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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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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了我,所有的积蓄,以及一架小小的自行车,开启了一场流浪。
走到门口,却不知道该去哪,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向上一抛——是正面走左边。
他会带我去哪儿呢?不知道也无所谓,走到哪儿算哪儿吧?一路走着,饿了,就买桶泡面,渴了,就喝口水。
走到了路口,就拿出一枚硬币向上抛正面,走左边,反面,走右边,遇到多岔路口,多抛几次。
买了个相机拍下了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拍日出,拍日落,拍花,拍草,拍人。
很快,我多了个小伙伴——一只小猫,刚出生不久的那种,我把它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我的口袋,又上路了,当然,这也属于硬币决定的。
我继续流浪,直到我手上只剩下了那枚硬币,向上一抛——是正面
硬币让我卖掉了我的自行车,买了一把吉他,以前学过,我依靠它卖艺,这成了我的收入来源,我把我和她的故事写成了歌——《带你去流浪》
在一个广场上,硬币让我演奏这首歌,那也是我第一次演奏这首歌。
猫依然在长大了不少,我演奏时就趴在我面前,时不时叫两声,叫的很应景。
那天赚的很多,吃了顿好的——黄焖鸡米饭,这已经是我这些天吃的最好的了。
出门时看见一个人在一旁哭着,这一看就是失恋了,我当初失恋时也是这样的。
我安慰了几句。
不如去流浪吧,当一个流浪歌手。
他呆呆的看着我,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再一次踏上流浪,我又重新买了一辆自行车。
也不知从何时起,听我歌的人好像多了许多人,用钦佩的眼神看着,还有很多时候总能在大街小巷听到有人唱着我的那首歌。
我这么出名了吗?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一个俱乐部——流浪乐团俱乐部分组,而建立者上,却写着我的名字。
我愣住了,再看成立日期,是我和那人见面的那一天。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走了进去,里面所有人都沸腾了。
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捐了进去,签名是签的是“流浪歌手”。
猫丢了,就像她一样离开了我,我也累了,回到了出发的地方。
她正举办着婚礼,而我却正好路过,一切都是那么巧合,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
礼金。我说。
再然后我家成了俱乐部的总部,每天不需要工作,都会有这一笔钱,美名其曰:工资。
她的小孩倒是经常会过来玩,每次来时我都会给他唱《带你去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