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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周顾成功转移了话题,曲误弦脸色稍稍回暖,但依旧不太好看——任谁和情敌重名,心情都不会太美妙。

      为了哄曲误弦,周顾也是拼了命了。他转头和沈樵说:“阮院长和令尊令堂若是都还活着,定有共同的话题说,毕竟他们连给孩子取名竟都如此相似。”

      ——几位逝者的事,活着的人还是别操心得好。

      听了周顾的话,曲误弦直接笑了出来,他的脸色在瞬间便由阴转晴,快得仿佛刚刚的愁眉苦脸都是周顾的错觉。

      但沈樵的脸色却不那么明媚了——他从未想到周顾会这样不顾情面。

      在他的记忆里,周顾做事稳重而周全,会顾及所有人的面子,优雅风趣又温和有礼,可以说是“贵族子弟”的标杆。

      这样的周顾怎么会这么下他的面子呢?难道周顾真的不爱他了吗?

      沈樵不信,也不想相信。

      周顾当初那么爱他,现在怎么会不爱他了呢?他找个解闷的替身不但和自己样貌像、身材像,就连名字都要和自己的一样,怎么会放下他了呢?

      一定是……对,周顾就是在报复他,报复他当初离开,报复他离开的七年。

      一定是这样!

      没关系,这不恰恰表明了周顾对他的在乎吗?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呀,哪怕主角受对主角攻再冷漠残忍,主角攻最后依旧会原谅主角攻。

      周顾也一样。在他们的故事里,周顾从来都是那个在原地等他的人,不论他多么的任性,周顾永远都会包容他。

      他只是、只是需要发泄而已……

      沈樵慢慢放开握紧的拳头,脸上重新扬起完美无瑕的笑容:“是我的不是,瞧我这张嘴,一张口就说错话,惹得小弦生气了,该罚。”

      说着,他倒了满杯的啤酒,就要满饮请罪。

      沈樵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周顾自小接受精英教育,却没有一点盛气凌人的傲慢,反而为人宽容大度温和有礼,也因此他喜欢和爽朗大方、胸襟豁达的人交朋友。

      他有错就认,在周顾那里就是加分项。反而曲误弦为一句话斤斤计较,这向来是周顾最看不起的人。

      周顾迟早会发现他的好,迟早会明白曲误弦不适合他。

      他有的是时间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沈樵的嘴角不经意地勾起,他故意放慢了动作,看起来十分优雅。但优雅不是目的,让周顾心疼从而拦下他才是目的。这样,谁在周顾的心里分量更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果不其然,周顾开口了:“等等。”

      沈樵嘴角的笑容彻底绽放——他就知道,周顾放不下他。

      在曲误弦瞬间变得冰冷的目光的注视下,周顾眼睛都不眨地开了一瓶啤酒递给沈樵:“既然是道歉,一杯怎么够。”

      沈樵:“???”啥?

      沈樵万万没想到是这么个神展开,他一时间愣在那里,看着周顾推过来的啤酒,愣愣地反应不过来。

      周顾温柔地轻笑,语调慵懒得仿佛在和情人低喃,但他说出口的话却没那么好听了:“一瓶都不敢喝,这就是你的诚意?当初在美国,你和菲利普在一起也可没少喝啊。现在这点和那时候的比起来,小巫见大巫吧。”

      这句话着实不客气,但沈樵听到这句话,眼睛却突然亮了起来。

      原来如此,周顾是吃醋了啊……周顾的醋劲还是这么大,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还能拎出来醋一醋。

      沈樵心里舒服了,便爽快地拿起酒瓶对瓶吹,没一会便喝完了一瓶酒。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目光迷离地说道:“抱歉,我去趟洗手间。”

      走到门口的时候,沈樵回头瞧着周顾,一双眼亮得像星辰:“周顾,我有点晕,可能是刚才喝急了。你能送我去洗手间吗?”

