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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窃光 ...

  •   2017年秋。
      国庆过后,接连的几场雨一下子就拉低了洛安的气温。

      天空灰蒙蒙的。
      狂风毫无章法地袭来,带着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起摇晃。
      没一会儿的功夫,树叶就和路边的塑料袋一起卷着朝天上飘。

      看样子,一场大雨又要来了。

      孟迩将校服袖口往上撩了撩,低头去看手表。
      现在是上午六点五十五。

      如果她绕回家里去取雨伞,那就肯定会错过七点零五分那班公交车。
      错过了公交车,早自习就一定会迟到。

      捋顺思路,她决定放弃拿伞。
      赌一把,或许不会下雨呢?

      她点点头,正要回身去拿摆在角落里的书包,尖锐的谩骂声从后厨传出来。

      许佳萍:“磨磨蹭蹭在那里干嘛呢?这么多桌子不知道收拾吗?吃干饭的!”

      孟迩“哦”了一声,抬手将脸侧散落的碎发往耳后别,莹莹杏眼中不见什么起伏,她开始按顺序收拾桌上的空碗。

      许佳萍是孟迩的舅妈,这家‘佳萍小吃’就是她舅妈开的。不上课的时候,她偶尔会背着父母到这里帮忙。

      三分钟后,她擦完了门边那张桌子端着还剩半碗面汤的碗朝里走。
      脚步太快,加上店里有些挤,她和迎面出来的客人撞了个正着。

      最终局面是,手上那碗全是红色辣油的汤一大半都泼到了她身上。
      剩下一半在她右手的手背上,把她的手烫得通红。

      那位客人脸上满是歉意,伸手要去扶她,“没事吧小妹妹?”

      孟迩扯着一对薄唇努力想用笑容化解尴尬,她的声音含在嗓子里,低低地应了句:“没事。”

      客人点点头,手又往前伸过去了些。

      许佳萍的声音又冒出来:“别管她!烫死她算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客人吓了一跳,左右看看窘笑着赶紧走了出去。

      孟迩鼓着双腮呼气,正想杵着地自己起来。

      一双手从她右侧伸过来,搀住她的右臂将她从地上带了起来。

      她偏头看过去,视线落在缠着她胳膊的手上。
      那双手很大,一看就是男生的,手指修长,轻而易举就能将她的胳膊全部环住。
      指尖的指甲盖圆润饱满,为这双手添了几分秀气。

      “你没事吧?”
      男孩声音很是清润,尾音干净利落地融进孟迩的耳朵里。

      她视线上移,这时才见,面前是个个子很高的男孩。
      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大约比她高出一个头还不止。

      男孩正用一个极其温和的表情朝她看,额前参差的碎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整张脸衬在凌乱之下却更显得俊秀好看。

      特别是那双眼睛。
      眼眸亮莹莹像是刚被清泉浸润过,眼下的卧蚕弧度恰好,让他就算没咧着嘴大笑,一眼看上去也是带着笑意的。

      孟迩将自己的胳膊从他手里抽回来藏到了身后,低声答道:“没事,谢谢你。”

      说完话,她回身去拿桌上的抹布擦手。
      粗糙的布料摩挲过被烫伤的皮肤,实在是疼。

      她不由发出“嘶”一声,将抹布扔到一边,跑进角落扯着书包要往外冲。

      刚刚的男孩还在门边。
      见她出来,他伸手递过来一条绿色的药膏,微笑着说:“这个给你。”

      孟迩想拒绝。

      他嘴巴又咧了咧,笑意绽开,玩笑的语气说:“没事的,这种东西我多得是。”

      话音落下,男孩已经将药膏塞进孟迩手心里。

      等她视线追过去的时候,男孩已经跑出去了一段距离。
      他伸手抓起套在脖颈上的头戴式耳机将两只耳朵罩住,接着脚下步伐更快了些。

      孟迩低头看了眼手心的东西,反手塞进书包右侧,自己也开始了堪称生死时速地狂奔。

      --

      公交车是赶上了。
      但孟迩却还是没赌赢,瓢泼大雨让路上所有的车子都成了龟速行驶。

      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七点四十了。
      走廊被早读声填满,她快步朝着走廊那头跑,挪到一班门口后站直喊了声:“报告。”

      此时班主任范志成站在讲台上,双臂环抱板着脸在盯大家背书。

      他这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不守时。
      他的规矩是,迟到的人就只能站在教室最后,一直到第二节课下课,课间操结束为止。

      范志成带着一腔怒气偏头朝门口看过来。

      孟迩此时正反手在整理被雨水沾湿黏在后颈处的发尾。
      她生得白,现在又被冰凉的雨水打湿,冻得惨白,像是高烧之后的病人。
      一双碧波般清澈的眼,现在更是将无辜体现得淋漓尽致。

      范志成眉心一拧。
      这孩子病了还坚持来上课,要是再罚站她,万一晕倒怎么办?

      想到这些,他心里的火气瞬间都没了。

      他招招手,嘟囔了句:“先进来吧,下不为例。”

      孟迩点点头赶紧往里挪。

      教室里几个同学却在低声议论:
      “成绩好就是好啊!”
      “就是啊,校服脏成那样不被批评,迟到也不用被罚。”

      阮舒禾拍了拍桌子,白眼朝那两人看:“有本事你们也考年级第一呀!”

