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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金琳刚更新完了今天的小说,翻了翻评论区。评论A:这文也******。评论B:作者你怎么不*呢???? 评论C:你是不是***。
      她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删了屏,合上笔记本,躺在床上,打开手机,手指在多个App上停了停,最终打开了微博。
      看了看,感觉没什么意思。正要退出时,发现了这么一条消息。月儿啊:“今天终于拼完了这一千块的拼图,表现不错,奖励自己奶茶一杯。”下面还附赠了一张拼好拼图的照片。她闲来无事,就在下面评论了一句“兰大小姐挺闲的,还有,喝奶茶是会长胖的。”
      对方看起来还没睡,的确挺闲的,很快回复了她“这不是没人找我嘛,那你明天能不能陪我去迪士尼!”
      “那好吧,反正我也挺闲的。”
      “果然金姐对我最好了。”
      “那明天见!”
      “明天见!”
      金琳缓缓关了手机,翻了个身,发现自己毫无睡意,就在心里默默数起了羊。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
      她不知道自己数到了第几只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闭上眼睛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第二天,她是被闹铃吵醒的。
      不知道怎么的,她感觉卧室比以往更亮了,床也比以前更大更软了。她睁开朦胧的睡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600平米的豪华大卧室,自己那60平米的小房子与之相比简直不堪入目。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玫瑰香味儿,她仔细嗅了嗅,似乎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
      她不敢置信的掐了掐自己的大腿,企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疼痛使她清醒了过来,没错,她,金琳,一个废柴作家,从一个600平米的卧室醒来。
      她赶紧下床,发现自己那双穿了3年的人字拖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高级翻毛小拖鞋。
      她披了件外套匆匆下楼,门外站着两个高大魁梧的壮汉,见金琳下来,纷纷道了声好:“太太。”金琳有点诧异的望着他们“你们叫我什么?”
      两个壮汉也有点懵逼,互相看了看,回答“太太呀?”
      “怎么可能”
      她,金琳,一个废柴作家,不仅从一个600平米的卧室醒来,还被人叫“太太”。
      “我叫什么名字?”
      “?金蝶呀”两个壮汉有点诧异,但还是如实回答了。
      ??????金蝶?这不是自己写的一篇ABO文的炮灰吗?
      “现在几几年?”
      “N265年,太太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这里的记年方式,和外面的记年方式不一样,只有在自己的小说里才会用字母记年。
      “太太,太太。”其中一个壮汉叫了叫她:,“您没事吧!”
      “我没事,你忙你的吧!”
      她上楼拿了纸和笔,把这件事情在纸上捋了捋。
      她现在穿越了,穿成了炮灰,穿到了自己写的一篇ABO文中。
      原主名叫金蝶,是个omega,信息素:红玫瑰。为了钱在自己20岁时嫁给了一位四十多的富豪,富豪短命,在结婚后不到一年就死了。富豪有一个7岁的omega女儿,而原主直接拿钱跑路,留下那女孩自生自灭。
      后面……没有后面了,这篇文没写完就被举报下架了。
      金琳看了看墙上的日历。今天是N265年4月6日,还有3天她的倒霉老公就死了,她就可以拿钱跑路。
      房门被“咚咚咚”的敲响了,这座别墅的阿姨在门外说道,“太太,小姐放学回来了,您要出去看看吗?”
      金琳对自己笔下的人物了如指掌,知道原主在丈夫死前一直伪装的很好,直到他死后才暴露本性,而且原设定是自己雇杀手杀死了丈夫,从而得到巨额遗产。便说道,“知道了,马上下去。”
      她缓缓推开门,装作一副很期待的模样。一个七岁的小肉团子扑上来。
      “阿姨,今天老师又表扬我了!”
      “嗯!我们阿兰最棒了!”
      “阿姨,我饿了。”孟兰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默默地望向金琳。
      “走,阿姨带你去吃饭。”她把小肉团子抱了起来,嘱咐下人准备午餐。
      她觉得小肉团子还蛮好玩的,就捏了捏她的脸,小肉团子浑身都散发出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开始同情这个小肉团子,刚生出来就没了妈,又要在七岁没了爹。!她甚至觉得原主的做法太过火。
      她把小肉团子安顿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沉默了一会儿,在口袋里里摸出了自己从没吸过的烟,又摸出了打火机。准备放下,又好奇是什么感觉。默默把烟拿到唇边,叼住,一只手护住烟头防止风把烟吹灭,另一只手拿打火机在烟上轻点了一下。
      烟燃了,肯能是因为原主身体的缘故,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呛,反而很舒适,整个人像吸食了鸦片的瘾君子一样。
      她又从兜里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串号码。
      “喂,谁呀?”对方那边很嘈杂。
      “是我,蝶儿。”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人,不杀了。”
      “什么?你说不杀就不杀了,你把老子当啥了?”
      “……”
      “我告诉你,这人,你杀也得杀不杀也得杀,不然就把你杀人毁证的事公之于众。”
      对方挂了电话。
      说实话,金琳挺同情这小孩的。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吧。她13岁时父母出了车祸,自己在学校等父母接自己放学,等到很晚很晚,只等到爸妈的死讯。最后,爸爸的朋友把她接走,暂时寄养在他家。他家有个年纪差不多大孩子,叫兰月,两人打小就玩的好。到了18岁,自己就搬出来住了,时常会回来看看兰月和她爸妈。
      她泯灭了手上的烟,又点燃了一根。看到小肉团子,她就想到了小时侯的自己。
      她决定做点什么弥补这个孩子。她拨通了一串号码。
      “蝶儿,什么事?”一个沉重的中年女性Ahpla的声音传来。
      “老公,你听我说4月9日的时候千万不要出门。”
      “……”
      “怎么了?”
      “听我的就是了。”
      “别闹,那天有个重要的会议。你是不是没钱了,我一会让助理给你打过去。我还有事,先挂了……”
      “哎……”电话声戛然而止。
      金琳来到天台,吸完了第三根烟。这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阻止着她去改变某件事情。
      她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既然救不了,那就赎罪吧!
      她下了楼,小肉团子一直在楼下等她,见金琳下来,面色还不大好,就有点担心的问,“阿姨,你怎么了,是不舒服还是不开心?”
      看着懂事的小肉团子,金琳发自内心的有些愧疚,心里像是被狠狠捅了一刀,小时候的自己的身影与小肉团子重合。心口猛的一痛。
      “没事,阿姨带你出去玩。”金琳捂着心口艰难的回答道。
      他躲到了厕所,父母惨死的经历一遍遍在她的脑海里浮现。生理上的恶心使她趴在马桶上呕出一摊秽物。
      她不想让那个女孩变成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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