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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10 地狱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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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伦在我放缓、低沉的阅读中阖上了眼。长长的灿金色睫毛在眼下落下一层阴影,薄的像纱帘。
他的右手隔着手套攥着我中指和食指,指尖粉白。略高的温度透过黑色手套传递过来,就像火焰一般灼痛我冰冷的皮肤。
我单手合上书,在黑暗中坐着,一动不动。
窗外的寒风如同咒骂一般不停地呼啸,隔壁的男女也已出了欢愉的高潮。走廊里来来回回都是脚步声和吵嚷声,突然有人动作太大拍到门上,老旧的木门被撞得吱呀乱响。
看似平常的响动声却令人心惊肉跳。病怏怏的小天使藏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还容易,但想要在一群嗅觉灵敏第六感比嗅觉还要灵敏的恶魔眼皮底下溜走,即便有我帮忙,那基本也是不可能。血族习惯独居隐匿,就算猎食也是一个一个偷偷放倒,让我没有任何准备地去对付一群武力爆表的家伙们,我们俩就是挂估计也会挂得比较悲惨。
想到这里,我忽然被自己的思路震到了。
是了,为什么,我要为了一只养来做储备粮的废柴天使挂了?
这根本就和我的处世之道相悖,我怎么越过越傻了?
我捂住额头,盯着床上的金发小天使半晌,慢慢眯起眼睛,忽然揪住手套的一角,将他握住的手抽出来。
不行,我得杀了他。
我的手指很细很长,因为不见光,苍白得就像骷髅。我抬起手,环住他细弱的脖子。
美味带不走,就是累赘。这一路上疲于奔波又饥又饿,他的血正好可以用来补充体力,方便我更好地躲避玛门的追击,也不用再费劲想怎么处理尸体,真是一举三得。
我很自负,这点我不否认。这个世界上没有我做不到的事,只是有些事情对于我来说,暂时缺乏完成的理由或者条件,所以我不会去做。作为一只从小靠自己生存的吸血鬼,这么多年我早就懂得,所有东西,不论大还是小,你要想得到,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可很多时候,这个代价都是非常不值得的。
弱肉强食,原本就是这么个道理。小家伙能活到现在已经很反常了。我只停顿了一秒,便弯下腰,用舌尖轻舔一口他的脖子。
高温覆盖的皮肤散发出小家伙身上特有的奶香味,一瞬间,脑中轰然燃起一股异样的兴奋,就像过电一般顺着脊背蔓延上头顶。一时间兴奋得晕眩,饥渴,欲望,和贪婪叫嚣着,冲上云霄。我闷哼一声,双手发抖,一百二十年前那股香甜的鲜血味道似乎又涌上舌尖。
我忽然激动得再也无法自控,扳住他就是倾尽全力地一咬。
血肉被锋利的牙齿贯穿,这一下大概是难以忍受的剧痛,达伦猛然张开眼睛,张嘴就要叫喊。我干脆地抬腿凶狠压住他的动作,将戴着手套的左手塞进他嘴巴里。
得不到的,毁掉就好了。
我曾经一直是这样想的。
这不是少年的幼稚,而是在无数次失去之后才得出的答案。
一百岁时从未谋面的祖父曾送给我一只纯白的地狱犬。那是个相当罕见却十分遭人鄙视的品种。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它的毛色太像天上那帮鸟人。祖父说是在路上捡到的,那时它的母亲为了保护它刚被一群恶作剧的小恶魔砍死,这家伙正躲在母亲的尸体下舔她犬牙。祖父觉得它都倒霉成这样居然活下来也挺不容易的,就顺手把那群熊孩子给赶走,将它带给了我做礼物。
我对白毛还是黑毛倒是无所谓,而且事实证明它的确是条好狗,因为它很忠诚。
我替它取名叫巴克,意思是矫健的雄鹿。很奇怪,纯白的皮毛似乎也磨灭了它的天性,地狱犬天生凶猛好斗,巴克却温顺得不行。两只眼睛水汪汪的,成天只知道围着我转圈傻乐。
后来巴克死了。
那是最严酷的一个寒冬,我只有二百三十七岁,血族大规模迁移回人界,而我不愿意回去。吸血鬼不死不灭,可是在人间却必须东躲西藏。
