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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坦白的过去 ...

  •   向嘉再次坐上了周宽的超跑,他本以为自己今天有幸能见识一下传说中有钱人居住的大别墅,结果车子驶入了一片普通的居民区,小区外围还有很多颇具生活气息的商铺,什么超市、烟酒店、水果摊、理发店、小饭馆,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唯独不见他想象中的高大尚。
      周宽把车驶入地下停车场,上电梯的时候,向嘉打量着贴在电梯里的各种小广告,终于还是没憋住,开口问道。
      “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
      “这里怎么了?这个小区周围的生活设施很齐全,交通也很便利。”
      向嘉挠挠头:“我本来以为,终于有机会可以参观一下大别墅,没想到你住在这么普通的小区里。你那辆跑车,在这个小区里肯定特别惹眼吧?”
      电梯停了,两人走下来,周宽在一扇防盗门前停下,一边拿钥匙开门,一边说道。
      “我事业刚起步,车子是充门面的东西,不用好的别人不会把你放在眼里。至于房子么,反正是自己住的,只要舒适、安全就行。”
      向嘉嗯了一声,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一方面他和周宽的观念倒是一致。周宽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挂在门口衣架上,又拿来拖鞋给他换。
      周宽又说道:“我一个人住,你不要拘谨,随便参观。我先去做饭。”
      “哦,好。”
      早在刚进门时,向嘉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像是在炖煮着什么肉。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好奇地向厨房位置张望着。周宽已经进了厨房,只见他挽起袖口,洗过手后又在腰间娴熟地系上了围裙带子,衬衫、西裤和围裙,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派头。
      向嘉自己在屋子里参观起来。这间三室一厅的房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装修处处透着老旧,但是被收拾得非常整齐。风格也简约大气,整体色调以温暖的木质色调为主,为数不多的几样装饰恰到好处地起到了装点的作用,既不简陋,也不浮夸,颇具生活情调。屋子里随处可见花花草草,它们长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可见被主人照顾得很好。
      三个房间,一间书房,书柜里摆满了不同种类的书本。还有一间显然是客房,家具很少,冷冷清清的,没什么人气。另外一间最大的卧室,显然就是周宽的卧房了。
      向嘉没好意思走进去,就站在门口简单地参观了一下。
      卧室就是普通独居男人的样子,有些乱,但是不脏,用过的被褥胡乱堆在床上,看来周宽也没有铺床的习惯,这点倒是跟自己很像。主卧有一大面落地窗,能想象得到,如果是白天,阳光满满当当地洒进来,飘飘忽忽地落在床上,画面一定非常温暖。
      向嘉从主卧转出来,路过厨房时,越发浓郁的肉香味从里面飘出来。他探头向里面张望,看到一口小砂锅摆在煤气灶上,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香味极其诱人,他忍不住赞叹道。
      “好香啊!怎么这么香。你在煮什么?”
      周宽站在料理台前,正在切菜,他修长的手握住刀柄,速度很快,一段小葱在他的动作下,变成颗颗青白分明的颗粒。
      “猪脚。矮柜上有音响,放点音乐来听听。”
      向嘉回身看向客厅,一堵墙边果然摆放着一组高低柜,上面摆着一组音响,几件雕塑摆件,一小盆茉莉花以及几幅相框。他走过去按下音响的播放键,一首粤语歌轻快地流淌而出。
      “愁看残红乱舞,忆花底初度逢……”
      “难禁垂头泪涌,此际幸月朦胧。”
      向嘉闻声望去,愣愣地看着周宽端着两碗饭,一边哼歌一边从厨房里走出来。
      音响里的男声婉转动听,周宽的声音仍如砂糖般,又甜又沙。
      向嘉愣道:“你……会讲粤语?你是广东人?”
      “我妈妈是广东人。”周宽走过来,指了指矮柜上的一副相框:“这就是我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很有气质吧?”
      相片里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眉眼清秀,气质端庄,拍照的时候她正在笑,笑容十分温柔。她的容貌与周宽有几分相似,母子二人都是那种雍容、大气的长相。
      周宽低头看着照片,眼神中流露出一种祥和与幸福,可见母子关系十分亲厚。
      向嘉问道:“你们没有住在一起么?阿姨在广东,还是……”
      “嗯。”周宽随口应了一句,便又说道:“过来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
      两人在餐桌旁相对而坐,面前摆放着两碗猪脚饭。雪白似珍珠的香米饭,鲜嫩翠绿的小青菜,红润油亮的香焖猪脚,上面点缀着些许葱花与芝麻粒,色香味俱佳,令人食指大动。
      周宽将筷子递给向嘉,用难掩自豪的语气说道。
      “这是我的拿手好菜,跟妈妈学的隆江猪脚饭,尝尝看,好不好吃。”
      向嘉没吃晚饭,早就饿极了,当下也不顾斯文,夹起猪脚就大大地咬了一口。猪脚被炖得皮烂肉软,轻轻一抖便能轻易脱骨,口感肥美而不油腻,香味都被闷进了骨头里。向嘉快速地吃完了一只,忍不住赞叹道。
      “真香啊!还有吗?再来一只!”
      周宽起身去厨房,索性把那只砂锅都端了出来。盖子一开,浓香扑面而来,向嘉的口水都忍不住要流下来了,毫不客气地又夹了一只大猪脚到自己的碗里。
      周宽说道:“我妈妈的手艺比这个还好,可惜我只学会了一些皮毛。无论怎么尝试,都做不出妈妈的味道。”
      “呃……”向嘉啃着骨头,含糊道:“有没有可能是,你小的时候家里条件不太好,所以不管吃什么,都觉得很香。”
      “也有可能吧。那个时候我妈妈打工养活我,偶尔炖了猪脚,她给我吃肉,自己却用肉汤拌米饭吃。从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出人头地,让我妈妈也能顿顿都吃上肉。”
      “那你现在已经很成功了,你妈妈一定非常欣慰吧?”
      周宽笑了笑,反问道:“不说我了。你呢?你的家人是什么样子的。让我看看我未来的老丈人、丈母娘好不好相处,也好提前做准备。”
      “那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不会有这种烦恼的。”
      “怎么?”周宽略显差异:“难道你是……孤儿。”
      “不是,不过跟孤儿也没什么区别了。”向嘉舔了舔手指,语气淡淡的:“我亲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跟野男人跑了,我爸娶了个后妈,那两人都不把我当人看。在那种贫穷落后的地方,家里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孩子,尤其是一个被称为‘破鞋’的前妻留下来的孩子。”
      “唔……”
      向嘉的表情看似淡定,内心却翻滚起了一阵波涛。尽管远离那个家多年,但每每想起不愉快的童年经历,他还是觉得愤懑不已。
      他至今还记得那两个人虐待、毒打自己的画面,每每想起时,身上曾被打过的地方还会隐隐作疼。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命令待在家里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或者帮家里干农活。读书的时候,他的成绩原本还不错,可初中还没读完,那个所谓的父亲却不愿意再为他花钱了,想让他去外面打工补贴家里,本该属于他的书本费、生活费,却变成了后母身上的新衣服,或者弟弟妹妹手里的零食玩具。
      他曾经也想过,自己难道真的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可到了后来,这些都变得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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