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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1.
众所周知,大蝙蝠身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跟着一只小鸟。
所以之后,蝙蝠侠总是有罗宾。
但是,在二代罗宾失踪后,蝙蝠侠打击罪犯就越来越暴力了。
那段时间真是让罪犯难熬。
2.
还好我不是罪犯。
3.
我捡到了一只小鸟。
4.
说实话,我们哥谭人有时候会把罗宾称为小鸟。
像蝙蝠侠的第一只小鸟——一代罗宾,那是一只活泼的欢乐的小鸟,后来他飞走了,去到布鲁徳海文成为了夜翼。
哥谭论坛上还有人说一代罗宾的制服是他自己设计的,以及,他很可爱,当然——就是他的审美不大行。
而二代罗宾,我们当然也叫他罗宾,但是他和一代罗宾——也就是夜翼不一样。
二代罗宾他比一代罗宾多了点暴力和暴脾气。
但是他也很可爱。真的,我是说,二代罗宾其实更像哥谭人。
因为一代打击罪犯的时候太温柔了。
真的。就是刚开始成为蝙蝠助手的时候力气不大会控制。
说真的,二代罗宾更哥谭一点。
5.
小丑真的很烦。
这是每个哥谭人同样的想法。
肯定也有希望小丑去死的家伙,毕竟他每次登台都有抓点幸运儿来陪他表演。
而每个人都不希望是自己。
6.
重新说回来。
我捡到了一只小鸟。
是的,不是真正的小鸟。
那是二代罗宾。
哦天哪,他可真让人怜爱。
我摸摸他沾满血迹的头,然后将医疗箱拿出来,看看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他治疗的。
为什么不去医院?拜托,我没钱,而且医院并不安全。再说了,我抱着罗宾去医院?就蝙蝠侠最近那个样子,我抱着罗宾?去医院?
天哪拜托,我会被当成拐卖他罗宾的罪犯被他暴力执法的!他不杀人但是!他打人的力度很痛啊!
我也不可能把罗宾的面具摘下来的。
义警的秘密身份我不可能看的。
而且,蝙蝠侠肯定在找他的罗宾。
7.
好吧,其实是因为我很喜欢他。
看看蝙蝠侠吧,一代罗宾单飞了;而二代罗宾现在又被小丑搞成这个样子。
我有点愤怒。
8.
我讨厌哥谭,也喜欢哥谭。
我讨厌哥谭是这个黑暗的样子,讨厌她被哥谭人拉着不断陷入更深的泥潭里。
我同样喜欢哥谭,她孕育了哥谭人,她孕育了我。然后,她被蝙蝠侠拉住,她在蝙蝠侠和罗宾的关照下有在不断变好。
蝙蝠侠先拉住了她,于是她在停止下陷。
好吧,我并不知道我在愤怒什么。
也许我愤怒罗宾的伤,愤怒于蝙蝠侠对罗宾的疏忽,愤怒于哥谭孕育了小丑,愤怒于我是哥谭人。也许是这些,也许不是。
我总是很……奇怪。
也是随心所欲的。
也可能是因为心里的那种对于守护黑夜的英雄的喜爱和……隐性的激动。
又或者是人类的劣性吧,我可能想看蝙蝠侠对他搭档的消失的行为。
我真恶劣。我想。
9.
我不会送罗宾去医院的。
我可以救他。
我并没有将他的面罩摘下来,但是我将他的制服脱了下来,毕竟有衣服在不好观察伤口。
我不是变.态。拜托,我不是韦恩那个喜欢黑发蓝眼小男孩的人。
10.
讨厌的小丑。
不过我也知道,小丑也是个可怜人。
说实话,在哥谭,我认识的人里——包括我还没有几个人是家庭幸福美满的。
他们要么没爹,要么没妈,要么没爹没妈,要么就是和超级英雄一样亲友残缺的。
只不过超级英雄在经历了这些苦难之后是不想别人在经历他们的痛苦了,而我和我的朋友只是忘不了过去,又承担不起责任的普通人。我们回归了哥谭人的生活。
这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而一些反派,他们就是经历了苦难后希望他人也经历他们的痛苦。而不是像超级英雄一样担起保护其他人的责任。
我觉得这没什么。
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人类也本来就是这样。
拥有闪闪发光的灵魂的人本来就不多,甚至是稀少,而且他们总是责任感很强。
所以他们也就很痛苦。
11.
又聊歪了。
这个……罗宾,我给他包扎好了。
也许他需要几天才能醒,也许需要几年。
毕竟小丑给他上的妆没那么容易洗掉。
12.
这是我捡到罗宾的第不知道多久。
罗宾没有醒。我本来也有所猜测。
这个时间久到我看到蝙蝠侠身边又出现了一只小鸟。
新的罗宾。
13.
