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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富家少爷攻 ...

  •   说起我这该死的前男友,还得说回我被顾宇同志赶出家那年。

      前男友随母姓秦,大名秦朝羽。

      那年我正是大三,专业课不多,正是闲的时候,无意中听室友说东山俱乐部里有个赛车比赛。
      我闲得无聊,陪他们去了一趟,恰好遇到了正在比赛的秦朝羽。

      作为一名专业的赛车手,秦朝羽从来不是像我这种病恹恹的类型,他是标准的宽肩窄腰,穿着紧身的赛车手服时又野又欲。深邃的五官很像混血,尤其是那双情人眼,笑起来看谁都像是情深似海。

      成功斩获第一的秦朝羽抱着头盔在领奖台上接受众人的簇拥,我站在人群外,无意中和他对视一眼。
      其实我也不确定他看的是不是我,总之那一刻,他朝我微微弯了下眼,晶莹的汗珠顺着湿发滚落至性感的喉结。

      我的心怦怦作响,心里很悲哀地想,这下完了个狗蛋,我好像弯了。

      后来和秦朝羽的正式认识,是在一个下雪的夜晚,素净的白在地面积了厚厚一层。
      雪还在下,冷风呜呜地吹。

      路面湿滑,我没注意,摔了一跤,给胳膊摔破了皮。
      我扶着树,站在路灯下,想缓一缓。

      余光瞥见一辆黑色炫酷的机车停在我面前。
      我抬眼看去,秦朝羽的大长腿撑着地,摘下头盔,笑着问要不要送我回去。

      我望着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脸不争气地红了。

      再后来我们俩在一起。

      我了解秦朝羽,他热爱刺激,做事疯狂,骨子里总带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反叛的劲。

      那时候与其说我深爱秦朝羽,不如说是我深爱他活成了我不敢想又很想活成的模样。
      我从来不敢和顾宇对着干,即使叛逆也只能在一些诸如逃课或是不好好听课的小事上做文章。

      秦朝羽和我不一样,他比我勇敢得多。

      —

      说起来,拖了秦朝羽的福,我和程老爷子其实见过一面。

      不是在程家老宅,而是在我和秦朝羽的出租屋里。

      秦朝羽接了一个陌生电话,火急火燎拎起外套出了门,程老爷子由两个五大三粗的黑衣保镖陪着,不紧不慢地踏进了屋里。

      五十多岁的的程老爷子看到我的第一眼,挑起一边白了有一半的眉毛,将我上下一打量。
      随后他向后挥了下手,保镖弯腰恭敬地递给他一张支票。

      传说中非常俗套的剧情在我那间不足100平的出租屋内上演。
      程老爷子像看物品似地将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两百块的我一打量,淡淡道:“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

      彼时我爱秦朝羽爱得死去活来,只觉得程老爷子是在用钱羞辱我,便看也不看那张支票一眼,十分正义地拒绝了他。

      我以为程老爷子会生气、会愤怒,会咄咄逼人,没想到程老爷子看了我许久,只是收起那张支票,什么反应都没有。
      他漫不经心地道:“我和你打个赌,你和他三个月内必分手。”

      我信誓旦旦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相信我和秦朝羽的爱情比金坚,除非我三个月内就要死,不然没什么事情能把我们分开。

      程老爷子笑了笑,没多说什么,带着保镖离开了这里。

      后来我才知道,秦朝羽一直以来都有一个体弱多病的白月光。据说两家是世仇,就像是男男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两方的家人都不许两人在一起,白月光的家人反对得最剧烈。
      而秦朝羽之所以会选择和我在一起,一者是为了利用我吸引炮火,保护他的白月光,二者则是为了告诉程老爷子,他喜欢男的,就算不是白月光,也会有别人。

      程老爷子掌控不了他的人生,也别妄想掌控他的人生。

      程老爷子来的那天,秦朝羽接的那个电话,正是白月光打过来的,和秦朝羽说在出国前想见他最后一面。

      秦朝羽答应了,那天出去之后,晚上十一点才回家,回家告诉我他一个发小失恋了想不开,约他去山上喝酒。
      我信了,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亲了亲他的脸。

      现在想想,那时义正词严对程老爷子说我和秦朝羽的爱情用钱买不来的我真像个笑话。
      彻头彻尾的笑话。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程老爷子能从程小少爷变成程老爷子不是没有道理。
      我和秦朝羽分了手,踩在第三个月的末尾。

      我甩着一叠秦朝羽和他白月光的照片在桌上,打了他一巴掌。

      分手第一天,被顾宇赶出家都没哭的我在路边哭成了狗,一边哭一边骂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时隔几年,我和程老爷子再次见面,在程家老宅,在程老爷子的60大寿上,以他另一个品学兼优的儿子的男朋友的身份。

      程老爷子漆黑的眼睛里看不出情绪,我一边听程煜介绍一边想,程老爷子现在估计想砍死我,他最优秀的儿子一共就两个,还被我一锅端了。
      真的会谢。

      我保持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喊了声:“伯父好。”