      这个样子的沈樵真的很好看,一身禁欲装扮的英俊青年露出迷蒙的神情来,实在是让人热情膨胀。

      曲误弦“蹭”的一下站起来,他咬牙切齿地说:“沈哥,我送你去吧,这里我熟。”

      沈樵皱起了眉,他睁大眼看着周顾,向周顾表达着他的不满。但奈何周大总裁今日惧内,在爱人充满杀意的眼神中一句话都不敢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二人离开。

      曲误弦在沈樵身后进入的洗手间,在关上门的刹那,他顺手把“维修中,禁止入内”的牌子放好。

      在洗手间内站定的沈樵早没了刚刚迷蒙的神态,整个人清醒的不得了:“小弦,我是真的没想到,周顾居然是你的男朋友。”

      曲误弦也没了周顾面前疯狂变脸的青涩,他面容沉稳冷静,活像变了一个人:“有没有想到你自己心里清楚,别在这又当又立做一朵遗世独立的白莲花,没人看。”

      沈樵好似没有生气,但语气不再温和:“你也看见了,周顾心里有我。哪怕七年未见,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你知道当年我们怎么相处的吗?那时候周顾热情似火,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哪像他对你,连点热情都没有。”

      曲误弦丝毫不肯示弱:“你也说了,那是以前。还有,顾哥有多热情,我心里清楚。顾哥在床上的时候热情得我都受不了,一遍遍地和他说我受不了了不要了他也不听,非得做到天亮。”

      看着沈樵瞬间瞪大的双眼,曲误弦满脸挑衅:“顾哥……没碰过你吧。”

      这句话简直正中红心。

      沈樵从始至终最遗憾的,莫过于他和周顾竟然从未有过更深一步的交流。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他和周顾相处了七年的时光,但情侣间最为亲密的活动,他们竟未曾享受。

      ******

      高中的时候,沈樵一心想考个好成绩证明自己,所有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再加上那时他不知道周顾的身份,见周顾从不拼命学习,只当对方是个家里有点钱的纨绔子弟,哪里肯和周顾有进一步的行为?别说亲密了,就连男朋友的身份沈樵都吝啬。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沈樵知道了周顾的父亲是周炜。

      周炜是谁?那是榕城白手起家的一代传奇,沈樵从小就知道他的传奇。知道自己傍上了他的儿子,沈樵都快兴奋疯了。从那以后,他才对周顾有了好脸色。

      但他看着周顾从不拼命学习的样子,不免私心里觉得周顾不过如此,自己将来一定能上个好大学,周顾却只是个靠自家老子的纨绔子弟——这样的周顾怎么配得上他?

      后来沈樵高考的成绩出来,他自觉考得不错,成绩出来却只够勉强上个普通一本。向来心高气傲的沈樵不甘心,他在是否复读之间纠结时,周顾却带来了肯带他出国留学的消息。

      出国留学的消息成了一个重重的砝码,让他答应和周顾交往。

      沈樵以为到了美国之后他会有新的人生,谁知道最后的结果竟然那样事与愿违——学校很好,可惜沈樵跟不上学习进度。

      周炜在创下自己的基业后虽然在大力扶持家乡,但落后的教育不是一时半会能赶上的。那时候榕城的有钱人还是少,高中也不会特意花大笔的钱请外教。再加上沈樵的家境不好,根本没钱去补课班,因此沈樵的英语成绩很是一般。笔试还好,听力就差一点了,更何况是高考不考的口语?

      这一系列的情况导致刚到美国的沈樵根本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他自己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

      他自己连和别人沟通都做不到,周顾却能凭借一口流利的英文在同学间长袖善舞。面对这个事实,沈樵再一次感到自卑。

      紧接着,没钱这个事实又出现在眼前。

      到了美国沈樵才知道,他和周顾是没钱的。

      周顾初中的时候周炜知道了他的性向。那时候双精/子胚/胎技术没有成熟,国内同性婚姻法也没有发布,因此周炜虽然愿意尊重周顾的性向,但内心里还是希望周顾正常的娶妻生子,他对沈樵的态度怎么可能好?