其实早在捡到罗宾之前的几个月罗宾就已经丢了。
而那段时间,蝙蝠侠比我捡到罗宾之后还愤怒。
肯定是愤怒——而且蝙蝠侠在失控。
我捡到罗宾的时候,那段时间其实蝙蝠侠已经有点额,平静下来?冷静?或者有点释怀?
总之,他没有之前那样失控了。
我当时有所猜测,是不是蝙蝠侠身边又有一只小鸟了。毕竟之前他的状态是到了超人都时不时会来哥谭的地步。
只不过蝙蝠侠并没有让这个“三代罗宾”穿上他的制服、或者当时蝙蝠侠并没有真正认可这个新罗宾,于是这个新罗宾只能在幕后当后勤。
当然,只是我的猜测。
14.
也许小丑真的该死了。
罗宾,我的这个罗宾他终于醒了,在一个不哥谭的阳光明媚的中午。
哦,谁让哥谭总是绵绵不绝的下着雨或者乌云密布和偶尔电闪雷鸣的。
真是个好天气。
就是这么个棒极了的天气,小丑逃出阿卡姆了。
看来上次蝙蝠侠对于小丑虐杀他的罗宾给他打了个将死未死的状态还是便宜他了。
真不知道为什么小丑恢复的那么快。
哦,哦,对了,罗宾醒了。
不过他看起来像还没有逃脱梦魇一样,昏沉的蓝色眼睛总是不聚焦。
嗯……我不咋会看小孩其实。
接下来怎么办呢?
三代罗宾已经出道了,二代罗宾还在我这。
要是他看见蝙蝠侠又有一只小鸟,而且小丑还没死会不会直接气的会地狱去?
要不然先给小丑杀了当他的醒来礼物?但是会被蝙蝠盯上的吧?
最近夜翼也从布鲁德海文回来了。蝙蝠家在哥谭的比例大大上升。
但是这个礼物很不错哎,而且不会打破蝙蝠侠的不杀原则——毕竟我不是蝙蝠。
而且小丑刚好跑出来玩,这不是给我机会吗?虽然我并不怎么讨厌小丑,只是,死亡也许更适合一个优秀的疯子。
我说了,我比较随心所欲。蝙蝠……就先不管了,真的等他找上我再说。
嗯……那得先让小鸟不会乱跑出去。
15.
索性小鸟很快又睡下去了。
估计是还不清醒。
不过足够我为他准备这个礼物了。
16.
小丑又和蝙蝠侠玩二选一游戏了。
直播二选一,哦,也许还会有全民投票。
当然,小丑不会和人质站在一起的,他直播他自己和屏幕上的人质。
一边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三口——说实在的,这在哥谭真少见——来旅游的。一边是路上随便抓的十个人。然后还有埋藏在城市某处的炸弹——位置由谜语人提供,炸弹由稻草人特供。
说真的,为什么会来哥谭旅游?
不理解啊,真的不理解。
17.
蝙蝠侠会选择吗?
NO,他会想尽办法让两边都获救。
18.
所以蝙蝠侠得要先去猜谜。
而夜翼和三代罗宾就得辅助他。
显而易见的机会。
19.
对于蝙蝠侠的不杀原则我其实是觉得可笑的。
这里是哥谭啊!
但是蝙蝠侠要拉住哥谭,所以他不能。
真的,老兄,我觉得他还挺可悲的。
我是说,哥谭也许没有什么人不可悲。
20.
一些小技巧,我闯入了小丑的……出院日的派对?——第两百七十三个出院日(也许小丑为了庆祝见到大蝙蝠的第两百七十三个日子)
——BY论坛上某位闲得无聊的网友记录。
“未经派对主人的允许就随意闯进来,”小丑夸张的大红微笑扬起,“你真不是一个乖孩子。”
我也学他扬起大大的微笑,“Well,我想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乖孩子。”
看着小丑的笑脸一瞬间掉下来,我的笑脸更大了。
我是说,我特开心的。
其实我本不应该替罗宾——二代来决定的,因为这是他的仇人,而不是我的。
但是,也许让哥谭的噩梦有一个可笑的结局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不是吗?
想想看,被无数人恐惧的小丑、那个热衷找蝙蝠侠麻烦的疯子,突然“啪”的一声——也许甚至连动静都没有的,毫无征兆的像水溶于水一样,消失殆尽了。
他死了,再也不会出现了,然后人们忘记了那个噩梦,在饭后聊笑话一样杂谈小丑。
天,多么的,一个喜剧!可笑又荒诞的!
哈!
小丑肯定会气急了诈尸的——当人们真的放下他忘记他的时候。
21.