      两人脸上仍是不服,碍于已经吸引了范志成的注意力还是只能闭嘴。

      下课后,孟迩把湿淋淋的校服外套脱下来平铺到了课桌上。
      她捏着纸巾,试图补救一下上面的一滩油渍。

      但显然,时间过去太久,现在油渍全都融了进去,大概用大半瓶洗涤剂也不见得能清理干净了。
      她吁了口气,拎起衣服反手往椅背上一挂,顺势从书包里拿出练习册准备闷头做题。

      前排的阮舒禾回过头来看她,她身上现在只套着单薄的校服T恤。
      虽然现在才是十月,但雨天还是寒意逼人的,那两条露在外面的胳膊都已经冒出了鸡皮疙瘩。

      阮舒禾蹙了蹙眉,伸手递上一件花灰色的卫衣外套,浅笑着说:“你先穿我这件吧,昨天搁在教室忘记带回去了。”

      孟迩滞了滞,犹豫片刻还是伸手接下来。
      她道了声谢,将衣服往身上套。

      右手边的成薇薇此时也扭头看过来,见她那只又红又紫的右手,惊讶道:“小孟,你的手怎么受伤了?”

      成薇薇不提,孟迩自己倒是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她抬手瞟了一眼,随口道:“没什么,吃早餐的时候不小心烫到了。”

      阮舒禾眉头微皱着又往她伤口上看了几眼,张口关切道:“烫伤可不能轻视,我陪你去校医室买条药膏吧?”

      药膏。
      听见这个,孟迩才想起刚刚男孩给过她。

      她侧身从书包里将药膏摸索出来,晃悠两下,回应道:“我有。”
      说着话,她拧开盖子将药膏往手心挤,接着又轻轻往伤口上抹。

      这下子,阮舒禾放心下来。
      她抿着唇点点头,正想转回去。

      成薇薇忽然想到什么,眉飞色舞起来:“你们知道吗,咱班的神秘人明天要来上学啦!”

      神秘人,说的是孟迩的同桌。
      这人的名字一直挂在门后面的分班表上,却开学一个多月都没露过面。

      刚开学的时候没人过于注意这件事,时间长同学们都熟悉之后,议论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内容诸如:
      这人是校长儿子,所以来不来上课可以看心情。
      这人得了绝症,身体娇弱不能天天出门。
      这人是明星,平时不能在学校露脸,只有考试时候才会出现。

      这些还只是前段时间的,最近盛传的版本是:这人是个一头红毛的小混混,和人打架现在被抓进牢里了,所以没法来学校。

      成薇薇一向热衷于八卦,这种信息,孟迩和阮舒禾都是从她嘴里听来的。

      彼时的孟迩已经埋头开始在练习册上写字。
      为了不让气氛尴尬,阮舒禾只能附和一句:“你怎么知道他明天要来上学了?”

      “我这人际关系,什么消息不知道。”成薇薇挑了下眉,看向孟迩,“但愿他不真的是个校霸,否则……”

      否则肯定没法和孟迩和平相处。
      成薇薇和孟迩从初中就是同班,那时候两人关系虽然算不上亲密,但同年级的人,谁不知道六班的孟迩因为一次值日合作不愉快,揪坏同班男生羽绒服的光荣事迹。

      要是这位真的是个小混混,面对嫉恶如仇的孟迩,倒还真不知道谁会占上风了。

      孟迩余光从左手边堆得满满当当的位置扫过。
      她并不在乎什么小混混不小混混的,只是没有同桌的宽敞日子要结束了,一时有些不太习惯。

      下午放学的时候,孟迩将自己堆在隔壁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尽数挪回到自己这边。
      理整齐之后,她才离开了学校。

      --

      第二天清晨,七点三十五。
      孟迩这时才紧赶慢赶来到教室门口。

      今天不是因为堵车,而是没赶上公交车。

      好巧不巧,今天依然还是范志成的早自习。

      她气喘吁吁站到教室门口,双唇张开正要出声。

      洪亮的一声:“报告!”

      这个声音是从她头顶上飘过来的,身后的人应该是个大高个,孟迩下意识回头去看。
      那人也恰好垂眸朝她看过来,两人对上视线同时露出惊讶。

      是昨天给她烫伤膏的男孩。

      跟昨天的短袖T恤不同,他今天穿了件白色卫衣和浅蓝色牛仔外套,下身是黑色束脚运动裤和一双蓝白色跑鞋。
      搭上身后健身包里漏出半截的滑板,浑身都散发着运动少年的气息。

      但真正引起孟迩注意的是,男孩右脸颊颧骨的位置粘了个创可贴。
      贴布略小,没能完全挡住他脸上的伤痕,依稀还能看出干掉的血迹。

      男孩低语了一声:“是你啊,你手好点了吗?”

      没等孟迩回话,范志成浑厚的声音传过来:“迟到了还嘻嘻哈哈!”

      没了昨天惨白肤色的加持,范志成不再心慈手软,直接朝着孟迩摆手:“后边请。”

      接着对男孩说:“你,先进来做个自我介绍。”
      新同学的流程还是要走完。

      男孩长腿跨上讲台,浅笑着说道:“同学们好,我叫林嘉年,多多关照。”

      范志成带头笑着鼓掌,林嘉年也冲大家笑。

      三秒后,掌声戛然而止。
      范志成厉声:“后边请。”

      林嘉年:“……”
      新同学也不过新了三秒钟。

      彼时的孟迩已经放下书包,捧着语文书站到了后面靠墙的位置。

      她抬眼打量自己这位终于露面的新同桌。

      如果说昨天他给她的印象是温柔有礼貌,还很体贴的阳光男孩形象。
      那么现在因为脸上那个带着血痕的创可贴,就不禁让人想到成薇薇昨天提到他时候关于‘小混混’的言论。

      只不过他头上没有传说中的红毛,只有没梳顺、乱得像鸡窝一样的头发。

      孟迩默默摇了摇头,心里对他有了新的定义——不喜欢梳头发却爱打架,因为爱打架所以药膏很多的那男的。

  • 作者有话要说:  * 
    嘉年:……太久没上学,忘记时间了,没找错教室就不错了,哪有时间梳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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