      程老爷子不咸不淡地应了声,把我、程煜和秦朝羽安排在了一桌。

      餐桌上,秦朝羽和程煜分别坐在我的左边和右边。

      我被这两大尊针锋相对的大神夹着,如芒在背,刚想喝口水压压惊,他们俩人察觉到我的动作,几乎是同时给我递出了倒好的水。

      坐在中间的我:“……”
      你看,我就说吧,程老爷子他就是故意的。

      不过我肯定是喝我老板的水,秦朝羽抿了抿唇,黯然地收回了手。

      程煜惊讶笑道:“阿白,你和我哥哥认识?”
      我头也不抬:“不认识,秦先生可能是人好吧。”

      秦朝羽没有反驳,那双一贯带笑的眼睛眼尾微微下垂,乌黑的眼里像是染了团晕开的墨,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黯然的意味。

      自我出现后,他就一直沉默不说话,桌上的菜也没动几口,只是不停地喝酒。

      我老板为了充分向程老爷子展示他对我的体贴,一直在用公筷给我布菜,我吃得快乐,心底一时也没了刚来时的拘谨。

      直到一道后背开花的芙蓉蝴蝶虾端上时,程煜夹了一块,准备放我碗里,正在喝酒的秦朝羽放下酒杯,也不知是对谁说的,忽地道:“他对虾过敏。”

      程煜一怔,我也一怔。
      热闹的餐桌安静了刹那,正在讨论的七大姑八大姨看似在聊天,实则眼风耳风全往我们这边扫。

      我不理解,我和秦朝羽已经分手几年了,当初说好好聚好散,哪怕是再见面,也应该体面地当个谁也不认得谁的陌生人才是。
      他这是做什么?白月光出国去了还没回来?

      我直接夹起那个虾咬了一口,皮笑肉不笑地道:“个把虾而已,不至于这么娇气。”

      秦朝羽薄唇动了动,最终没再说什么。

      一顿饭有惊无险地吃完。

      程煜要将我送回家,让我在道旁的小花园等他。

      我吃得有点多,站在梅花底下消食。

      从尔虞我诈的商圈金盆洗手的顾宇同志晚年有个素雅的爱好,就是画水墨画,尤其是画梅花。
      他时常会拉着我和我哥在书房,听他讲这个梅花要怎么样画才能画得逼真,画出梅花的风骨。

      顾宇同志说艺术源于生活,我们也要从生活中得到启发,活得像梅花那样有风骨。
      我虚心请教:“那如果梅花也爱上了男人呢?”

      顾宇提笔的手一顿,指着门口精简道:“滚。”

      想着这,我笑着抬眼,刚好看到了向我这边走来的秦朝羽。

      他和我们刚认识那会变化不大,穿着黑色长款大衣,深邃的眉眼长开了些,愈发冷冽。
      我看得出来秦朝羽有话想和我说,也许是和我们从前有关,也许是别的什么,但我不想听。

      好在程煜开着车,比他来得更快。
      我收回了目光,看也不看秦朝羽一眼,坐进了程煜的车里。

      程煜打着方向盘,玩笑似地道:“我这哥哥好像还舍不得你。”
      我起得早,打了个哈欠:“老板别这么说,你哥哥他可能是舍不得你,毕竟你这么久才回老宅一次,还带回来一个男人,他瞬间感觉自己夺家产之事顺利了不少。”

      我很少这么呛人,程煜噎了一下。

      不过人确实不能逞强。
      从程家老宅回来的第一晚,我因为虾过敏进了医院,在医院急诊室里挂了半个晚上的水。

      坐我隔壁的是个才大概6岁的男孩,挂着水的那只手指着手机上一张女孩的照片,朝他妈说道:“妈妈,我以后也想和童童结婚。”

      男孩妈妈只当童言无忌,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望着天花板,叹气。
      我当年还说和邻居家的漂亮姐姐结婚呢,结果漂亮姐姐没过两年就嫁人了。

      —

      作为一名纯爱战士,我曾经对秦朝羽这种有白月光找替身的行为嗤之以鼻。
      不管我是白月光还是替身都是如此。

      可是仔细想想,我答应我老板为他那大他18岁的女朋友打掩护假装情侣的事情,不也是一种另类的替身?
      这么一想,好像这两兄弟做的事情都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曾经真爱过秦朝羽,但和程煜只是很明确的钱财交易。

      我不会因此讨厌程煜,可也失去了和程煜相处的兴趣。

      回到家没两天,我就向程煜提交了辞呈。
      程煜不解,问我原因。

      我随口胡扯:“我忽然觉得不能这么堕落下去了,打算趁着年轻去考个编。”
      程煜沉默几秒:“可是S市考编人员要求在24岁以下。”

      言外之意,我超龄了。

      “……”
      我似笑非笑:“没事,随便考点别的什么也行。”

      程煜不说话了。

      从程煜这里辞了职,我顺便也搬了家。

      反正房子也是我租的,租了三个月刚好到期。
      这次我搬到了市中心,在家对面的书店找了份班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富家少爷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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