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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13 ...

  •   高考越来越近,每天的生活像是电脑里的操作执行,复制粘贴。日子枯燥得连哈根达斯都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一切都在静默地演变,一丝一毫难以觉察。只有墙上的倒计时牌日渐变小的数字在提醒我们,日子确确实实地在流逝。当学委一连几天都忘记撕掉纸张,时间仿佛便是停止的,又有一天突然都把累计的一次撕走,这时才会发现原来一切已经在不经意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改变。
      每一个进门的同学总会惊讶地感叹一番。
      “啊!原来只剩下XX天了,日子过得真快”。
      “不是吧,我还以为有XX天,惨了,我的高中生活就要完蛋了”。
      还有人会说,“太好了,受折磨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好日子还会远吗?”。
      ……
      有这么的一种幻觉,昨天是在纸张撕裂的那一刻迅速地与今天断裂出巨大的空虚感,像龙卷风,像黑洞,把一切都吞噬了,徒留下一片狼藉的空白。
      我趴在桌子上懒懒地睡着觉,早上太早起来看书了,课间的时间要好好补眠。
      朦胧中,有人敲了敲我的桌子,我太困了,头也没抬就含糊地问了一声“什么事”。
      “哦,不好意思打扰你睡了。是这样的,我想请问你放学以后有没有空,我想补一补历史,可以吗?”
      “恩恩”。
      我又再次睡过去了。

      数学老师在拖了20分钟之后,终于依依不舍地放我们回家了。已经到了最后冲刺阶段了,一放学就如沙丁鱼一般涌出课室的现象已经很少了。只是特别情况还是会出现在周六的下午。下课没多久,课室里只剩下三三两两埋头苦干的同学。
      我眼巴巴地和一条代数题对峙了10多分钟,终于决定放弃了。我不得不承认,数学白痴这个光荣的头衔。我叹了口气,把桌面上的书都整理好,拿着包包正想走出门口。
      “小陌,等一下”。
      我回头看,原来是叶墨。带着眼镜的叶墨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是一个简单的温润如玉就能概括。黑框眼镜帅气地架在高挺的鼻梁上明亮的瞳仁闪烁这柔光。我的脸顿时红了,这是第几次,他亲切地喊我的名字,“小陌”。字音节的最后是微微上扬的嘴角。
      “怎么走了,你不是答应了要帮我补历史?还是你有急事要先走”?
      叶墨手拿着昨天测验的试卷站在离我座位一米的地方,另外一只手无奈地推了推眼镜。
      我极力地回想补课的事,终于发现那段被遗忘在课间的记忆。本来怒火十足的胸膛遇到叶墨俊俏的小眼神,立刻平熄了所有怒火,连火苗也无一生还。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极力压低音节,把最温柔的声线飙出来。
      “噢,对不起我忘了,我现在帮你补,呵呵”。
      “如果你有事,你就先走吧,我这个不急,或者我请教别的同学也可以”。
      “不行”。
      我一时心急大叫了一声,怎么能白白放弃与叶墨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了。更何况谁不想指染叶墨这种小白脸呢,我可不能让其他女生有可乘之机。
      叶墨果然是被我的激动吓了一跳,班上的其他同学都转过头来奇怪地看着我。
      “呵呵,我们先从那里开始”,我尴尬地抓了抓头,迅速地抢了叶墨手中的试卷。
      92分,叶墨的试卷的右上角清楚地打着92分,我惊讶地检查着有没有把试卷反过看。啊,不是62,真的是92。刺眼的92分下面还有历史老头特别标上的优秀卷的字眼。
      抬头正好对上叶墨会笑的眼睛,质问的语气迅速消退,我又被他的温柔打倒了。一想到自己反复检查试卷的丑态尽收在他眼底,我立刻振作起来,不能一衰到底,要留个好印象。
