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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工日记第二篇 ...

  •   “我跟千金大小姐你怎么比呢?”

      我打趣着她,呵了口气,任由口齿间逸出的热气在眼前化为白雾氤氲开来又快速消散。

      ……

      陈心仪本是和我一期的练习生,但她因为身体健康问题并没有坚持到出道,只待了两三年便回国创业。我以seventeen成员身份出道的五月二十六号,她久违地打了个电话给我,又哭又笑,说她自己经营的公司上市了,可以包养我了。

      双喜临门之际,我捂着嘴尽量哭得很小声,捏着正呈现公司让我们准备出道的消息的手机,心里是五味杂陈,又酸又涩又甜,仿佛打翻了整个超市里的调味品专区。

      “你不早说——我现在都要准备出道了呜呜呜我都舍不得走了……我终于熬出头了呜呜呜呜呜呜……”

      抹了把泪,我看向跟着一起蹲在身边捂着嘴尽量哭得很小声的胜宽哥,转头忍不住开口询问:“呜呜呜呜……姐妹,可不可以做我们组合金主啊呜呜呜呜呜……我不想努力了……”

      ……

      那一天对我们来说是到死之前都要竖起两根食指跟子孙后代交代清楚,吊着一口气挣扎说话让他们一定要刻在DNA里的重要日子。连墓碑上都要刻下那一天的日期,如果可以,我甚至都想要用骨灰撒在棺材里撒出“五月二十六号”。

      五月二十六号于我们而言意义十分重大,除了上面所述的出道和公司上市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到现在都不能讲出来的,因为讲出来周围人只会当我们是看小说看魔怔了的人——我们不完全属于这个世界。也是五月二十六日,我们穿越了。

      我不擅长言语表达,无法用字词来形容出几年前那在一刹那发生的事情又多离谱,总而言之就是我和陈心仪在各家找各妈,盖着被子美美睡一觉,眼一闭一睁就到了当时练习生时期住的宿舍。

      当时陌生的环境和脑海里翻涌的陌生回忆,都让我们两个人陷入莫大的恐慌。可刚睡醒那一会,大脑还是懵的,无暇处理这些情绪,而酸痛得跟被人踩了一晚上的身体叫嚣着让我们蒙头睡个回笼觉。我们面面相觑一会,默契地把眼前陌生的装潢当做一场梦,扯过被子盖头接着和周公下棋。

      等到回笼觉醒,我们依旧身处与陌生的环境,睡了一觉之后自行消化整理好的记忆才让我能接受了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里的事实,生活到了现在。

      ……

      思绪就此延展开来,由眼前的夜色不断变换成了当时的情景,朦朦胧胧的白在点缀着霓虹灯光的夜之中发酵,依稀绘成了当初刚得知穿越时看见的陌生天花板,直到陈心仪开口才打断了我的沉思。

      “你可别这么喊我,搞得我跟个恶毒女二一样,先别挂电话,我好无聊,陪我聊聊天,流量钱我报销。”

      明浩哥的身影越来越近,本因为远距离而有些模糊的五官神情也逐渐变得清晰。随着他的不断走近,我几乎可以看见他那一双眼睛里所盛着的潋滟水色,亮晶晶的说是天边的星星也不为过。

      我抬手,朝他招了招,嘴里放轻的声音是在和陈心仪说话:“好好好,看在你我的情分上,我先不挂电话了。”

      陈心仪哼哼几声:“金钱能使鬼推磨。”

      “瞧你这话说的。”我失笑,冻得发麻的鼻子无意识地皱了皱,“跟什么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啊,你要是多给我几个零,让我在你面前跳青海摇我都给你多拉几个成员。”

      “得了得了,我可不需要你们给我跳什么青海摇,跟傻缺似的。”那一头顿了一会,“我只要你们健健康康的,特别是你,诶,所以你休假到底是为什么?真的和他们说的一样?”

