忘记了他始终没有学会的那个黑发小男孩的名字。他很快乐地长大,然后和他的好朋友一起进了他最喜欢的球队,成为球队的灵魂。
      现在,他已经从一个漂亮可爱的小男骇长成一个非常俊秀迷人的男人,一个非常有名的男人,一个被全世界女孩子爱慕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始终有些含混不清的口音以及柔和害羞的个性。

      2003年6月23号,贝克汉姆坐在从伦敦飞往马德里的飞机上,他的目光有些茫然地停留在窗外飞速掠过的大片大片云层上。无论何处的云都是一样的,一样的白,一样的美,但是从起飞到降落,他已经穿越熟悉的一切到达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家,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他遇见的人也将是全然陌生,从小没有方向感的他会迷路的吧?
      ——就象他第一次到伦敦时也迷路了一样!
      迷路的孩子终究可以回到家,可是他呢?
      他没有忘记,他是被抛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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