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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九章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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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无话。回到莫道穷公寓时天色已经大亮,但是毕竟还早,除了家里有考生的没什么人家亮着灯。平时总有老婆哭孩子叫的小区此时意外的安静,莫道穷一时都错以为来错了地方。
莫道穷住的这个小区叫做桃源,大概是引用陶渊明桃花源记的典故。但是十分名不副实,虽然居民大多是大学教师研究员什么的,但是平常柴米油盐的和小市民没什么不同,尤其是北地民风彪悍,莫道穷初来此地还结结实实的被吓一跳。
怎么说也是首都人民,怎么作起来比他这个南蛮子还能胡来?后来经高人指点,真正的首都人,只有三个字,贫,懒,馋。撑着场面的都是新首都人,移民过来的。
桃源也算是个移民区,五湖四海的哪里人都有,平时随便一侧耳各地方言东南西北的全齐了,而且多是四方国骂,哪里有什么古风。唯一和桃源扯得上关系的就是这满坑满谷的桃花,此时全都开了。
平常莫道穷对这花花草草的看都不会看一眼,现在才发现原来这满树粉的白的红的桃花居然还有点看头。他的知识构成极其的狭窄,生物工程以外的东西一概不知,连玫瑰康乃馨都分不清楚,但是桃花他是认识的。
这是吴霞最喜欢的花卉。
莫道穷扬起脖子看一树少见的双色桃花,红白相间的很有意思。
头一次看见这两种颜色混在一起而没有想起,多年前医院大楼底下那一滩红红白白蓝蓝。
现在已经是五月了,莫道穷老家江南基本算是入夏了,但是北国的春天才到不久。
忽然想起初中语文课本上的一首诗,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下面两句是什么来着?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耳边轻轻的好像晨风一样的声音拂过。莫道穷一转头,照例站在落后他半步距离的凌云也在看这株桃树,原本苍白的脸被桃花映得多了几分红。
好像又是一句什么诗。莫道穷抓抓头,一时想不起来。算了,多少年没碰过了谁还记得住啊。为自己贫乏的文学修养找个借口,莫道穷走到凌云身边,大力拍拍他的背。父子连心,连自己想什么都知道啊。
莫道穷当然不知道自己在想到这首诗的时候不自觉的就念了出来,而凌云的眼睛,在莫道穷看他之时才从他脸上移到桃花上的。
谁知凌云被他拍得一个趔趄。莫道穷这才想起来,凌云才旧病复发过,赶快扶住他,连连道歉。
凌云摇摇头说没事,眼睛还沾在桃花上。
“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咱们去游乐园吧。”莫道穷看着凌云有点迷蒙的眼神,忽然说。
凌云一愣。啥?
莫道穷被他的白痴表情逗乐了,揉揉微微作痒的鼻子:“你以前大概没去过吧?我上一次去也是很久以前了,陪康健他闺女去的。那时候就特羡慕能带着自己孩子去玩的大人。怎么样,陪不陪我去?”
凌云合上刚刚稍微松动了一下子的下巴,连连点头。
好像小狗,如果有尾巴的话一定前后左右摇得没了准头。
这才是莫道穷熟悉的凌云嘛。莫道穷满意的点点头。
说好去游乐园的那天天气不错,多云,风也不大。首都气候实在折磨人,夏天热死人冬天冻死人,春天总算是气温正好了,嘿,沙尘暴又来凑热闹,每次在外面走一圈回来扑棱扑棱头发都能落下半脸盆沙子来。
所幸天公作美。
站在游乐园里,凌云四下张望,哪里都觉得新奇。他对于游乐园的映像仅止于电视上的过山车和摩天轮,然后就是男女主角在夜幕烟花背景下程式化的接吻。亲自体验,果然不同。
莫道穷刚刚一闪没了人影,凌云也不急,就站在原地等着,一会儿莫道穷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手里果然举着两支棉花糖,一支粉红的,一支淡蓝的。
刚刚有个孩子拿着棉花糖走过,凌云回头看了一眼。莫道穷就上心了。
“你要哪个?”莫道穷把两手举在凌云面前让他挑。
凌云看看他,今天莫道穷总算是脱下了万年不变的白大褂,换了一身挺休闲的衣服出来,淡灰色的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比平时看上去年轻不少。
凌云接了那支淡蓝色的,诚心要莫道穷一个大男人举着粉红色的棉花糖让人看笑话。莫道穷全然不觉,张嘴就啃,当然沾的满嘴都是,用手去擦,很好,连手上都粘乎乎的了。
凌云扑哧一笑,抽出一张面巾纸递过去。莫道穷飘来怨怼的一瞥,但是脸颊上红红的怎么也称不上有气势。
凌云抿住嘴。笑意就从眼睛里溢出来。
吃这一堑,莫道穷学乖了,用手撕下一块再塞进嘴里,嚼得不亦乐乎。
凌云小心舔一下,丝丝的甜。其实也就是绵白糖加色素,溶化拉丝卷在竹签上,实在不是什么美味,骗小孩子的玩意儿而已。但是看到莫道穷吃的那么开心,凌云觉得这没营没养的棉花糖都比得上满汉全席了。
好像化在他嘴里的不是糖,是莫道穷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