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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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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李千歌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就看到了阴沉着脸坐在沙发上的沈仲予,以及旁边连大气都不敢出的念念。
“念念,你的脸…”李千歌看到念念的脸似乎肿了,鞋都来不及脱就冲到念念眼前焦急地问道,然而话没说完就被沈仲予打断:“你去哪了?”
李千歌不敢回答,以沈仲予现在的癫狂程度,做出什么事不好说,所以李千歌选择闭口不答。但这并不阻挡沈仲予想要知道答案的决心,于是他再次说道:“你觉得你闭口不言有用吗?”说完还露出轻蔑的表情。
其实他已经猜到,但他就想从李千歌嘴里听到答案。然而在听到答案的一瞬间,他只觉得所有血液都冲向脑部,脑海中只剩一个声音在回荡着:你杀了我的孩子,那就让他的孩子陪葬吧。于是他做出了完全丧失理智的事情,对念念伸出魔爪。
都说为母则刚,母亲不仅能经历身体上的疼痛将孩子带到世界上,也能为了护住孩子而舍弃一切,所以在察觉沈仲予意图的时候,李千歌就先下手为强,此时倒在血泊中的是沈仲予。李千歌丢掉手上的烟灰缸,迅速抱起念念就往外跑,期间没有让念念看到一丁点血腥的场面,因为在她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捂住了念念的眼睛。她很庆幸,当时沈仲予的目标只有念念,忽略了自己,她也庆幸沈仲予自从知道念念不是他的孩子后开始抽烟、喝酒,这才使她有了趁手的工具。
李千歌在抱着念念出去的时候先去了银行,取走了所有的积蓄,然后去了当初她打工的那家民宿,把孩子和钱交给了老板娘,只留下一句:“以后,这就是你的孩子,只求你好好对她。”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年的相处,老板娘还是了解李千歌的为人,她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这是“托孤”呢。
所以她在李千歌即将出门的时候大声喊到:“我会的。”李千歌也只是顿了一下,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就像老板娘了解李千歌一样,李千歌也了解老板娘,虽然短短的三个字,却是承诺,她相信老板娘说到做到,而老板娘也不负所望,只是李千歌没有机会看到。
在回去的路上李千歌就拨打了110,并对自己做的事情供认不讳,最终她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而她也没有看到沈仲予的最后一面,这对她来说也挺好,若有来生,只求再也不见。
在李千歌坐牢期间,只见过一次王珍妮,那时王珍妮带着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来找她,她们之间谈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王珍妮带着小女孩走后,李千歌看向天空露出久违的笑容。但是,如果是了解她的人看到这个笑容就知道里面满是苦涩。
监狱的生活并不好过,但是李千歌却觉得整个身心都非常平静。似乎成为得道的高僧,任何事情、任何人都无法影响她的一丝一毫,直到刑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