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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108.

      提姆请假不来公司。

      他不来公司,我可以一个人独享整层办公室,加上他提前把手头的工作做完,我在办公室里愉快地躺了一整天。

      大多数时候提姆在偷溜前后都会乖乖把积压的工作做完,但很显然,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

      所以他每次回来,剩下的工作都和他加班前一样多。这正是永远达不到工作做完的真实。

      好在这个月我们的工作重点都在和友商的合作上,韦恩企业的工作基本做完,剩下的部分要看对方的对接工作。

      我难得享受了一个在公司度过的悠闲周一,在秘书办茶水间串门好几次。

      茶水间堪称是韦恩企业情报处,要不是提姆提前给我打了电话,她们恐怕比我还要早知道提姆请假的消息。

      “德雷克先生怎么又请假了?”好几个人朝我看过来,“听说他连理由都没报备。”

      谁知道呢,可能在地球另一边或者外太空大战外星人吧,众所周知迪迦出现的时候是见不到大古的。

      我面不改色,“提摩西先生的腿伤复发,请假回家修养了,要连续做一个星期的理疗。”

      “好惨,”有人感慨道,“德雷克先生出车祸断了腿,韦恩先生滑雪摔了手,他们应该去找几个马蹄铁挂在门上化解霉运。”

      上次提出蝙蝠侠藏身韦恩企业中的那位名侦探再次突发奇想,“说不定他们是一起受了伤。”

      “韦恩先生不是滑雪摔的吗?”

      “他们可能是在同一个坡上摔的,”名侦探表情严肃,“一个人开车一个人滑雪。”

      思维再度扩散,“怎么不能是德雷克先生撞到了滑雪的韦恩先生,于是双双断手断脚。”

      后续的猜测越发离谱,各种豪门恩怨、父子恩仇、时空穿越、平行世界的猜想都冒出来了。

      我按耐住眼角跳动的欲望,不让自己成为公司里第二个“眼角跳计数器”。

      错了,名侦探。你被提姆给出的错误线索误导,自然不能推理出真相。

      这个假瘸子根本就没有断腿,更没有出过车祸!

      109.

      非常令人为难的一点是,当你在工作中忙得团团转时,一天的时间会飞快过去,当你清闲地躲在办公室划水,一天好像又非常漫长。

      准点下班,老爹回了温哥华,我换了一身衣服,去超市购买这周的生活用品。

      超市里的电视在播报新闻,我扫了一眼,又有罪犯被捕入狱。押送现场的直播能看到一角黑色的披风。

      镜头再转,掠过一抹红色。

      我摩挲了一下手里的土豆,感觉好似在揉谁的头顶。

      真忙啊,真正意义上的二十四小时无休全天候加班。他的头发一天不掉一百根我不服气。

      为什么他的头发看上去还是非常茂密的样子,难道他一天掉一百根头发,但是会长一百零一根吗?

      110.

      回到家,我提着从超市买来的两大袋东西往冰箱里塞。

      我才把冰激凌从包装袋里拆出来,还没摆进冷冻层,阳台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有不速之客降临我的仙人掌王国。。

      我眯起眼睛,没有急着过去,而是用手机调出阳台上的监控看了眼。

      刚刚登上电视的那位手足无措地站在一堆仙人掌和仙人球中,小心翼翼地迈了几步,从仙人球上扯下被挂到的披风。

      他到处看了看,看到挂在护栏上的一排三色堇,嘴角流露出笑意,拎起旁边的水壶给三色堇浇水。

      “你小心浇太多水把花浇死了。”我靠在门边,“我每天都有浇水。”

      红罗宾转身,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把水壶放回去。

      一圈亮出尖刺的仙人掌家族围着他,大刺小刺长刺短刺齐亮相,防得就是他这种不打招呼直接落到别人家阳台上的法外之鸟。

      “有何贵干?”我拆开手里的冰激凌,当着他的面吃起来,“先说好,我家里可没有藏匿逃犯。”

      面罩自带的白膜遮住他的眼睛,我不喜欢,失去一处可观察的地方不利于我看穿对方的情绪。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面上挂着和这身披风不符的轻松笑意,“我需要借你家阳台的监控查些东西,来找你要许可。”

      “哦,”我觉得有点怪异,又不好说,“我以为你们会直接偷偷黑进来,在我发现前就解决一切呢。”

      “万一被发现,你肯定会生气。”

      红罗宾往前走了两步,披风第二次挂在仙人掌上,倒霉的现状让他不得不束手束脚地站在原地,精英氛围荡然无存。

      我就知道我没有白种一阳台仙人掌。

      “不会生气,”我诚恳道,“生气了也不会冲过去打你,毕竟我们不熟。”

      和红罗宾认识的是黑……咳,安保公司千金,关我一个辛苦打工人什么事?