      周炜得知周顾要带沈樵一起出国留学后,给了周顾两个选择。一是彻底忘掉沈樵,在周炜的羽翼下去英国留学,顺顺当当地过日子。

      另一条,是用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换取沈樵的录取通知书。

      周顾选择了第二条。

      最开始,沈樵还是感动的——瞧,这个锦绣堆里的大少爷为了和他一起上学,甘愿去过苦日子。感动之外,甚至还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但时间长了,感动被失意怨怼取代,唯有周顾肯为了他放弃优渥生活的得意还在,因此他对周顾越发轻视。

      他既感激周顾给了他出国留学的平台,又恨他带他来了异国他乡让他如此无力,再加上面对周顾总有一种主动权在手的高高在上,越发不肯轻易把自己交出去——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周顾得不到他,才会一直想方设法对他好。若轻易得到了,便不会再珍惜自己。到时候他怎么办呢?语言不通,成绩不好,连能否顺利毕业都困难。莫非要他灰溜溜的回国?沈樵丢不起那人。

      所有的负面情绪最后沈樵都给了周顾,因为他以为周顾永远不会离开。

      确实,最后提出离开的人是他。

      所以,周顾没有忘了他。
      所以,周顾忘不了他。

      所以,哪怕周顾和别人上/床了又能怎么样呢?三十岁的人了,总有生理欲望的,他不是也和别人睡过?那又怎能要求周顾为他守身如玉呢?

      周顾有没有别人,他沈樵不在乎,只要最后周顾只有他就够了。

      沈樵咬着牙,硬是装出了一脸平静:“那又怎么样?七年周顾都没舍得碰我一根手指头,这恰恰说明他对我的在乎。你知道吗,周顾很保守,一直拒绝婚前性行为。”

      其实周顾并没有那样保守,但沈樵不想这么输给曲误弦。于是他用一种轻飘飘的语气说:“周顾和你在一起几天就上/床了吧?他把你当成什么玩意,不用我多说了吧。”

      沈樵张张嘴,却没有声音传出,但曲误弦能看懂他的口型:炮/友。

      那一瞬间,曲误弦只觉得自己都要炸掉了。周顾是对他最好的人,在他心里周顾比他的前途事业甚至自己都要重要得多。他怎么能容忍沈樵这样侮辱周顾?

      周顾那样好的人,怎么会找炮/友呢?
      周顾明明是再温柔不过的人,沈樵怎么能这么污蔑他?

      这个词是对曲误弦的侮辱,也是对周顾的侮辱。

      沈樵根本配不上周顾。

      曲误弦突然靠近沈樵,一把抓住沈樵的领口,在沈樵变得惊恐的表情下狠狠地说:“我不管你为了什么回来,但我告诉你,顾哥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你要是敢碰我的东西,手都给你剁了。”

      曲误弦伸出手拍了拍沈樵的脸:“你老老实实地待着,小爷就当你不存在。你要是非得来我面前找存在感,那你就试试。”

      说着,曲误弦放开沈樵,温柔地扶住站立不稳的沈樵,还顺手帮沈樵整理了一下衣襟:“你大可以告诉顾哥我是怎么威胁你的,你又是多么的委屈——你看他会不会信。”

      曲误弦说完就走,在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回头,用一种近乎温柔的语气对着魂不守舍的沈樵说道:“沈樵,承认吧,你在害怕。你和顾哥在一起七年又怎样?你们分开了也有七年了。”

      “而我呢?我和顾哥认识也有五年了,却从未分开过。这五年里,我打发过顾哥不止一个前男友,说到底,你和他们没有区别——你们都是过去式。”

      “反而我才是不同的。在我之前,在你之后,顾哥的男朋友们没有一个能和他交往三个月以上,我却在他身边跟了他五年。你说我们两个在顾哥的心里究竟谁才是不同的?”

      曲误弦用一种胜券在握的姿态离开了,好像一起带走了沈樵的骄傲。

      是的,沈樵是不同的,曲误弦却也是不同的。

      沈樵是第一个,却是过去时;曲误弦是第很多个,却是现在时。

      沈樵在见到曲误弦的时候,一直觉得周顾是不会爱上曲误弦的,因为曲误弦恣意、嚣张、傲慢、跋扈——任一特征都不会是周顾会喜欢的人,所以沈樵一遍遍告诉自己:周顾不会爱曲误弦。

      但他忘了问自己:为什么一个不爱的人,周顾会留在身边五年?

      他不想相信,却不得不承认,曲误弦对周顾来说,不同又重要。

      沈樵狠狠地锤了墙,带着些许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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