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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余生晚也》的番外1 ...
俞阳子爱上江昊年,似乎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
那时候仅仅只有十三岁而已,十三岁的女孩子,华裔,黑衫,有一双深深的黑色瞳孔,倒映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魅惑与妖冶,又带着异族的血统,目光清冽不羁,一身波西米亚气质,小小的波西米亚彼时流落在缅甸一处以赌石闻名的城市。
这个女孩子一身黑衣,偏偏手捧着有如火海一般亮烈的红色玫瑰。
她在卖花。
正是酷热闷燥的夏季黄昏,街头的少女不似别的卖花女那样,捧着花束跟跑在行人的身旁脚后,一脸渴望一身疲惫,俞阳子只是站在那里,人潮来往的渡口,夕阳沉醉,在天际线的边沿燃烧出冲天的晚霞,她的目光沉静,眼角微翘,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倨傲地站着。
就这样,江昊年见到她。
他已经不是初谙情事的懵懂少年,在他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已经经历过不少女人,妩媚的,青春的,热情的,天真的,他见证过许多女孩成长为女子的成人礼,以血的方式,以惨烈的性的方式。
他自然也熟悉女子们的表情,情/欲的,深情的,思切的,渴慕的,可是在眼前这个女子身上,或者并不能称她为女子,她虽然高瘦纤巧,但是就发育来看,只不过还是一个孩子。可是在这个孩子身上,他看到了深深的厌倦。
那种经历了生命幻灭之后的,浓浓的,疲累的,厌倦感觉。
你可以在一个老女人故作娇矜的时候捕捉到她身上的天真,但是你很难在一个孩子没有遮掩的脸上看到沧桑——那种与生俱来一般的倦怠,慵懒,媚气,像是一朵花,已经开到全盛,下一秒就要开始腐坏,堕落,毁灭,万劫不复。
那种美丽简直像是初阳一般要喷薄而出。
实在是太过惊心动魄。
所以他走近她,仿佛是冥冥之中设定好一般,他要遇见她,闻到她满怀的浓郁的玫瑰花香。
黑衫下的身体又瘦又细,但是力气却非常大,江昊年走近了,才发现她后面背着一个极大的双肩背包,很胀,可以猜出塞满了东西,她却站得笔直,他在她黑色的瞳孔里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蔷薇科的花。”他看着她一头栗子色的长发,用中文说,“如果在鬓边别一只粉玫瑰,你将会愈发美丽。”
她仰着脸看他,笑了,露出很深的梨涡,美得耀眼,“先生,你要买花吗?”
江昊年摇头,“我并不买花。”花是太多娇贵的东西,同女人一样,他总是谨慎靠近。
眼前的人一弯身,满怀的玫瑰洒了一地,像是一摊血,俞阳子看着一地残花,轻声叹息,“你不买花,那我还留着它们有什么用?”说完,撩一撩头发,黑色衣角擦过江昊年的衣襟,原来这样燠热的傍晚竟然还有可能来了一场风。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玫瑰,只轻轻做了个手势,后面有侍从给俞阳子递上金钱,非常丰厚的一笔钱,足足可以拿去开一间花店。
她却露出惊愕的神色来,随后小鼻子气得皱成一团,“我不要钱!”
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只是在看着一个孩子,“那你要怎么样?”
俞阳子注视着他,没有预兆地笑了,脸上依旧有致命的倦怠感,却忽地多了很多明媚的神采来,很艳,“呶,你是要去那里吧?”
那是赌场,赌石的地方。
“你带着我去,我会是你的lucky charm!”
当晚,在俞阳子的示意下,江昊年开了一块石头,那块石头表面很是平淡无奇,普通的赭色外表,切开很深的地方都没有半点玉石的痕迹,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要相信这是一块死石了。
就是这样一块被其他人否定掉的石头,最后开出了最纯正最优质的蓝色的翡翠玉。
它给江昊年带来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等江昊年看着顽石变为美玉的时候,他突然发现,站在自己身边的俞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鬓角插了一朵粉玫瑰,正斜着眼睛看他。
周围人声鼎沸,他却很清楚地听到她的声音一字一句地传进耳蜗里来,她说,“我很喜欢你。我可不可以喜欢你呢?”
后来,后来江昊年依然经历过一些女人,他听过很多情话,但是唯一记住的,只有两句——俞阳子说的,算是一句。
我很喜欢你。我可不可以喜欢你呢?
这样热烈,这样落寞,这样无可奈何的话,偏偏是一句情话。
又偏偏由她来说出来。
自古以来,美人便不自觉地会受到一些优待,做事情大多容易成功。而同时,人们也不能要求美人太多,她有美的自觉就够了。
俞阳子运气够好,不仅是赌石,戏路也走得非常顺利,有人捧,作品又卖座,不过才十六岁,已经拿得影后。
拿奖后的庆功宴上,江昊年派人送来的礼物是一件珠宝,那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东西,温莎夫人的遗物,玫瑰红的胸针,来自蒂凡尼,拍卖价格几乎是天价的东西。
众人艳羡地叫嚷着“阳子你赶快戴上这件宝贝吧”,俞阳子却不置一词,盯着那夺目的红色看了好久,目光里浮着冰冷的寒冰,她一把丢掷了那个盛放着珠宝的盒子,语气不屑且有怒意,“不过是碳!”