      辛苦打工人认识给她发工资的领导,又不认识红罗宾。

      合情合理,逻辑圆满。

      他看了我两眼,没在继续往前站,而是微微扬起唇角,尽力显出友好的样子。他大概认为他把自己的失落隐藏得很好。

      “现在我们认识了,”红罗宾伸手在仙人掌上揭下披风,“我们见了两次面,不属于陌生人的范畴。”

      强词夺理,不过再拒绝下去好像有点无情了。我咬着挖冰激凌的勺子,掩饰自己的不知所措,“你查吧,我批准了。”

      “唔,谢谢。”

      我们两个人,加起来年龄超过四十岁,像两个傻不愣登的木头桩子戳在阳台上。四周围着一圈圈仙人掌仙人球,好似我们是两盆仙人掌成精。

      红罗宾亮出他的腕部电脑操作一番,我吃着冰激凌看他操作。

      气氛一点点冷下来,明明这只红鸟擅闯我家阳台,我却觉得有点微妙的不自在。

      思来想去,大概是因为他身为义警的那股进攻性让我抗拒。

      这群在哥谭昼伏夜出的家伙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活跃在钢铁森林的猎手,随时都有扑上来撕咬猎物喉咙的可能。

      来者是客,我推开客厅到阳台的那扇门,去冰箱里拿了一盒冰激凌。

      回到阳台上,红罗宾向我点头,“谢谢,我找到我需要的东西了。”

      他有点犹豫,“那……再见,祝你今晚过得愉快。”

      “你等一下,”我抬了抬下巴,在他跳上阳台围栏前叫住他,“你吃蓝莓味的冰激凌吗?”

      他愣了一下,紧接着笑起来,“有没有香草味的?”

      没有,爱吃不吃,惯得你。

      111.

      我可能疯了。

      有外星人在大气层外用某种精神光波操控了我的大脑,让我做出如此不理智的行为。

      我和红罗宾并排坐在沙发上,一人捧着一盒冰激凌挖着吃。红罗宾用的是一次性勺子,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等会儿肯定要带走。

      “你没事情做了吗?”我不客气地问,“正常流程不应该是你谢绝我的好意,一甩披风潇洒离开吗?”

      “不能随便辜负别人的好意。”红罗宾理直气壮,“今天最后一样工作就是借你家的监控一用,后面的事情只需要等待时机。”

      “原来如此。”我拖长声音,“那你明天肯定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吧。”比如工作、工作和工作之类的。

      “这要看情况。”红罗宾装出思考的样子,“明天我未必在哥谭。”

      那你现在不该坐在优秀市民家的沙发上吃零食,赶快回去坐在你黑漆漆的小飞机里赶路吧。

      “你很想我离开吗?”

      是啊是啊,赶紧走啦。

      我刮干净最后一点冰激凌糊,“随你,吃完东西顺便帮我把垃圾带出去。”

      一个冰激凌换一个帮忙倒垃圾的帮工,不亏。

      堂堂红罗宾拎着垃圾袋的样子很逊,但我相信他把垃圾扔进垃圾箱里的样子一定很洒脱。

      “那我先走了。”他一直扬起的嘴唇蠕动几下,没有选择发出声音。

      我会一点唇语,知道他在说什么。

      “伊芙”,是我的名字。

      这只小鸟轻盈地从被仙人掌装点得绿意盎然的阳台上飞走。

      等到在阳台上看不见他的影子,我慢悠悠晃到他之前待过的地方,四处翻找一阵,在盛放三色堇的花盆外找到了几个小小的装置。

      没有监听和监控功能,不如说是一种防卫装置,老爹的安保公司常常用到类似的东西。

      我把那几个小东西放回原来的位置,趴在栏杆上对着街道上繁华的夜景发了一会儿呆。

      手机嗡嗡响,我点开消息,来信人是我的好上司。

      “明天有业务对接的工作需要麻烦你跑一趟,明早八点的飞机,目的地在纽约,麻烦你了。”

      通常我们短时间内不会出差两次,有紧急业务也不至于让我到出差前才知道消息。

      我有预感我家这片位置会发生一些事情,所以他们才急着让我转移。

      我想了想,没给老爹打电话,往提姆那里发了一条消息,“好。”

      出差回来不过一两个星期,我又一次搬出我的行李箱,往里装进衣服和笔记本电脑。

      这次的合作企业是哪家,总不会是斯塔克企业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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