又想七想八去了。唉,我总是这样。
对了,小丑的派对到哪了?我想想。
哦,对,我要杀了小丑来着,这是罗宾的醒来日。
这可是和耶稣复活日一样的日子!非常非常重要!
我得认真起来了。
22.
所以我直接掏枪试图杀了小丑。
谁让枪好用呢?
23.
哦,蝙蝠侠又没有赶到。
但是讨厌的小丑躲过去了。
不愧是掉入化学池里的人,都变异了。
24.
还是觉得小丑好可恶。
居然不想给我的小鸟礼物!
太过分了。
25.
所以我只好接近他和他肉搏了。
哈莉不在这其实也挺出乎我的意料的。
也许这位女士终于放弃这个一心只有蝙蝠侠的渣男了?
祝贺(捧读)
26.
总之,虽然经历了一系列(也许没有)的困难,但是,不负众望,最终小丑还是被我杀死了。
好耶!
我没有破坏小丑的头。至少我保证了礼物的完好性。
就是不咋好割。
我当然不可能将整个小丑都带走给小鸟当礼物。所以我本来就是只打算把小丑的脑袋当成礼物。
希望不会吓到我可爱的小鸟(合十)
27.
总之,我最后还是没有把小丑的头割下来了。
因为蝙蝠侠出现了。
我是说,我被黑漆漆的大蝙蝠给一拳揍到旁边地板去了。
可恶,很痛哎!
“……蝙蝠侠……”我刚想爬起来,就被蝙蝠侠的又一拳给打懵了。
“别**打我脸!我的小鸟会吓到的!”我疼的大叫,希望脸没事(合十)
不知道是不是“小鸟”这个极具代表性的词——想小丑我是说。
总之,他没有在继续打我了。而是抓着我的衣领给我提起来了。
我翻白眼。
“F**K。”我吐出一个词。
蝙蝠侠极具低沉的声音响起——我很委婉了,“你有什么目的?!”
我感觉到他在压抑他的愤怒。
我得快点了。毕竟礼物肯定是拿不到了。不过也许我可以做一个乐高的给他,或者拍照片?
感觉到了我的心不在焉,蝙蝠侠放开了我一边的衣领,一拳下来攻击我的肚子。
还好我没吃东西。
我干呕。
“F**K,”我打算告诉他了。我怕我真的被打死,不,痛死,“呕……F**K,蝙蝠侠……你放开我……”我要被你勒死了。
新罗宾的声音响起,“蝙蝠侠,你应该放开他的。”
我被放开了。真的,只是放开。所以悬在空中突然失去支撑的我直接摔在地上。
“F**K。”我的视野开始恢复,由黑色变成黑色。
“小鸟……指的是你的那只小鸟。额,上一任罗宾。”我听到呼吸声加重。
“F**K。”
“你有什么目的!”压抑的怒吼,和我再一次感觉到的窒息以及突然加剧的疼痛。
“天……”我也许发出的是气音。
最后我只来得及告诉他们我家的地址,虽然他们肯定能查到。
希望蝙蝠侠听到了。
然后我就晕了过去。
28.
医院,果然。
一睁眼就是白色的我有所预料。
他们当然不可能让我看到蝙蝠洞。
不过资料他们肯定是掌握了。
没什么可担心的。因为我只杀过小丑。
我在行动之前也有发一个二选一。就在小丑的直播间里——我有一个擅长电脑的朋友。
二选一选的是小丑的死活。小丑当然会喜欢的。
毕竟这是他曾经最喜欢的游戏。
不过即使是让小丑活着的人数大于让他死亡的,我最后也会杀了小丑的。
这从来都只有一个答案(开心)
29.
我出院了。
是的,在病房找到1234……十几个监控器or监听器,以及住院期间的夜晚随机刷新一个蝙蝠侠or夜翼or三代罗宾or超人(这个就一次),我当然得早点出院。
蝙蝠家的控制欲果然一如既往的强。
再说一次,蝙蝠家的控制欲一如既往的强。
30.
对了,这期间我还看见哥谭报道发布了《韦恩的二儿子被找到,目前正在养伤》的新闻。
我在重申一遍,还好我不是罪犯。不然我就不只是被蝙蝠侠打几拳送医院了,而是送黑门监狱了。
重申一遍,还好我不是罪犯。
END.
我(对手指):虽然我闯入了小丑的舞会,但是是他先想打我的,我这是正当防卫。
蝙蝠侠:。
我(大叫):是他先在脑子里想杀掉我的!而且我还带你找到了上一任罗宾!
我(捂住耳朵):都是小丑想动的脑!你不能为了他杀了小丑!我知道!但是我可以!而且他们最终都是会放了我的。
我(突然平静):很多人希望小丑死。
蝙蝠侠:。
蝙蝠侠:我能说什么。
最后不了了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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