在场的每个人无不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叹着这是唱的哪一出?
俞阳子提着礼物厚重的裙摆离开了公众的视线,坐在休息室一个没有灯光的角落里打电话。
江昊年的声音里似有笑意,“怎么了?礼物不喜欢?”
“我不要死人留下来的东西。”温莎公爵死后,华利丝的生命也灰了,守着一大堆故人留下来的珠宝又有何用。那些不过是碳,而最珍贵的人,却已经不在自己身边。
“那想要什么?”
她捏着电话,一言不发。
终于,江昊年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说,“阳子,你是主角,不能缺席太久。”
她嘴角升起一抹笑,“江昊年,你知道的,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吻而已。”
她至始至终都没有得到那个希冀中的吻。
江昊年结婚的前一天,江宅一片沉郁萧瑟的气氛,俞阳子先是在私家马场以一把□□射杀了一匹红棕色的英国纯血马,后来又在厨房把明天婚礼的蛋糕狠狠砸烂。
那匹马是陆雅言听说江昊年喜欢骑马之后送过来的,蛋糕也是准新娘娘家提前送来的心意。
婚房的家具,床单,地毯,被刀砍刀割,伤痕累累,俞阳子累了,便坐在支离破碎的地毯上喝一瓶红酒。
江昊年进来的时候,她只是抬头淡淡看他一眼,声音平静无波,“江昊年,他们是对的,他们说,自古以来,凡是花瓶,最后没有一个会有好结果。看,我就是这样。”
他对她伸出手臂,“阳子,站起来。”
她无动于衷,摇了摇头,“江昊年,你要怎么安排我呢?我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
他并没有收回手,还有维持着那个姿势,像半个拥抱,“我不会左右你的生活,你可以自由选择你的人生。”
俞阳子的最近残留着一丝酒精的痕迹,绯红色,非常诱人,她眯着眼睛对她嫣然一笑,然后便开始脱衣服。
一件,两件,脱得非常用力,非常凶猛,然后她攀上他的手臂,欺身过去。
“江昊年,你抱一抱我,好不好?”
那一年她十七岁,拍了七部电影,部部成功,既叫好又叫座,最年轻的影后,美得史无前例,是城中无数乌衣子弟的梦中女神。
那一天,十七岁的温热的身体苦苦地企求男人的拥抱,她舍尽了羞耻之心,拼尽了力气,紧紧地抓住他。
江昊年的表情一如既往地清冷,淡漠,遥不可及,他轻轻拍了拍她柔软白皙的脊背,“阳子,不要闹。”
不动声色却是无比坚定的拒绝。
俞阳子的脸颊深深地埋在他的臂弯里,鬓角的玫瑰开得近乎颓败,散发着靡丽的香气,她似乎异常疲倦,听到他的话后大大地吸了一口气,张开了嘴,狠厉地咬在了他的手臂上。
那么激烈的爱意,那么激烈的恨意。
“余生之年,我再不会与你相见。”能够牵扯进余生的,大抵要与爱有关。
她一直是最难的那一个,因为爱得深,爱得早,爱得无处可逃。
很久很久,江昊年都没有声响,俞阳子感觉到嘴里蔓延着的愈来愈浓的血腥味道,却不敢抬起头,也不敢松开嘴,她心里非常清楚,她一旦松开他,就是要永远地诀别了。
庭院深深,玫瑰在暗夜地无声无息悄然盛放,直至开到败落。
婚礼的那一天,俞阳子不知所踪,给他留下的东西,是那只昂贵的红宝石胸针,还有一张便签,她的字没有人那么美,只有一行,却很难认:
你是受到上帝祝福的摩西,将海水分开。
《旧约》里说,摩西出埃及被困于红海前,受上帝赐福得将海水一分为二,得以率领犹太人渡海。
于她而言,他便是受上帝祝福的摩西,带领她,泅渡过茫茫无边深海。
她必须爱他,就像万劫不复的宿命。
后来江昊年在报纸上看到俞阳子生女的报道,附着照片,她戴着巨大的黑超,依旧穿黑,像一只翩跹的黑蝴蝶,悠悠然飞过茫茫人海。
她的孩子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点漆的眸子,在报纸粗糙的印刷下,还是无端地显出惊艳来。
陆雅言坐在他身边,感叹一句,“这可怎么好,妈妈生得那么美,女儿也是安琪儿,一双祸水可是。”
他淡淡看她一眼,没有说话。
俞阳子在十八岁时诞下的孩子,取名为俞笙婉,孩子父亲不明。
《余生》包月了,所以番外发到新文里。
因为宿舍现在开始限电,写作条件有限,所以更新不定期、、、、但是会尽量周更三次四次
谢谢你们看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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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余生晚也》的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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