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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随事迁 ...

  •   冯秋考上秀才那年,正逢孙广修第二次乡试落榜。将近而立之年的孙广修总穿着灰朴朴的衣衫,他辗转于市集上,逢人就念自己新写的诗。那些酸掉牙的诗无人愿意听,碰见旁人的不耐烦,他也不气,摇头晃脑地说:“我这诗,虽是拾人牙慧,却也有一番大道理。”

      “你可给我道个明白,这没头没尾的诗讲了什么?”听孙广修这样讲,旁人便问。

      孙广修伸出食指在空气中晃晃,启唇,又闭上嘴巴,捏着灰杉衣角转过身子,“说了你也不懂。”

      他又哼着歌走向别处,任凭旁人在他身后说难听的话。

      虽不在乎别人的说三道四,但孙广修偶尔会因为无人懂他顿觉失落。直到他遇到了冯秋,这个刚中秀才的小少年。

      ***

      冯秋年纪不大,但和孙广修的志趣相投,他也喜欢写一些酸掉牙的诗。两人一相遇,便恨不得结拜为兄弟。熟知之后,两人结伴的身影常出没于茶馆、酒楼。离近点便能听到两人吟诗作对,若不是能感受到诗句的不通,还真以为两人是什么文人雅士。

      冯秋从未见过像孙广修这样的人,两次乡试落榜,居然还那么乐观自在,便问:“孙兄,你乡试总不中,不觉得失落吗?”

      孙广修呷了一口酒,颊上浮了层绯色,“我只是喜好写字写诗,可不是为了考取功名。中了的话,有了名声,才有更多人看我的诗,否则,我才不考。”

      冯秋欣喜道:“我与孙兄一样,我也不是为了功名。人都说读书就是为了要出人头地。可我不这么认为,读书是因为爱读书,可不是为了做大官。”

      他眼里闪烁着星河般的光彩,一张薄唇絮叨着蛰伏心中的渴望。吟诗写词,广交与他有相同志趣的朋友,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孙广修开怀大笑,忙不迭地给他添酒,“你若是得了空,我们便多出去走走,去写诗,去喝酒!”

      他欣赏这位小秀才,个子不高,但抱有和他一样的志向。他想,若是自己晚生个几年,铁定要和他成为好兄弟,两人一同读书,可比自己一个人读书,去市集上跟别人念自己的诗有趣多了!

      此后便常见两人相携的身影,两人还在三月三去了山阴。只是当年贤客聚与兰亭,流觞曲水,好不自在。而今上巳节至,人山人海,连下脚地都没有,两人觉得无趣,便灰溜溜回来,临摹完《兰亭集序》的行书,举杯换盏,吟诵各自写的诗,只当一觞一咏过了。

      这是孙广修从未拥有过的畅快,写着行书的宣纸从桌上垂下,他躺在地上醉醺醺道:“冯秋小弟,等你我都考上了功名,咱们的,咳咳,文章,可得叫那些人傻眼!”

      冯秋如烂泥般倒在角落里,如蚊蝇般发出细碎的声响。

      片刻后,两人的鼾声震天。狼毫滚落在地,窗外是人间三月的春风。

      ————

      冯秋考中举人的那年,正逢孙广修第三个孩子出生。这几年来,孙广修仍是没有中举,索性做了私塾先生。平日里摇头晃脑教学生,教到动情处,不自觉地吟诵一首自己写的诗歌。

      学生们没听过这诗,忙去询问,孙广修嘿嘿笑着,道是自己写的。那些丝毫没有长进的诗,只能唬住学生,别人听了,又说:“孙秀才,你这诗狗屁不通的,怎么还写?”

      就连妻子也总是对他写的诗皱眉头,称日后可不要让孩子学习他。

      孙广修并不在意别人的不理解,无人理解他,但冯秋理解他。那日听说冯秋中举,他带着薄礼前去恭贺,却被人群挡在外面。他离得远远的,朝冯秋挥手,冯秋却跟看不见他似的,并没有回应。

      待人群散去,星子洒在浓黑的天上,孙广修踏着月光欢快地把自己准备的礼物带给冯秋。这礼是孙广修誊写的两人吟诵过的诗词,拿给冯秋看,却没得到孙广修想要的反应。

      “孙兄,日后我要备考殿试,无心这些东西了。礼我收了,你且回去吧。”

      冯秋似乎和往日不一样了,孙广修怔怔地望着他,许久没有说出话来。张灯结彩的冯家,比往日辉煌了不少,可要比孙广修的家热闹多了。想到这儿,孙广修挠挠头说:“冯小弟,你中了举人,可以当个小官了,日后我们还可以一起喝酒吟诗。你要是做了大官,我以后可高攀不上了。”

      冯秋笑道:“孙兄,你我喝酒吟诗多年,也没搞出什么名堂。做大官?我想,人有志向可不是什么坏事。”

      冯秋走后,只留孙广修一人杵在冯家门口。他看着灯火通明的冯家,想,要是冯秋殿试真中了,冯家该有多热闹。

      ——————

      孙广修又变成一个人穿梭在市集里了,只是与以往不同,如今他做了私塾先生,自己的诗可以念给学生。旁人见他悠哉悠哉来了,打趣道:“孙秀才,你又要念你的诗了?”

      孙广修摆摆手,称自己的诗可以念给其他人。旁人啧啧道:“总还是放不下你那听不懂的诗,也不知长进,先前那个冯秀才,人家年纪轻轻中了进士,在京城里当了大官。”

      听到这个消息,孙广修愣了许久,而后他给自己倒了壶酒,低头嚼着花生米。末了,自言自语道:“人有志向又不是什么坏事嘛!”

      回去后,孙广修到处打听,想知道在京城做官的冯秋写了什么诗,什么文章。这做了大官,定能让更多人看到他写的东西。

      却听别人说:“人家做官是为了发大财呢!谁像你一样写什么赚不来钱的诗啊!”

      孙广修挠挠头,嘴里嘟囔着这样啊,转身望向远处的市集。

      ————

      孙广修的小儿子上学堂的这年,一日,街市上的人正讨论最近被抄家处决的一个大贪官。孙广修挤到人群里凑热闹,听了半天,才知道那个大贪官就是冯秋。

      “那大贪官收受贿赂,压榨百姓,可把人给害惨了。”
      “他老家就在镇西头,今天被抄了,听说昨天就被砍头了。呸!死得好!”
      “对对!祸害百姓的人死得好!”

      众人的声音把孙广修震得嗡嗡响,恍惚间,他仿佛在人群中看到那个跟在自己身后,要去酒馆吟诗的少年。

      他手朝空中一抓,那个少年就不见了。过后跑去镇西头冯家,一过去就看到冯家破败无比。他拖着步子往门口走,一截旧纸随意地堆在砖瓦中。

      孙广修捡起那截纸,纸上是当年两人醉酒时临摹的《兰亭集序》。纸已破碎,字迹不清。

      他杵在大门口,呆呆地望着大门,似乎张灯结彩的庆贺就在昨天。

      孙广修大儿子考中秀才的那年,他又去市集上喝酒,老熟人见了他,恭贺一番后,问:“孙秀才,你是不是还在写诗呀!”

      孙广修嘿嘿笑答:“写!写!我可要写一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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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随事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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