      “怎么可能呢我的大小姐?我今年的行程可多了,这四五天的假期不过是大战之前的休顿而已,等假期过了我都要忙到连给你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了。”

      “有那么夸张——”

      陈心仪还没有说完话,一声清脆的挂断提示音便替我与她结束了通话。我愣了一下,掏出口袋里的手机一看,因为是微信通话,界面上并没有提示通话中断的原因,便只能以信号不好暂且作为中断的原由了。

      眼前暗了暗,是已经走到我面前的明浩哥。他深吸口气,语气颇有些开心意味:“终于买到辣鸡爪了,你在打电话吗?”

      视线从手机屏幕上移开落在他脸上。我在那一张俊俏秀气的脸上看见了一股子傻气,此刻的他与“地主家傻儿子”的形容词最贴合不过了。这样的想法让我也忍不住笑了笑,手指快速在屏幕上敲下道歉字眼发送出去之后,我才收起手机和他说话:“对啊,和陈心仪,我感觉哥排队排了好久,但刚看眼时间才过了十几分钟而已。”

      他笑着举起手来,棕色袖口下是两大袋鼓鼓囊囊还泛着橘红辣椒色的辣炒鸡爪:“你哥我运气好,去的时候没有什么人排,只是十四人份的辣炒鸡爪对店家来说工程量大了些而已。”

      “嘶——”

      或许是风又冷了不少,本就怕冷的明浩哥忍不住倒吸口气,整个人似乎都缩在了一起。他又呼了口气,滚滚白雾在他唇边舒卷消散。我伸手,拎过其中一袋辣鸡爪,由有阵阵暖意从那包装袋里透出来,将被冻得麻木的手暖了暖。

      “走吧哥,要不然其他人要饿了。”

      因为训练量大,成员们的食量可不容小觑。到了这个时间点,家里的成员应该都在厨房做吃的了,要是我们两个赶回去早一些,说不准还能凑上第一轮夜宵。

      辣炒鸡爪的店离宿舍不是很远,所以我和明浩哥是步行出来的。

      路灯微暗,投下来的光线在我们脚下剪出了我们的影子。我低头看着地上那一坨只有轮廓的黑色影子,忍不住抬脚轻轻踩了踩,而后又不动声色,将另一只手塞进了明浩哥大衣口袋里,并不出意外地触碰到了他在口袋里捂得温热的手,冻得他一抖。

      “吓我一大跳,我还以为你那么缺德给我塞冰块。”

      本来只想轻轻抵着他手背蹭些温度,没想到这哥人真好,翻手牵住我的手,无私地用自己的热量将我的手捂热:“你怎么不在门口拿几块暖宝宝贴着?”

      “这不是我的衣服,是顺荣哥的,况且,我觉得即使在口袋里贴了暖宝宝也没有用,我的手脚常年冰冷。”

      “这话说的……怪谁啊?还不是怪你自己?谁让你气温十几度只穿着见薄长袖薄裤子,跪在地板上练习?”

      明浩哥说着,不忘用眼神谴责我。

      这确实是怪我年少不懂事,因为实在怕热受不了流汗,在练习的时候宁愿冻得发抖也不想多添点衣服憋得闷热。

      十几岁时感觉身子骨硬朗耐揍,现在不行了,二十岁的花样年纪八十岁的骨头,连我妈都比我健康——一口气跑八楼膝盖都不带酸的,我只是蹲一下就酸痛得戴上痛苦面具。

      也怪不得这哥说我了,要是能时间回溯,我也要对当时年少轻狂不懂事的我指指点点几句。

      怎么敢的啊你——

      我心虚地捏了捏这哥的手:“所以这不得多谢哥嘛,舍身来给我捂手,哥真的是我最爱的哥了。”

      明浩哥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后幽幽开口:“我记得昨天你还跟Joshua哥说你最爱的哥是他呢,今天就跟我说这句话,怎么,小丫头片子还有两幅面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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