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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回 悠闲度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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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了伸懒腰,对着那只看得见人影的镜子随意的捋了捋头发,我冲下了楼.
那天当了我的爱镯后,心痛了半天,为了忘却痛苦,我找了一家看上去比较豪华的饭馆,也就是这里的客栈,大摇大摆的横着走了进去.
别问我为什么来客栈忘却痛苦,也别以为我是想找个角落划圈圈痛哭一场,本人痛苦的时候极少哭,通常都是找个好地方大吃特喝一顿,而且专拣最贵的下手.
以前是为了花那死老头的钱报负他,我所有的痛苦基本上都和他有关,除了我当年养的小二黑(狗)被我用鸡腿撑死了的那一回不关他事之外,其它的或多少都和他有些关联,我不狠狠的花他的钱,我还真对不起自己的心.
不过这一回,我花的是自己的钱,虽然也有些心痛吧,可习惯这东西还是很可怕的,所以我还是狠狠的叫了一堆昂贵又少量的东西来安慰我那受伤的心.
说到这朱国的吃食,那真是一个字,棒!绝对是无污染,无化学残留,绝对人工肥料养育的绿色食品,鸡鸭鱼肉海鲜类,也绝对是天然生成,不用饲料喂养,所以这顿钱花下来,虽然小小的肉痛了一把,不过口福却是饱了个够.
这不,我都吃上瘾了,怀里揣巨款,我也不怕没钱吃饭,就这二千两只要不出意外,够我天天四菜一汤吃到老死了.
都说钱是人的胆,这话可是先人实践出来的.
不过有钱也不一定过得舒服,就拿现在我来说吧,现在的我不愁吃来不愁穿,生活无虑,可心里却空虚得很,除了吃饭睡觉逛街我还真找不出一点事来,也没来场艳遇,也没像我天天看的穿越小说中的女主,碰个啥王子皇上的美男,搞场异地恋爱,我现在过的完全是混吃等死的生活.
唉,无聊啊!无聊啊!这种日子我都过了一个多月了,眼看着腰都肥了一圈,我还没想到自己要干嘛,再这样下去,就算我不会饿死,也会无聊到自杀.
漫无目的在走向熟悉的朱雀巷,百无聊赖的望着那些摆摊的叫卖的,这么热的天气,他们也不怕晒死,都说天将大任于斯也,需劳其筋骨痛其体肤,可天没降大任于我,照样苦我心智,劳我筋骨.
要是能在这时代找一个像EXCEL一样的男朋友--想隐藏就隐藏,想筛选就筛选,想删除就删除,一个不高兴,我还可以不保存,那就真的是完美了!
想到那死阎君还说我会呆到不想回去,我呸,我一刻都不想呆了,都不弄个美男给我玩玩,我呆下去有个屁用啊?总不能自己玩自己吧?
西墙边有一个不明物体,据我刚才随意的一眼看来,应该是个人!
那人身上的衣服勉强还看得出是紫色,上面东涂西洒的沾满了不明污迹,紫衣下的亵裤不能蔽体地露着半截小腿,上面凝结着血的伤口狞狰的翻出红色的溃烂着的皮肉,脏污的脸上看不清长相,纠结成团的头发看不出颜色,据目测至少有十多天没洗.
此刻那人正蜷缩在那墙角边一动不动,尽管砸落在他身上的拳脚并未因他未曾反抗而有所减少,但他依然活着.
打不死的小强!
这是我对那人的第一感觉!
之所以他能吸引住我的目光,除了那耐操型的身子板,被一群人围攻也没被打死外,他眼中的求生意志也让我震憾.
试想,我这种“有钱人”(算得有上钱的人了)每天混吃等死都觉得生存得没意思,而他呢?
一个街边任人宰割的最下等乞丐,说是乞丐还是看得起他了,他连乞丐赖以生存的那只缺边碗都没有,还被同是乞丐的一帮人欺负,这种人都不死,我还真想不出我活着觉得无理的理由.
所以,我毫无疑问的走向他!
我要问问他,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留恋这个世界!
随手扔下十两银子,成功的阻止了那帮继续向那男人下手的众人,望着众人对我的感恩戴德,我一摆手,示意他们停止,伸出的巴掌让那些人一头雾水的望向我.
“看什么看?找银子啊!八两!”凶神恶煞的样子配着说出来的话,愣是让那一帮子人傻了眼,估计他们也从没碰到过我这号人物吧?
本着能少花冤枉钱就昼别花的道理,在一时脑袋被门压了的情况下想帮这个男人就已经足够让我后悔了,当我伸向怀中拿出的银两是十两时,我更是悔得肠子发青.最多我只能为这个男人花二两银子,这是我做好事的底限.
那帮子人前面拄着个棍子的男人看样子像是个头头,听了我的话迅速的向另外的几个人打了下眼色,然后就在我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跑了!
“喂!还我银子!要不七两也好,六两……”追了小半段路,我认命了!
妈D了!这些乞丐简直就是见缝插针的高手,前后不到半分钟我就连他们的衣角也看不到了.痛失八两银子的我只好灰溜溜的回到原地,将所有的气撒下了地上躺着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