这是天界和魔界新出现的一个纷争不断的话题。我们血族虽然诞生于人界,可就本质而言,却要跟魔族更加亲近。特别是自从贝利尔陛下通过允许血族自由出入魔界并提供避难援助的法案后,天界和魔界的关系更加紧张。神族把血族当做人类中的害虫看待,跟当年诱惑夏娃吃下禁果的萨麦尔以及引诱米迦勒下地狱的路西法一样不可饶恕。
梅丹佐一听说此事,立即向魔界发出了严正警告,当然,这样的严正警告在魔界众人看来跟放屁没什么两样。在贝利尔的经营下,魔界如今的实力比路西法时期甚至还要更上一层。路西法虽然挂了,可神族并没讨到多少好处。米迦勒化了灰,耶和华更是销声匿迹,千万年过去,也未曾再现神迹。
贝利尔热火朝天忙着搞建设,自然没空搭理他。
没想到一向最擅长息事宁人的梅丹佐却认真起来,又是调兵遣将又是购置武器,还在逼近红海的位置搞了场大规模军事演习,气势汹汹,还挺像那么回事。接着这位爱讲冷笑话的天界宰相又发来一封外交辞令,据说上面只有一句话:
亲爱的小贝利尔,
想要攻占人界,飞上红海,没有两只以上的翅膀是不行的哟,啊哈。
你的真诚地,
梅丹佐
路西法作风强硬,而且相当记仇,可是贝利尔不同。
如阿萨勒兹玛门等早已忍无可忍,强烈要求攻打天界。可是魔王贝利尔只是坐在高高的御座上一言不发。他将那封信轻轻折好,放到身旁的银盘里,在所有人的吵嚷声中静静离开。
纯黑的披风盖住他的单翼,兜帽下那张白骨森森的面庞看不出任何表情。
第二天,他在秘密会见多位大臣后,一致通过另一条限制法,声明对血族的政治援助必须建立在血族不干扰人类正常生活的基础之上。并对具体各种细枝末节出了详细解释。
回到我刚才说到的地方。
那年冬天,我只有二百三十七岁,还处于幼年时期。我不愿意回去,因为我讨厌必须躲着人类生存的条件。在魔界,我至少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街道上,可以与魔族正常地交谈,可以生活。就算是成了杀人犯,换个地方换个名字,我照样可以自由自在。
我成了留下的少数派中的一员。没有血族愿意带一个没用的累赘生活,于是我开始了为生存而生存的日子。我没有魔力,也没有蛮力。每天除了翻垃圾箱就是去捕猎比我弱的魔族小孩。这当然是难度最高的,这么一丁点的孩子往往都有非常健壮的父母,我根本什么技巧都没有,被抓住那真是太平常了。
大部分时间,人家会念在我年纪太小,胖揍一顿就完事。难免遇到几个暴力倾向更严重的或者是变态,那才是真郁闷。
那年冬天我遇到了难免遇到的家伙们,具体细节不想回顾,总之后来我已经彻底爬不起来,天天躺在一口小棺材喊饿。周围连只鸟都没有,只有巴克那只傻狗依旧伸着舌头围着我团团转。
有一天晚上,就在我做梦自己会被活活饿死时,巴克忽然出现,嘴里衔着几只死耗子。我就靠着这样连食物都算不上的东西艰难地过活,从此后,巴克每天都会出去帮我带点野味。直至一个月后的一天,它消失了。
我以为它真的离开了,也没什么感觉,只等着自己慢慢死去。
没想到又过了三天,忽然有一只看不出形状的丑陋的动物一瘸一拐地走近我的棺材。
我看着那团丑陋的东西很久,才试着喊道:“巴克?”
它像是疲惫至极一般,靠着我坐下,慢慢动了动耳朵。
就像在火堆里滚过一样,巴克浑身上下连一丝好的皮肤都没有,更别提原来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白毛。狰狞的红褐色伤疤到处都是,简直就是一团丑到家的肉球。他睁不开的眼睛盯着我看了半晌,忽然晃晃脑袋,凑近我嘴巴,用脖子轻轻蹭了蹭。
我竟然明白了它。
它叫我吃了它。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什么心情。
沉寂百年的心脏好像忽然学会了收缩。
就像现在。
随着鲜血的流逝,出乎我预料的是达伦身上的金光不灭反亮,金灿灿的光芒热烈盛放,跟太阳似的无法控制。我心里咯噔一下,还没来得及用被子捂住,就听见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敲门声。
“先生,打扰一下,能开开门么?”
一个粗嘠的声音在门外道,紧接着传来许多人的议论声。
“看见了吗看见了吗!我靠,这不是圣光是什么!刚才我说什么来着,还不信!闻到那气味了吗?这里面呆的不是魔族,是天使!路西法见证,这屋里窝藏了一只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