      我立马收复心情,调整了坐姿,压低了声线,“叶墨同学,呃,你是开玩笑的吧。你的成绩已经是全级最高了,我还有什么可以指导你的,呵呵”。你分明就是在找碴吧,我这个历史老头的得意门徒都是拿了89.5,我那个恨呀,上帝太不公平了。我跑去跟历史老头理论了半天,磨了一天才把可恨的0.5分争取回来。本来以为终于拿了个第一回家光宗耀祖,谁料就一个墨子同学就把我压下去了。
      “哦,不是这样的,我看过你的试卷了,你的主观题比我做的好。至于选择题那里我想你应该是涂错卡了吧”。
      我的大脸又一次红起来了,这次是因为羞愧。在谁面前出丑我也没所谓,只是让我心念念着的叶王子知道我居然会犯错填卡的白痴错误,我都有了想用头发吊颈自尽的冲动了。
      “所以,其实我想请教一下你主观题的答题技巧。”
      叶墨诚恳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握着我桌面上已经写得很短的铅笔。阳光从四十五度斜斜地打在我对面的俊俏男孩的眼皮上,低低垂下的眼皮专注地看着试卷。男孩原本皱着的眉毛,随着铅笔在纸上的律动,而慢慢地变得放松。
      “这里是不是应该把历史时间也回答上去比较好”。
      “嗯,时间是占两分的”。
      “……”
      “那个五四运动的意义是什么来着”?
      “为什么要写?这里考的好像不是这个吧。”
      “哦,对不起,我搞错了。”
      “……”
      “真想不到,原来叶王子也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我似乎越来越放松了,不再纠结于那些男生对女生的印象。如果真的爱了,无论我是个怎样的人,温不温柔,漂不漂亮,你是不会在乎的。
      “呵呵,我还真不知我有这样的封号呢!王子?很奇怪呢!我还是比较喜欢墨子的叫法,那个春秋时期宣扬着’兼爱非攻’的雅士,呵呵,虽然主张比较中庸,但还蛮适合我的。”
      叶墨继续用着我的短铅笔,笔头太短了,叶墨修长的手指难以把握,铅笔总是打滑,本来好看的隶书都成了草书了,只是笔风还在,苍劲有力。
      这样好看的男生难怪会成为女生心中的王子,出众的外表,优秀的成绩,随和的个性,哪一点不引人注意?只有随便的一点就可以在这间只有才子难得王子的省重点,激起千层浪,让无数女生的心波涛汹涌吧。
      这么优秀的男生会喜欢怎样的女生呢?
      突然冒出来的念头让我自己觉得很诧异,怎么就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喜欢自己的呢?
      我的思绪又一点一点地纠缠起来了,如蚕丝,如乱麻。
      即使是网络的表白,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接受。从开学典礼上看到他以后,我就认为自己喜欢上他了。喜欢上他记忆中模糊的背影,喜欢他钢琴十级的优秀,喜欢他俊朗温和的外表。
      我曾经跟许多女生一样设想过很多跟他表白的话语,场景,表情。却从来没有想过,如果真的有一天,他答应了要怎么办。
      所有东西都停留在少女青涩的暗恋,即使是网络上的大胆宣言,也从未想过池越半步。
      我明明就是那么喜欢你了,怎么还是不敢靠近呢?
      男生突然停下手中的笔。
      “小陌,你还真是贤惠,笔用到这么短了还舍不得扔。”说着把短短的铅笔扬起,“不过其实它丑的蛮好看,有主人的风格”。
      是说好看还是丑呢?
      我正纠结着叶墨的话,一只大手从天而降落在我的头上。
      “回神了,小陌老师”。漂亮的手掌在我头上乱揉着。
      真希望时间可以在这刻永远停止。
      真希望可以永远和他在一起,享受着这种宠溺的行为。至少我可以单方面地认为这是一种宠溺。
      还有那支笔,我是不会扔的。
      因为有你握过。
      因为,你曾经为了它,称赞我贤惠。
      因为,你曾说它丑得很好看,有主人的风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chapte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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